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明确下井带班人员的范围:
(1) 生产一线的带班人员指队长、副队长、技术员;
(2) 带班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工程师、项目副经理及以上领导。
2、 明确下井带班人员的责任:
(1) 施工队带班作业人员协助施工班组负责人,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责;
(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带班作业的,协助项目部当班负责人,对项目部当班安全生产负责。
3、 下井带班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认真履行职责。要准确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状况,明确下井监督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安全隐患,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出现危及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协助当班负责人果断做出撤人、停止作业和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理措施。
4、 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向下一班的带班人员说明井下安全状况、需要注意的事项等。隐患和问题没有处理或尚未处理完毕的,必须交代清楚。
5、 建立带班人员下井带班档案。带班人员升井后,要认真填写《带班人员下井带班记录》,写明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问题、处理意见等相关情况,并将原始记录存档备查。
6、 按月通报有关负责人下井带班的情况。将下井带班、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隐患的工作成效,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以及省、市、县下达矿级领导下井带班的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般规定 1、 带班人员范围:矿长、技
电梯安全管理员是第一责任人,一般电梯出了事故,你都要负责,主要看负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 或者你明知电梯不正常却没有通知维保人员来检查,等等肯定要承担责任。如果电梯在运行过程中突然发生事故,或者由于维保人员处理不当造成的事故那肯定跟你无关。总之电梯管理员应该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跟维保沟通,以及发现不正确使用电梯的人加以制止,其它也就没什么事了。
公众活动场所如果不重视安全管理,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造成众多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因此,公共活动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方面的管理规定,如果违反安全规定,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予以处理,直至给予相应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
安全生产法中,安全管理人员包含以下人员: 1、企业负责人; 2、部门项目经理; 3、安全主管安全主任; 4、安全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风险提示: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2 引用文件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2.2《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
第 一、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针对教育和培训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 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三类人员”持证上岗。a)、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强制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主动落实企业
(一)目的 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确保任命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人员。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各部门。 (三)设置原则3.1 相应原则:符合《安全生产法》与本公司行政机构相匹配,根据年度机构调整情况对安全机构作相应调整。 3. 2设立常务管理机构的原则:设立生产技术处作为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机构。 (四)设置级别 4.1 公司成立由总经理
为加强管理,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集团公司绩效考核办法,结合本部门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实施办法: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职责:负责绩效考核的指导工作副组长:职责:成员:职责:负责绩效考核每日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二、工作要求(一)保洁员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2、坚守岗位,上班时间不串岗、脱岗;3、上班时间不
通常情况下,发生劳动纠纷后,首先双方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劳动维权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利益,形成稳定的经营者团队,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副总监、销售副总助理、各部门正副经理以及其他总经理(或董事长)认定可享受年薪制的员工。第三条:公司中层以上(含中层)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可连
小学厕所保洁管理制度一、学校公共厕所(盥洗室)必须切实加强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二、公共厕所(盥洗室)应每天打扫二次,保持地面、便槽、洗水池内无垃圾杂物。逢卫生大扫除,安排班级学生打扫,重点清除墙面、门窗灰尘、污垢。三、公共厕所(盥洗室)应确保正常供水,在频繁使用时段,水冲式厕所要保持间歇冲水,防止粪便堆积、外溢。四、每周两次以上对公共厕所(盥洗室)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
法律分析: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十五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法人的亲属一般不能担任以下职位: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法律依据: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
质量管理中的三检制度是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企业建立的自检、互检、专检相结合的质量检验制度。自检就是生产者对自己所生产的产品,按照图纸、工艺或合同中规定的技术标准自行进行检验,并作出是否合格的判断;互检就是生产工人相互之间进行检验;专检就是由专业检验人员进行的检验。
安全管理人员证到期的,可以到当地的安全监督部门进行复审或换证培训班培训考核之后换证。但换证的前提是要在到期的本年度内申请;如果跨年度的,证件作废,安全管理人员需要重新报班进行培训考核取证。
法律分析: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退休时在企业管理岗位的(不分干部和工人),凡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退休时在企业工人岗位的女职工(不分干部和工人),凡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女职工,仍按照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干部和工人的退休年龄执行。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
法律分析:降级严重。撤职处分撤销的是公务员的行政职务。降级处分降低的是公务员的职务级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六十二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六十四条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受撤职处分的
法律分析:施工员证书有2种: 第一种:各省建设厅颁发的证书,没有级别之分,只在各省内有用,出省就失效了,还要是2年一年审. 第二种:劳动部的职业资格证书,有等级之分,证书是全国通用,联网查询,不需要年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一、哪些人属于公司“高管”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所以公司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是法定意义上的“高管”;对于上市公司,董秘也是法定意义上的“高管”。除此以外,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管,如部门总监等。 二、《公司法》对于董、监、高的任职兼任限制有哪些《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一般需要有证,具有相关的上岗证,或是岗前有一定时间的培训学习和考核。从事物业服务的,需要物业从业资格证;物业管理部门工作的要有物业经理证书,物业消防部门工作的要有消防中控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