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案例分析
案例:甲将一笔钱存入B银行,存期自1998年11月31日起至2008年11月30日止,存款到期时甲共获得利息2000元,其中,1998年11月31日至1999年10月31日孳生利息100元;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利息1700元;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180元;2008年10月9日至2008年11月30日孳生利息20元。
分析:甲从B银行取得的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并按利息孳生的时间区段分别计征个人所得税:
甲取得储蓄存款于1998年11月31日至1999年10月31日间孳生的利息(100元)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甲取得储蓄存款于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间孳生的利息(1700元)应按按适用税率20%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甲取得储蓄存款于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间孳生的利息(180元)应按按适用税率5%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甲取得储蓄存款于2008年10月9日至2008年11月30日间孳生的利息(20元)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分段计算为:
1998年11月31日至1999年10月31日孳生利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0元;
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利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孳生利息所得1700元*税率20%=340元;
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利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孳生利息所得180元*税率5%=9元;
2008年10月9日至2008年11月30日孳生利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0元。
因此,甲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40元+9元=349元。
该笔税款应由B银行在结息时代扣代缴。
【网友问题】个人持有上市公司一年以上和一年以内的股票分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律师答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01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
一、存款利息会不会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的税目之一,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按照每次取得的利息所得额计征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
国内居民在境内、境外分别取得所得,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所得既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又有来源于境外的,应区分境外所得和境内所得,并分别减去费用后计算纳税。(1)个人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包括: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原因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转让中国境外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
个人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的税目之一,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按照每次取得的利息所得额计征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自去年11月1日起,国家恢复开征个人利息所得税,税率为20%。然而,由于目前各家银行的储蓄存款种类繁多,各种储蓄存款的计息规定也不尽相同,许多储户对各类储蓄的存款利息银行将如何扣税不甚明了。小编现将银行对各类储蓄存款利息的“扣税方式”向大家介绍一下。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定活两便储蓄、零存整取储蓄、通知存款:按照每次储户取得的利息所得额由储蓄机构代扣代缴储户应缴纳的个人利息所得税税款,并在给储户的利息
财政部对银行存款利息是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下面小编就带大家去详细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问:为什么要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答:我国自1999年11月1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来,利息税在鼓励消费和投资、合理调节个人收入、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07年,为了减少因物价指数上涨对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收益的影响,降低广大中低收入储户的税负,国务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定活两便储蓄、零存整取储蓄、通知存款:按照每次储户取得的利息所得额由储蓄机构代扣代缴储户应缴纳的个人利息所得税税款,并在给储户的利息结付清单上注明,该利息清单即视同完税证明。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是一种一次存入本金,存期内分次支取利息,到期归还本金的定期储蓄存款。考虑到储户如提前支取本金,其实际分期已取得的利息所得可能大于按储蓄机构有关规定计算应取得的利息所得
一、人民币各类储蓄存款适用什么利率?答:人民币储蓄存款按储种可分为活期存款、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定活两便、通知存款。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目前人民银行公布的是各类存款的基准利率,即各类存款利率的上限,开办储蓄业务的金融机构(一般指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以下称“商业银行”)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实行下浮利率,但在客户存款时须告知具体存款利率水平,储户也可在商业银行营业厅、网站上查询该
因为存款支取时间的不同,造成了到期支取、提前支取和逾期支取等情况,这也就引起了计算方法的变化。所以,研究定期存款利息怎么算之前要首先研究所计算的定期属于哪种类型。在计算之前,我们先假设有一笔3年定期的10000元存款,3年定期存款利率是4.00%,在不计利息税的情况下,到期可得利息为:10000×4.00%×5=2000元。下面我们针对不同的情况,看看不同类型的定期存款利息怎么算。第一种情况,也就
一、个人财产转让所得应如何缴纳个税个人财产转让所得,应当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
第一条本存款业务由各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开办外汇业务的中国农业银行分行及其经批准开办外币存款的所属分支机构办理。第二条本行办理个人外币存款业务,实行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存外币,取外币,利息以外币计付,为储户保密的原则。第三条凡中国境内居民,均可开立个人外币存款帐户。第四条本存款分为外汇帐户与外钞帐户。一、凡从境外汇入、携入和境内居民持有的可自由兑换的外汇,均可存入外汇帐户。不能立即付款的
1、股权激励所得由上市公司或其境内机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和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依法扣缴其个人所得税;2、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个人获得的稿酬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1、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共同取得稿酬收入的,分别按各自取得收入纳税。2、扣除费用为每次4000元以下(含4000)的扣800元费用,以上的扣20%.稿酬所得还有30%的应纳税额优惠政策。适用20%税率。3、张某应纳税=20000*(1-20%)*(1-30%)*20%=2240(元)4、李某应纳税额=8000*(1-20%)*(1-30%)*20%=8
(1)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具体如下: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4、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5、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一)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
通常情况下,如果对交通责任划分不服,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可以在责任认定书出具三日内提起复核申请,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更多复杂的交通责任划分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婚前个人的房屋婚后卖掉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中国农业银行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小额抵押贷款实施细则
结婚前的银行存款婚后转存还算个人财产吗不属于,婚前个人存款婚后不是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所得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前关系的延续或转存等转换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存入的定期存款,到期后重新存入依然属于夫妻一方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小额抵押贷款实施细则 颁布单位:中国工商银行 执行日期:1995-08-01 颁布日期:1995-06-07 文号:工银发[1995]82号
租房税金由承租方承担不合法,收租金的一方为纳税主体,承租方缴纳属于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房主出租房屋所得需要交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不同税种税费的缴纳比例也是不一样的。 一、租房税金由承租方承担合法吗 租房税金由承租方承担不合法。纳税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任何人都不能自己约定将自己的纳税义务转嫁给他人来负担,所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提醒,税金由承租人缴纳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