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签订劳动合同不写具体薪资,劳动者可以不签订,或者与用人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劳动合同中为存在工资条款的,劳动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律师解答签订劳动合同不写具体薪资,劳动者可以不签订,或者与用人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劳动合同中为存在工资条款的,劳动合同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
没写工资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只要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是有效的,但是没有约定工资的劳动合同是有瑕疵的,可以要求改正,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还可主张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就是不合法的,该合同就是无效的,劳动者而已向当地的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申请认定该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保障。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必备条款是:1、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
劳动合同不写薪资不合法,劳动合同法中明确提出劳动合同中要包含劳动报酬的。 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的,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
劳动合同未约定工资,有下列风险:用人单位拒不发放工资的风险;不按照口头约定的数额发放工资的风险;拖欠工资的风险;以及容易造成解约风波的风险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
一、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交社保怎么办的用人单位因为刚成立不久,在很多方面其实都不完善,而此时本身创业资金就有限,为了逃避对劳动者的义务,就会与劳动者约定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交社保,同时会适当的多发一些工资给劳动者。那现实中,对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交社保的行为,劳动者该如何来维权才好呢?下面就让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吧。我国法律规定,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合法吗 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合法吗1、不合法。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必须各执一份劳动合同,不然,劳动者要及时与公司人事部沟通,索要劳动合同书。2、公司不给你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不写工资金额,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工资金额是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
一、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
一、劳动合同没写具体工资怎么办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虽说没有明确劳动待遇这一条款,但并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或者由仲裁机关,人民法院等有关机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确定。1、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高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集体合同规定或者法定劳动标准相应内容的,按照实际已经履行的内容确认;2、劳动报酬和劳
1、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第三次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主体应列具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当事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以签约对方为当事人;如果签约的用人单位与实际用人单位不一致或者签约的用人单位与作出处理决定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则应将实际用人单位和作出处理决定的用人单位,与签约的用人单位列为共同被告。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
1、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3、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公司未为你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是违法的。3、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的规定,即时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同时有权要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干了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在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时,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
没有合同没关系。只要你提出主张就是。公司方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不敢抵赖的。你的申请书上直接写出:什么时间和某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就行了。签订合同时间上有不精准的地方都无所谓,也可以写公司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只允许签一份合同保留在公司,就可以了。仲裁委员会都要偏向劳动者的,放心。即使你是违章操作,你也应该按工伤办理。
1、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的,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现任;2、对薪资待遇未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不写工资金额不合法,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的条款如果没有包括,该劳动合同不生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怎么办《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
你好,关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给员工买社保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该用人单位就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的当月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
一、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