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及军队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改革现行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逐步实行军队转业干部住房分配货币化、商品化和社会会,以促进军队建设、维护军队转业干部的切身利益。
(二)基本原则
与国家及军队房改政策衔接配套,坚持编筹规划、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合现负担的原则,体现对军队转业干部的优待。军队转业干部享受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当或同等条件地方人员的各项住房待遇。
(三)住房供应保障
1.保障方式。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主要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有住房或租住周转住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决。
2.房源供应。安置地人员政府或接收安置单位,应按要求为军队转业干部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和周转住房房源。对全迁户军队转业干部,在其到地方报到前提供房源;其他军队转业干部,在其到地方报到后的一年内提供房源。
所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周转住房房源,应当做到选址合理、质量可靠、设施配套。
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安置地人民政府和接收安置单位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应优先向军队转业干部出售。军队转业干部购房面积由其根据家庭支付能力自主决定。
4.租住周转住房。对于安置地暂难以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的全适户军队转业干部、配偶无住房且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金确有困难的其他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人民政府或接收安置单位应提供周转住房供租住。
有条件的地区可建设或购买适当数量的住房,作为军队转业干部的周转住房,重点解决全迁户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问题。
5.购买军产住房。租住售房区军产住房的军队转业干部,本人及春配偶确无其他住房的,可按军队现有住房出售管理的有关规定购现有住房。
6.修建自有住房。各地应结合小城镇的改造支持和鼓励军队转业干部建造、翻修自有住房。军队转业干部自建住房,享受国家和安置地人民政府有关自建住房的各项优惠政策。
7.住房档案移交。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配偶的住房情况和住房需求,由军队团(含)级以上单位干部、财务、营房部门审核上报。
军队转业干部住房档案与其本人档案材料一并移交地方。
8.退还军产住房。租住军产住房的军队转业干部,本人或者配偶已购买或租住地方住房,以及已修建自有住房或采取其他方式解决了住房的,应及时退还军产住房。
(四)住房补贴
1.住房补贴来源。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转业后在地方工作期间的住房补贴,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或接收安置单位按有关规定解决。
2.住房补贴对象。2000年及其以后批准转业的军队干部及其配偶,未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作房价购买住房或未参加集资建房的,可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已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参加集资建房给予货币补差的,按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配偶已租住地方住房的,可按房改成本价购买,购房实际建筑面积
达到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的,分别按军队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货币补差;按经济适用住房购其配偶现租住住房的,夫妇双方可以按规定分别申请住房补贴。
3.住房补贴方式。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按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住房补贴暂行办法》([2000]后财字第18号)规定计发,计发时间截止到军队停发工作的下一个月。
安置地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高于军队基本住房补贴基准房价的,由军队按规定计发地区住房补贴。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的住房补贴,由接收安置单位按照体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当或同等条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4.住房补贴申请。军队转业干部申请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应如实提供家庭住房情况等有关资料,由本人所在团(含)级以上单位营房部门会同干部、财务部门共同审核办理。
5.住房补贴发放。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由军队团(含)级以上财务部门在军队转业干部离队时发给个人。其中,租住军产住房的,退还军产住房时计发给个人。
6.配偶住房补贴。军队转业干部配偶的住房补贴按其所在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已实行住房补贴制度的单位应按国家及当地的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划拨、支付。
夫妇均为军队干部,一方转业需要购买住房的,留队一方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以上是人事局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颁布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中关于住房保障的相关规定,除了这些保障,军人转业还可以根据相关的规定享受落户安置、工作分配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和家属安置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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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2、计划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一般情况下士兵转业由地方民政局、劳动局等部门负责安置。3、副团(不含)以下军人由地方人事局负责安置,副团以上军人由组织部负责安置。
一、湖南省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由我省接收安置:1、原籍和入伍地是湖南(不含院校毕业分配)的。2、配偶现在湖南有常住户口的。3、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是湖南的。4、父母或岳父母在湖南有常住户口,身边无子女的。5、双军人双转,一方原籍和入伍地是湖南的;双军人单转,留队一方原籍和入伍地是湖南且符合随军条件的;双军人双外籍单转,留队一方现在驻湘部队服役且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双军
在职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劳动教养期间的,服刑之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个人帐户予以保留。在服刑期间应停止缴纳养老保险费,不计算缴费年限。刑满释放后可以继续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服刑前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视同缴费年限不予承认。服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服刑期间不办理退休手续,待其刑满后再办理。服刑前的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以上才能办理退休手续。对缴费不满15
你好。这个是不确定的,主要看当地的政策,地方不同。政策的差距是很大的。一般三等功退休金是不会有加成的。
总政治部、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粮食部、国家劳动总局、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关于贯彻执行中发(1980)3号文件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0-05-10 颁布日期:1980-05-10 文号:[1980]政联字第6号等 时效性: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发文字号:国发[1979]18号 效力级别:行业规范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1979-01-16 施行日期:1979-01-16 发布部门:国务院、 中央军委正文 国务院、中央军委同意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的实施办法》。现发给你们,望贯彻执行。 附: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的实施办法 关于军队转业干部
2020年军队退休干部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2020年军队退休干部的待遇是规定为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确定,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享受相应的待遇,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并免征个人所得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nbs
一、住房。离休干部的住房标准享受同级在职干部的待遇,在分配住房时,应当给予优先照顾。跨省安置的离休干部的建房问题,接受安置地区应积极予以落实。建房费用应按规定的建筑面积和接受安置地区制定的每平方米造价标准合理计价,不得超过当地规定多要建房费。二、参观。离休干部参观工农业建设的活动,应就地、就近安排,注意勤俭节约。跨省参观应适当控制,一律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中央、国家机关部委批准,由省级老干部
搜集整理江苏南京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条件。中公教育,及时发布江苏军转干考试信息、整理发布军转干部安置政策、搜集随军家属安置信息、军休干部安置政策等,供江苏南京军转干部参考。南京军转干部接收安置政策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南京市安置:1、原籍或入伍地为南京市的。2、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南京市,或者已随军并取得南京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3、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
军队内的干部若退役转业之后,相关部门应当对其发给足额的转业资金或安排至机关单位工作以进行安置。根据我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国家下达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年度增人计划,应当首先用于安置军队转业干部。
【北京市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落户程序】办理机构: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户政大厅办理地址:丰台区成寿寺路甲19号咨询电话:87680101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办理时限:手续齐全立即办理办理程序:一、受理条件:申办人需要提交如下申办材料:1、持国务院军转办、市军转办或民政部复退司、市民政局复退办出具的批件;2、中央国家机关
一、军队转业干部进甘肃安置的条件有哪些?军队转业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进甘肃安置:(一)原籍甘肃或从甘肃入伍的;(二)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在甘肃的;(三)配偶取得甘肃常住户口的;(四)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在甘肃的;(五)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父母在甘肃有常住户口的;(六)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父母原籍、入伍地或离退休安置
(一)交验材料1、省、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退伍军人、士官介绍信;2、《退伍证或《复员证;3、《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居民身份证。(二)办理程序申请人向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若申请人提交了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的,可不在“单位、居(村)委会领导意见”栏签署意见)。属农村派出所辖区的,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核准,在《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意见
自新的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实施以来,社会各界均认为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为其法定义务,并没有将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义务提升到法定高度。用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规定什么呢?小编为大家解答。用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为其法定义务,如果未履行,则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补缴等。因各地规定不一,本文对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予以了分析。1、《住房公积金管
(一)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五)出境定居的;(六)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七)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八)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九)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对《军队转业干部党纪处分批准权限问题的请示》的答复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9-11-03 颁布日期:1999-11-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建议你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你需要准备你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之后准备一下你入职时间、工资标准、单位存在过错的证明。建议你在收集好证据之后委托律师整理一下看一下,可能会涉及到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劳动争议案件普通诉讼时效是为1年,建议你抓紧处理。
中央纪委办公厅对湖南省纪委《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党纪处分批准权限问题的请示》的答复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9-11-03 颁布日期:1999-11-03 文号:中纪办[1999]188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办事机构:济南市军转办安置办法和程序对符合进市直部门和市内四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安置的军转干部实行考试考核的安置办法,分五个阶段进行。(一)量化赋分。由部队干部管理部门负责填报审核军转干部量化赋分表,部队转业部门和地方军转安置部门依照其档案记载进行复核。量化赋分主要包括基本素质赋分、立功受奖赋分和惩戒赋分。标准如下:1、基本素质赋分。军龄赋分:每年计1分。职务赋分:技术6级、技术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