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稽查个人所得税中的避税问题
个人所得税的避税与反避税主要是检查个人工资、薪金收人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劳务报酬所得。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检查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对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检查,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注意检查“应付工资”账户。“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应付给职工个人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等。检查时应根据会计记账凭证,核对各种津贴、补贴、奖金的发放是否正确。
(2)注意检查“应付福利费”账户。检查有无通过该账户发放现金和实物。对发放的实物应折合为现金计入个人工资、现金所得。
(3)检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账户,检查企业有无将管理部门、销售部门人员的奖金、补贴计入该账户,从而不计入“应付工资”账户,偷逃个人所得税。
(4)检查企业往来账户,检查企业有无通过往来账户,私设“小金库”而乱发奖金和实物。
(5)检查“盈余公积”、“利润分配”账户,检查企业有无从该账户中提取奖金,不通过“应付工资”科目。
工资、薪金所得检查,主要是检查企业的工资费用,即人工费。在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检查中,还要注意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时间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主要通过检查企业“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账户,借方累计发生额为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贷方累计发生额为本期实际扣缴的税额,贷方余额为已扣尚未缴纳的金额。
计算企业代扣税款时,应注意:
(1)对一次取得的数月奖金、年终加薪或劳动分红,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①如果纳税人取得该项所得的当月工资、薪金已经扣除了费用,则该项所得不再从中减除费用,其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税率计算纳税;
②如果纳税人取得该项所得的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800元的,可将该项所得减除当月工资与800元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税率计算纳税。
(2)对实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税、分月预交的方式计征,即企业经营者按月领取的基本收入,应在减除800元的费用之后,合计其全年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再按12个月平均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
(3)雇主为雇员负担全部或部分个人所得税款,应将纳税人的不含税收入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计算应纳税额。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检查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收入。
(1)对个体工商户检查
个体工商户,其生产经营所得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收入总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
收入的确认原则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处理。
允许扣除的成本、费用、损失和税金要严格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规定,确定税前扣除标准。
对个体工商户检查,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①税前扣除项目检查
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中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不得扣除。
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修理费用,可以据实扣除;对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或数额较大的,应分期扣除。
个体工商户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可以据实扣除;对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但可按规定提取折旧。
个体工商户实际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在其收入总额的5‰以内据实扣除。
个体工商户发生的公益性救济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允许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但对青少年活动场所以及中国红十字会的公益性捐赠允许全额扣除。
个体工商户直接给受益人的捐赠不得扣除。
资本性支出、被没收财物、支付的罚款、实收的滞纳金、各种赞助支出、分配给投资者的股利不得在税前扣除。
②应纳税额检查
企业在年度中间开业,或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换算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计算;按月预缴所得税时,也应换算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当月应纳所得税额。
投资者来源于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已在境外缴纳所得税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可以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
(2)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检查
税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2000年1月1日起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检查,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①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②纳税年度内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
过当年销售收入2%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这项规定是指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之和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2%。
③各种准备金的计提不得扣除。
④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在规定范围内,据实扣除;
全年销售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营业收入净额的5‰;
全年销售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营业收入净额的3‰。
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总额,而应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⑥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以所有企业的应纳税所得总额确定适用税率,用本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缴税款,办理汇算清缴。
具体计算方法为:
投资者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所有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未企业应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所有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
或者=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按所有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对应的税率-(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所有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速算扣除数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检查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利息一般是指存款、贷款和债券的利息;股息是指个人拥有股权而取得的公司、企业分红,按照一定比率派发的每股息金;红利是指根据公司、企业应分配的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按股派发的红股。
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得从收人中扣除任何费用。这里每次收入是指支付单位或个人每次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个人所取得的收入。
对于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检查,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向职工或其他个人集资,支付的利息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对企业向参股的职工或其他个人支付的股息、红利收入,均按全额扣缴个人所得税。
(3)个人从银行储蓄存款中取得的利息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储蓄机构代扣代缴。
(4)单位为个人负担全部或部分个人所得税,应将支付额作为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含税收入后,再计算应纳税额。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如何稽查个人所得税中的避税问题”问题进行的解答,个人所得税避税的稽查是税务部门的主要工作之一,主要包括个人工资、个体户经营所得、股权分红等的避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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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中的赡养老人的条件是:被赡养老人年满六十岁。同时,纳税人还应当填报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
不可以。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7章第23条规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被赡养人中的年满60岁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标准不止包括亲生父母,还要满足下列条件:1.首先被赡养人年龄满60周岁,这里的被赡养人是指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还有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扣除的方式是如果是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如果是非独生子女需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一千元,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改变。2.子女对父母有赡
个人所得税中的速算扣除数是什么意思?速算扣除数是指为解决超额累进税率分级计算税额的复杂技术问题,而预先计算出的一个数据。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税特点,是把全部应税金额分成若干等级部分,每个等级部分分别按相应的税率计征,税额计算比较复杂。简便的计算方法是先将全部应税金额按其适用的最高税率计税,然后再减去速算扣除数,其余额就为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速算扣除数是按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和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
1、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是指纳税人先向税务机关进行预缴税款,一年结束后,再去进行清缴。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
1、年所得额:是指工资薪金收入总额;2、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年所得额-费用扣除额;3、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所得税(c)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
个人所得税中的年所得额是什么意思?个人所得税中的年所得额是什么意思年所得额是指工资薪金收入总额,含全年的所有货币性和非或非货币性收入,不含个人所得税免税所得。1、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年所得额-费用扣除额;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3、个人所得税(pesonalncome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中的赡养老人是指需要赡养的老人是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法律依据:《中
单位按每个月所申报的内容进行依法扣除纳税额,或者每年3月份去税务局进行一次性的专项扣除。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不是必须是父母,这个没有限制,是指实际赡养的老人,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是一样的标准(只要是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否则每月额度最高1000)。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
教师讲课费应该怎样扣除个人所得税属于劳务费,交税税率为分档的,每次低于800免税1、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抵扣800元费用,再乘20%税率;2、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抵扣收入额的20%,再乘20%税率;3、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
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二)案例分析案例:甲将一笔钱存入B银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个征收人所得。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因此,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23条规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被赡养人中的年满60岁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
关于个人所得税中子女教育附加扣除的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标准定额进行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相关资料备查。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
【网友问题】个人持有上市公司一年以上和一年以内的股票分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律师答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01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
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坚持依法依规、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民主协商、分类处理的原则妥善处理。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政策基本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处理。同时,处理这类问题时要严格区分《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前和实施后的矛盾性质。解决《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前的矛盾纠纷不能照搬《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条款。 《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后产生的矛盾应严格
个人所得税中应纳税所得额指的是哪部分?急?个人所得税中应纳税所得额指的是所有与工资收入相关的补助等费用减去社保费用和专项附加扣除等费用,如所述是按照工资额加上奖金来计算,即10000元。在不考虑社保和专项附加扣除等情况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10000-5000)*0.1-210=29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
1、个人所得税滞纳金,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处理。2、《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能按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还要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由于经营不善,可能会面临企业破产清算。企业在清算的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税收方面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对处理这方面问题也作出了法律规定。因此,这里我们将企业清算中的破产清算单独列出来,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税收问题相关内容,请阅读全文。企业破产清算中的税收问题是怎样的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中提到,企业应进行清算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