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指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他的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处分, 并且在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那遗嘱在什么情况下会无效呢?第一种情况: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的遗嘱无效。《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另外口头遗嘱必须是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作出,危急情况结束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订立书面遗嘱或者录音遗嘱,否则所立的口头遗嘱失效。
第二种情况:主体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遗嘱无效。遗嘱同其它民事行为一样,对主体资格有一定的要求。《民法典》第 22 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第三种情况:处分了别人财产的遗嘱部分无效,比如,夫妻一方在立遗嘱时说,我名下的房产归我女儿所有,而这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他自己只能处分自己的那一部分份额,那这样的遗嘱就属于部分无效。
第四种情况: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因为违背了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五种情况:篡改和伪造的遗嘱,被篡改和伪造的部分无效。
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4、遗嘱内容涉及被处分过的财产;5、遗嘱内容涉及无权处分的财产;6、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7、遗嘱未为特定弱势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8、遗嘱没有给胎儿保留继承份额;9、他人书写自己签名的遗嘱无效;10、特定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11、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失效;12、利害关系人见证的代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就某些事宜达成一致所签订的书面协议,而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在实际中存在无效合同的情况。下面小编为你整理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一、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有哪些1、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具体有: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签订的合同无效;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合同无效等。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
16种无效或部分无效的遗嘱 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因此,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如果是
无效的行政行为情形主要有哪几种 (一)损害受宪法保护的权利和自由的基本内容的行政行为; (二)从业务上或地区范围上明显无管辖权的部门所作的行政行为; (三)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四)构成违反刑法的行政行为或是在违反刑法的情况下作出的行政行为; (五)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 (六)书面行政行为未表明公布行政机关的; (七)行政行为内容违反善良风俗习惯的。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
一、协议无效的五种情形有哪些1.以欺骗、威胁的方式签订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3.以合法的手段来掩饰非法的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违反了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二、相关法律规定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
对于很多美国投资移民人士而言,面签是一个大难题,他们往往担心自己的英语水平,担心自己面签时会不会紧张等等的问题。其实只要面签前做好细致准备,基本不会遇到什么问题。一般在面签时,面试官会问到的问题都大同小异,所以在面试之前,针对这些问题做好充分准备,就能在面试时表现得从容镇定,游刃有余,面签的成功率才有保证!1、谁是你的申请人(回答申请人姓名)?2、你的申请人是怎样出国的?3、你的申请人有几次婚姻?
法律分析行贿罪立案的条件:1、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2、行贿数额不满一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向三人以上行贿;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已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
一、商标注册的45个类别有哪些1、商标注册的类别共有45类,具体包括:化工原料、颜料油漆、日化用品、燃料油脂、医药、金属材料、机械设备、手工器械、科学仪器、医疗器械、灯具空调、运输工具、军火烟火、珠宝钟表、乐器、办公用品、橡胶制品、建筑材料、皮革皮具、家具、厨房洁具、布料床单、健身器材、食品、酒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
一、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6种情形有哪些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二、哪些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nb
截至到7月份,全国32个省区市(含兵 团)中,河北、湖北、内蒙古、江西、新 疆、北京、湖南、广西8省已出台整合方案,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兵 团9省在国务院文件发布前已全面实现制度整合,以上17个省均突破医疗保险城乡分割的体制机制障碍,明确将整合后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划归人社部门管理,实现了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乃至整个社会保险制度的统一管理。
一是要核实企业当期购进的农产品的进项税款,特别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农产品的进项税是否准确核算并从当期全部进项税额中转出。同时,注意核实企业销售免税的副产品(例如植物油生产企业生产的副产品豆粕)进项税额是否按规定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二是企业按照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进项税额,其公式是由当期销售货物数量计算得出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再由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计算得出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公式中当期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七种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
1、同法人、同股东的两家公司属于关联企业,但在法律上是独立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一、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有哪些1、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主要有:(1)法院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存所必需的居住权而不是所有权,名下有其他房屋的;(2)法院对于被执行人居住权的保障有期限,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3)法院明确居住标准杜绝以保障生存权为由逃避债务执行,申请人提供居住房屋或同意扣除租金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
律师解答解除取保候审的七种情形是:采取取保候审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严重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未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的;已经被逮捕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1)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①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②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③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应追加的当事人。④必须参加诉讼的当
公证地域管辖的几种情形有哪些依据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是没有管辖权规定的,申请人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