解决物业纠纷业主可以和物业管理公司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或者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如仍未解决可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这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2、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是物业的责任,物业不管属于违约。
你好,遇到这种问题要谨慎,至于具体如何处理,需要本人审查相关材料才能做出确定判断
军人伤残抚恤金是可以被强制执行的,但执行伤残抚恤金时,需要保留伤残军人生活必需部分。
杭州张律师为你解答。你自己可以找到被执行车辆的话,可以先控制车辆,立即通知法院执行人员前往查封,后续按拍卖流程进行即可。对方如有意愿,也会自行与你沟通先还款,解除查封。如需详细解答,可点击咨询我进行一对一咨询。
这种情况,你们可以共同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对瓷砖碎裂的原因进行鉴定。
先确定露台的所有权归谁,若规全体业主,则使用不能影响其他业主,通常搭棚会影响,若属于你方,则可以搭
通常情况下,如果因工程质量发生纠纷,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通过第三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依据鉴定结果,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工程质量与侵权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您好!我是上海理本广治律师事务所的潘律师,专注于刑事、民事案件方面问题。 问题回答: 依据您描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正确法律建议。具体分析如下: 1.“我拿房子的时候给我开单子拿成201了”,是你自己过失吗? 2.仅就目前已知的消息,还无法提供准确意见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建议来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不算影响安全吧 就是开发商后面满足了一楼的需求改了入口走向 我们的需求没有得到解决 且未告知我们改走向 我们就是觉得可能以后会影响出售 所以想看看他们有没有什么漏洞 能不能拿到赔偿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报警或者起诉解决的
召开全体业主大会,投票表决,超过三分之二可以通过,但安装时不能侵害不同意者的权益旧楼加装电梯需所有的业主同意,有一户不同意,也是不能安装的。在城市规划区内加建建筑物,必须首先获得所在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属才能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住宅小区内建筑室外的土地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如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尸检。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法律意见】符合条件就可以开。开菜鸟驿站的条件:渠道定义:面向高校内师生提供快递包裹代收发服务的站点。商业公司需要具备工商三证。业务配备:有2名及以上专业人员进行代收、代寄等菜鸟驿站业务。合作快递公司需接入2家及以上。日均包裹派件量200单及以上。经营空间:大于15平米的场地,如校园商业区或生活区、交通枢纽处等独立非露天场地。注册费:个体渠道站点1000元点,校园渠道站点无需冻结保证金,连锁物业协
一、小区地面上划分的公共停车位物业部门收费不合理的,公共停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公司不得再私自收费的,除非提前已经征得业主和业主大会的同意的才可以收费的。二、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第五十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
你好,请详细说明一下情况和主张诉求!,建议找律师为您维权,可以点击头像进入主页,联系薛律师。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某老小区单元楼共7层14户,最下方为架空层,无电梯,住户日常出行极不方便。2021年10月,岳阳市政府下发相关文件,全面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该单元楼住户决定加装电梯,但此举却遭到1楼住户黄某、廖某极力反对,认为加装电梯会对其房屋造成不利影响。1楼住户的反对没有阻挡加装电梯的步伐,其他业主提交相关材料,加建电梯的申请成功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批。2022年3月18日,电梯加装
如果下水管是因生活垃圾等人为原由导致堵塞,并导致当事人损失的,在不能确定做法人的情况下,能够按照侵权职责法的限定,由可能导致此损害的住户们共有赔偿。如果谁要摆脱赔偿义务,就要提供自己无犯错的证据。如果是因天气寒冷被冻住导致,能够由物业承受赔偿职责。物业证明自己已尽有管理维护职责或无职责尽此职责的,不承受赔偿职责。因楼下住户使用不当原由导致,也应承受相应赔偿职责。具体应由谁承受职责,要根据具体情况确
砍了一颗大绿化的树,其做法违背了《城市绿化条例》第21条及27条之限定,依法要承受城建行政职责和赔偿的职责。 法律链接:《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准许,并按照国家有关限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七条 违背本条例限定,有下列做法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
建议通过诉讼途径进行处理,不是说他没钱还,就能消灭还款的责任。
建议采取起诉保全措施,当然对方如果保险够赔偿,也可以不需要,提交协议不要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