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1年8月,余某到某保安公司从事保安工作,其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上一天班休息两天,晚上不参与巡逻。2017年7月,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2017年9月,余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某保安公司支付其加班工资18万元。
庭审查明,某保安公司经市级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对保安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余某提交的《劳动合同书》中载明,余某的工作岗位执行不定时工作制。
处理结果
裁决驳回申请人余某的仲裁请求。
案例简析
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三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67条规定,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有关加班工资的规定。
本案中,某保安公司的保安岗位经审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余某在保安岗位上一天班可休息两天,其休息休假权利已得到充分保障,某保安公司不支付余某的加班工资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因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驳回申请人余某的仲裁请求。
本案例由重庆万可律师事务所林鹏律师收集、整理,供大家参考、交流、学习,典型案件节选自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9年10月22日发布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2018年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十大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联合发布第一批劳动人事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行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是否有效?基本案情2017年11月1日,张某与某物业公司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约定张某担任.安全员,月工资为3500元,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物业公司于2018年4月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安全员岗位申请不定时工作制,获批期间为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2018年9月30日,
不定时工作制在周末工作不算加班。不定时工作制是没有工作日和双休日加班的。但是不定时工作制有法定节假日加班。因为法定节假日是工作即发加班费的,无需累计工作小时。
近年来,企业与员工因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纠纷日益增多,许多企业因不了解不定时工作制的相关规定,出现履行合同不规范、不合法的现象,是造成纠纷的主要原因。在此,律师对实行“不定进工作制”应注意的问题作以下提示:  
一、不定时工时制需要加班工资只有在法定节假日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对于不定时工作制,一般控制在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如果法定假日安排加班的,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工资标准的300%,也就是一般没有双休日加班需支付工资200%的情况。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规定,企业对于符合条件的职工,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
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符合哪些条件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企业用工管理规范,与所有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二)企业能够明确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实施范围,涉及的岗位、工种及人数应当清晰,同时征得工会同意,并广泛听取职工意见;(三)能够依法建立健全包括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工资支付制
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报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各类工业电气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不锈钢、机柜、机箱、操作台、防爆控制箱、分析小屋、等各类钣金非标产品、研发和制造,共有职工30余人。因部分岗位工作性质的特殊性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另部分岗位因生产具有明显的季节性,需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方式来安排工作与休息时间,
上海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工时制度的管理,规范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和审批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不定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需要安排职工机动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是否需付加班费?接下来,就让小编带大家详细看看吧。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是否需付加班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在法定节假日被安排工作时,企业需支付加班费。《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三十六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具体是指“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两种。“不定时工作制”是不以标准工时制度确定的工作制
一、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二、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
如同楼下所言,不定时工作制的特点之一就是工作时间上不再存在休息日、节假日,一律由员工根据需要自行安排;这样的话,单纯人工管理的难度大大增加,建议交给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处理,能根据公司的实际考勤情况做应对的不定时工作制的解决方案的。能精准计算出员工的工时,并与薪资联动。
加班”无加班费:一起不定时工作制下劳动者主张加班费未获支持案例【引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已经成为大家耳熟能详的法律原则。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首先是查明事实。为此,双方当事人需要用证据证明事实。近期,律师代理了一起劳动案件,比较少见的是原被告双方举证了相同证据,阐述同一事实,仲裁裁决和两审判决的结果截然相反。整个办案过程中,律师认为裁判者都是依据证据做出了合理的裁判。而不同的裁判结果产生的原
1、不定时工作制,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需要支付3倍加班工资,平时加班以及双休日加班,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2、不定时工作制,没有固定工作时间的限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需要连续上班或难以按时上下班,无法适用标准工作时间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而采用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比如企业的高管、驾驶员、销售员等岗位就适合该工时制,他的特点就是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
不定时工作制侵犯劳动者的权利吗不定时工作制不一定会侵犯劳动者的权利。我国《劳动法》是允许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但是不能没有原因就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而且对作息时间的相关规定必须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否则就是非法用工。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四十三条 用
法律解析 从现有国家规定看,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是没有加班费的。 根据劳动法第39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不定时工时制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特殊条件下实施的,每日无固定工作时间,适用于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时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一种工作时间安排。企业以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来确定劳
不定时工作制一天工作时间的上限是不得超过8个小时每周不超过44个小时。不定时工作制考勤规定,不进行与定时工作制一样安排和考核,没有固定的节假日。 一、不定时工作制一天工作几小时 不定时工作制一天工作时间的上限是不超过8个小时。不定时工作制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的工时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就是每一个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但是,劳动者每
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上限: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不定时工作制,不是没有时间限制。它本意是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的工时制度。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一、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工时制区别 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工时制区别如下: 1.区别一:工作的时间不同。不定时工作制,劳动者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何时上班、上班多长时间,没有固定、明确的时间;也许连哪天上班、哪天不上班也无法固定;每周工作可以超过40小时。但是,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企业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职工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保障职工休息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是指分别以一周、月、季、年等为周期,总和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时间基本相同。区别在于加班加点的计算: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没有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但某一具体日(或星期或月或季)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超过部分不应计算为延长工作时间。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 过部分应计算为延长工作时间,
关于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时间怎么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需机动作业而采取不确定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
一、保安主张加班工资需要哪些证据讨要加班费首先要做好劳动合同的有效保留,劳动合同证明企业与员工的雇佣关系的存在,这是维权的前提。其次,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员工要注意保留有单位印章的证件或者有印章的工作证等,这些都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此外,“被加班”时最好保存或复制考勤证据,比如平时单位的出勤情况记录表或者单位值班人员名单等,还可以保存录音、录像等音像证据,证明加班情况存在的证据。二、加班工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