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小区是北京市东城区商住两用的小区,乙物业服务公司是该小区的物业服务者,小张于2021年6月购买了该小区A幢8单元401房间并入住至今。
小张在入住期间,总在小区看到各种商业广告,但对于这些收益的明细小张感觉自己一无所知。小张认为自己作为业主,有权利知道小区公共收益的使用情况,那么小张是否有权利申请物业服务者提供小区的公共收益明细及使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小张有权利申请物业服务者提供小区的公共收益明细及使用情况。
本案中,小张于2021年6月登记取得甲小区房屋所有权,是甲小区的业主,乙物业服务公司是甲小区的物业服务者,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因此小张有权利申请物业服务者提供小区的公共收益明细及使用情况。
物业公司如何履行小区公共收益的公示义务 随着老百姓法律意识逐渐提高,小区越来越多的业主开始重视小区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针对这个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重视。那么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如何履行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的公示义务呢?关于小区公共收益的案例:物业公司将一楼的公共区域对外进行出租,收益未做公示,根据法律规定,公共收益是小区全体业主所有;案例概况2016年,刘某购买了某写字楼的房屋,双方当时签订了《
名字不在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权人是否有参加业委会选举的资格? 某女士和老公婚后一起买了房产,房产证上当时只写了老公的名字,请问: 该女士是否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是否属于《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中所定义的业主? 官方答复内容: 经住建委核实:1.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公房尚未出售的,产权单位是业主;已出售的,购房人是业主。 本条例所称业主还包
律师观点分析一、接案过程2021年3月底,接到当事人的咨询,称:轿车在小区地库被划,报警后由于地库摄像头覆盖不到车辆停靠位置,找不到肇事者,找到物业协商,物业不愿意承担责任。在了解事情经过后,首先要搜集车辆确系在小区地库被划的证据,其次要落实小区监控的布局,存在缺位失位的情况,最后要准备业主支付物业费及车库管理费的凭证,尽管物业存在一定的过失,但依据过错程度,仅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在经释明后,当事人
一、民法典的物业服务人信息公开义务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二、物业服务等级标准1、一级住宅物业保洁服务等级规范划分。小区内生活垃圾封闭式管理,设有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小区公共清洁区
一、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必须公示 要公示,一般情况下公示一个月就可以,需要必须保证每一个业主都能看到并知悉这个物业服务合同,一般是在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后开始公示的。 二、物业管理合同期限是多久 我国法律对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订立时是否应当确定合同期限没有具体的要求,即可以约定期限,也可以不约定期限。但并不只是说只要约定了期限,物业合同就应该到合同期限届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否需要公示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需要公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作为物业服务合同中一大类,也同样适用民法典中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人有信息公开的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
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或因特定的因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物业服务人未按要求履行义务,满足这三种情况的其中一种,即可解聘物业服务人,解聘需要提前6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物业服务人。
律师解答物业服务合同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需要交纳印花税的合同有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按购销金额0.3‰贴花;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法律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
导语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怎么缴物业管理合同并没有在印花税所规定的印花税应税项目中,所以,对于物业管理合同在我国并不需要交印花税。相关知识:需要交纳印花税的合同分别为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按购销金额0.3‰贴花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
律师解答物业服务合同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需要交纳印花税的合同有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按购销金额0.3‰贴花;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法律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
小区公共收益被前物业公司“私吞” 法院判决返还30余万来源:人民法院报 近日,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特殊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镇江某小区业主委员会起诉原物业服务公司要求返还停车费、广告费等公共收益及退还多收取的公共能耗费。法院审理后判决深圳某物业镇江分公司退还业主委员会收益共30余万元。 被告深圳某物业镇江分公司系镇江某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于2018年8月31日被小区业主解除
一、民法典的物业服务人的移交义务及法律责任有什么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等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九条 【物业服务人的移交义务及法律责任】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
公共区域停车费、电梯广告收益、公共场地租金……这些小区公共收益该归谁?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小区公共收益引发的物业纠纷,业主诉求得到法院支持,让小区公共收益由“糊涂账”变成“明白账”。2010年3月,南京一小区建设单位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公司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十多年间,物业公司既未定期公布小区公共收益的详细收支情况,又从未返还过公共收益。2
律师解答物业管理合同需要交印花税。法律规定,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属于应纳税凭证。法律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
基本案情:崔某珍驾驶电动三轮车沿怡园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北宫街北200米处时,与姜某宁骑的人力三轮车相撞,致姜某宁受伤,两车受损。事故后对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进行鉴定,结论为“1、根据现有证据及材料,无法确定红色人力三轮车事故时是否处于停止状态。2、上海永久牌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本案经过了一审、二审、再审,最终法院裁判:虽然崔某珍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经鉴定属于机动车,但姜某宁未提供证据证实
物业服务人是业主的委员会选聘的,在新的房子交付的开始,开发商可以临时委派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业主的委员会是业主选举产生的,可以履行全体的业主的权利和义务,对物业公司的选聘做出决定。
一、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是否需要业主共同决定1、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需要业主共同决定。我国法律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由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
法律分析:开发商在售楼广告中作出的“购房赠送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承诺只对开发商本身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开发商以外的物业服务企业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开发商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物业服务费免除的承诺只有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时才可能有效:(1)开发商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了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方式、范围以及违约责任,并且明确约定了由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