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 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对本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 股东姓名(名称)
第八条 公司股东共____个,分别是:
1、姓名: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2、姓名: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注:股东人数应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可续写)
第六章 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一)(股东名称)________以货币出资________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________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
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_万元,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个月内缴足;
(二)(股东名称)________以货币出资________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________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
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_万元,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
第七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风险提示:
公司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将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
如果有这些情况,股东出资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赋予某些特定股东特别表决权,或者在无法表决时按照特定比例通过表决或者特定股东直接决定。
比如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有较多表决权或者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通过来解决。
当然,在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一)根据其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监事权;
(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五)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六)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七)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并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分配认缴出资:
1、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2、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3、按照股东约定;
(八)按前款第____种方式分取红利;注:保留三十九条,该款不必重复;
(九)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十)公司终止,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十
一)提案权。
第十一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三)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四)公司,不得抽逃出资;
(五)保守公司秘密;
(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风险提示:
由于股东出资人持有的股权属于财产权,因此是可以和房屋、土地、车辆、存款等有形财产一样发生继承的,如果股东出资人死亡则其继承人有权继承其名下的出资股份。
如果公司股东出资人为了防止发生此类情况,避免有不熟悉的继承人通过继承成为公司股东,那么可以对股份的继承做出特别约定,比如股东出资人死亡则由其他股东收购其股权,而由其继承人分割股权价款等。
第八章 公司的股权转让和抵押
第十二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执行:
(一)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____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百分之(半数以上)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按照股东约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实缴认缴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 (选择性条款)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原持有的股权按以下第____种方法处理:
(一)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东资格由合法继承人继承;
(二)按照股东约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原持有的股权。
第十四条 受让人必须遵守本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十五条 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为
第三人提供担保质押,应当经其他股东百分之_____同意。
第九章 公司的机构设置
第十六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十
一)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
二)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执行。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以下第____种方式行使表决权: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实缴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按照股东约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________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____月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一条 (选择性条款)公司设董事会,成员_____人(注:三至十三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任命、选举、委派、聘用产生。
风险提示: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的召集权在董事会,当董事会或董事长不履行法定职责时,为了避免公司运营遭受影响,损害股东权益,应当在章程中赋予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在特殊情况下有直接召集股东会的权利。
可做如下规定:
如果董事会违反本章程规定,拒绝召集股东会,或不履行职责时,持有公司10%(比例可以根据公司具体情况酌定)以上的股东,享有不通过董事会自行召集股东会的权利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参加会议的出资最多的股东主持。
第二十二条 (执行)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
一)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 (执行)董事任期________年(注:每届任期不得超过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四条 (选择性条款)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一)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三)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四)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五)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百分之____以上通过。
第二十五条 (选择性条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____人。董事长由股东会董事会(任命选举委派聘用)产生,任期________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________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副董事长由股东会董事会(任命选举委派聘用)产生,任期________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________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六条 (选择性条款)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任命选举委派聘用)产生。经理对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其他职权。
第二十七条 (选择性条款)公司设监事会,成员____人(注:不得少于三人),其中职工代表____人(注:所占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由股东会任命选举委派聘用产生,其中,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________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____人(注:须少于三人),由股东会任命选举委派聘用产生,每届任期________年。
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风险提示:
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公司的董事执行职务违法、侵犯公司与股东权益,造成损失时,承担赔偿责任,但具体救济途径没有规定。
为了完善救济途径,可在章程中做如下规定:
董事、监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因无故不履行职务、擅自离职,侵犯公司与股东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上述情形且公司怠于起诉时,任何股东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因诉讼而发生的实际支出,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其他职权: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董事长经理担任。
第三十一条 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议落实情况;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胶东会报告;
(五)提名公司经理人选,交股东会任免。
第十一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二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三条 公司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上一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送交各股东。
第三十四条 公司应当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____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第三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____至百分之____列入公司法定的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第三十七条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________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条 现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三十八条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三十九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四十条 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董事会决定。
第十二章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 公司解散事由。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六)其他解散事由。
第四十二条 公司清算办法。公司因《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一条
第一项、
第二项、
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情形而解散的,应当按《公司法》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按《公司法》规定清偿后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第四十三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四条 (选择性条款)公司的营业期限为________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全体股东签名、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选择一种),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抵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公司发展而言,往往是需要制定公司章程的,一般用来约束劳动者,那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模板?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单独出资,设立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注: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
一、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二、企业住所:______________三、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四、企业法定代表人: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五、企业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六、企业经营范围:主营:____________________ 兼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七、经营方式
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等 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第四条:住所: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以工商窗口核定为准)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承担有限还是无限责任,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根据法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应当属于法律规定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作为该公司的股东,无法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会选择自己成立公司从事经营,公司的类型很多,那么自然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自然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一)投资主体不同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二)法律形式不同 1、一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想要自己创业是有多种选择的。那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哪个好?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哪个好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
一、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如何转变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股权转让协议 2、公司章程修正案 3、股东会决议 4、公司变更申请书 5、执照正副本(有的地方要年检过的) 6、公章 7、全体投资人身份证原件 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转变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要带上以上资料,到工商局直接变更即可。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合资公司,但是也有人合公司的因素,它有如下特征: 1、有
一人与二人有限责任公司区别一人与二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存在如下不同之处:1、二人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个股东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2、一人有限公司须出具审计报告,二人有限责任公司无特别规定无须出具审计报告;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二人有限责任公司设股东会。一人与二人有限责任公司区别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如何变更在我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若是要变更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股东自行决定变更,并自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进行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如何变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利弊
什么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债务承担问题1.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个体工商户对债务负无限责任。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当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时,企业债务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一人公司”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前者指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由一个股东拥有,具有股东名义者仅有一人;后者是指形式上公司股东虽为复数,但公司实际上是由一名股东掌握,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其余的股东仅仅是为了规避法律,满足法律对股东人数要求而持有较
通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而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一人有限公司比较特殊,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做出了更严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规范,那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需要对公司债务承当连带责任需要区分情况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适用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以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交什么税
如果公司的财产跟股东的财产没有混同,是分开的,那么股东只要承担有限责任,即公司的钱能还多少就还多少。但如果注册资本100w没有实缴到位,那么股东要在这个100w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如果公司财产跟股东个人财产混去来,那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以上是总则情况,建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 定义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无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形式。2. 责任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由股东承担清偿责任。在我国,是不允许设立无限责任公司的,但却允许设立承担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顾名思义是一名股东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容易发生混同,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如何证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独立呢?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62条规定出发,结合相关司法判例,证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独立,最有效的证据是提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设立有何条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1、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