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违法分包
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违法分包的法律后果
工程违法分包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其法律后果如下:
1、行政责任:
(1)施工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2)对于接受违法分包的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民事法律后果: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违法分包的,分包合同无效。
(2)施工单位违法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赔偿损失。
(3)施工单位对因违法分包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违法分包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一)因违法分包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法院可收缴当事人已取得的非法所得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四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的规定,因违法分包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收缴当事人已取得的非法所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对其他合同而言有其特殊性,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过程就是将建筑物材料和劳务物化成建筑产品的过程,建筑物一旦建成,实际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就转化为不动产,根本无法返还。
建设施工合同的特殊性决定了合同无效后不能适用“恢复原状”的返还原则,而应适用“折价补偿”的原则。“折价补偿”原则的适用前提是建筑产品是否有价值,而建筑产品是否有价值的衡量标准就是该建筑产品质量是否合格。
根据《司法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的规定,因违法分包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时,只有在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承包人才能适用“折价补偿”原则获得工程款,否则只能按“过错原则”进行赔偿。
(二)存在违法分包行为的施工单位将面临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面临被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之相关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违法分包的,给与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同时,对于接受违法分包的单位处以罚款。
《认定查处办法》对违法分包行为的处罚进一步细化。根据《认定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第(二)、(五)项规定:对有违法分包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对施工单位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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