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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最新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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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最新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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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8月20日前的借款合同如何计算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1/1生效),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的:应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最多支持年利率24%。

自2020年8月20日起的: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为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二、未约定借款利息如何计算期内利息与逾期利息?

假设借款日期为2020年7月1日,双方约定的还款日期是2020年12月31日,而起诉的时间是2021年7月1日。

那么,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借期内利息:法院不予支持。

2021年1月1日起借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未约定先还本金还是利息如何确定还款顺序?

假设:借款日期为2021年1月1日,双方约定的还款日期为2021年3月1日,在2021年6月5日债务人归还6万元,债权人在2021年7月1日起诉债务人。

在双方未约定借款本金及利息归还顺序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按照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主债务的顺序抵充。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按照以上所述,归还的6万元款项应按照先息后本顺序抵充,扣除自2021年3月1日起至2021年6月5日止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计算的逾期还款利息后,剩余金额用于抵扣借款本金。

 

四、民间借贷利息最新算法

民间借贷案件一审受理时间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的,不考虑借贷合同成立时间。利息自合同成立至借款返还之起计算,利率最高为24%

民间借贷案件一审受理时间在2020年8月20日以后:

(1)借贷合同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成立的,计息期间为自合同成立至2020年8月19日,利率最高为24%。

借贷合同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成立的,计息期间为2020年8月20日至借款返还之日,利率不超过起诉时四倍一年期LPR。

(2)借贷合同在2020年8月20日之后成立的,计息期间为自合同成立至借款返还之日,利率不超过起诉时四倍一年期LPR。

 

借钱是大事有关本金和利息的事情不可马虎大意,但为了防止借贷纠纷,大家还是要谨慎考虑借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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