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外嫁女是否可以获得征地补偿?

问题描述

外嫁女是否可以获得征地补偿?
1个回答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妇女在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股权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益,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条例规定,结婚后户口仍在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或者离婚、丧偶后户口仍在男方家所在地,并履行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义务的妇女,在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股权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平等的权益。

  符合生育规定且户口与妇女在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子女,履行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义务的,享有上述规定的各项权益。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剥夺或侵害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乡(镇)人民政府对备案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

若违反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这是户口留在原籍的外嫁女们,要求分取征地补偿的重要法律依据。

  只要外嫁女,还没有迁走户口的,在其他它村子未获得土地的,她就仍是原来村子的一员,原来村子被征地的,则可以获得补偿。

而且其子女在其名下的,同样可以看做村子一员,同样可以获得补偿。  外嫁女是否能分得征地款,与各省市的具体规定、当地的征地政策,都是密切相关的。

如果村里最终不分征地款,又不服的,建议详细了解相关征地政策后,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可以找律师到法院起诉索偿。

【延伸阅读】土地征收补偿你知道多少?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让我们再次将目光聚焦到农村,因土地滋生的问题越来越多,今天讲讲关于土地征收补偿的问题,经常会有当事人咨询:“土地征收补偿为什么跟隔壁村差很多,隔壁村的一亩地补偿十几万,我们的却才补偿几万”;

“土地补偿每年每亩给1300元合不合理”“政府说没有安置补助费,这样的说法对吗”等等,看来大部分的土地被征收人不清楚补偿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不知如何争取合理补偿。首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补偿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补偿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补偿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补偿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土地补偿款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其次具体是哪些因素会影响补偿款的制定?

1、被征收土地所处的区位:同一个省份的不同区位会制定不同的补偿价格;

2、土地征收的项目:一般来说进行商业开发的项目可以争取补偿的幅度要大于市政工程、高铁等项目;

3、被征收土地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全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国家没有办法制定全国统一的补偿标准,将制定具体的补偿权利下放到各省、市。

再次土地征收过程中常见的不合法、不合理现象如下:

1、以租代征:多数电话咨询的被征收人表示,地方说是租用土地用来搞商业开发,一般租用的年限都是承包土地三十年的剩余期限,而对于补偿,是按照每年进行发放,比如一年给1300,或者是一亩地一年800元;

2、征收补偿标准不透明:对于一部分被征收人来说,根本就没有见过征地公告,征地补偿标准,都是通过开会或者是听说得来的消息;

3、先征收后补偿:很多外出工作的人打电话来咨询,表示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土地已经被毁坏,却从未有人跟自己协商过补偿,不知道这样的情况如何维权。

4、地上附着物不做评估或者是评估价很低,对于这种情况,也是普遍存在的,很多被征收人表示对于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是非常不满意的,不能满足生活需求。

最后遇到不合理的土地征收现象,如何取得合理补偿?

1、从容对待,对政府发放的公告、补偿政策进行拍照、录像证据保存;

2、不轻易签署补偿协议,保持警惕态度;

3、及时请专业律师介入维权。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