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类是恋爱期间赠与财物产生纠纷是比较常见的,男女分手后还钱的法律主要看这个赠与行为的性质而定:
1、如果是恋爱期间借贷,那么应于返还;
2、如果是赠与,一看财物金额大小,二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或者为条件的。恋爱期间赠与财物一般情况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对于男女双方在恋爱或婚约期间互送的围巾、手帕、普通的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品,不返还不足以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不予返还;(2)对于此期间送往的节日礼品或订婚、男女来往的宴席,可不予返还;(3)对于男女双方互赠的照片,一方坚持要求退还的,应当说服对方,尽量返还;(4)对于恋爱或订婚一方送与另一方的大宗财物(手表、电视机、摩托车、金项链以及高级贵重衣物等)和一定数额的金钱(见面礼、叩头礼等),一般应予返还。因为大宗物或金钱基于恋爱关系或婚约关系而存在,以与之结婚为前提,一旦这个关系不存在,丧失前提,另一方取得财物就失去基础,再占有此项财物则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如果原物不在,或收取方无力返还,应折价补偿或不予返还;(5)对于以财物为诱饵,玩弄异性和他人感情,道德败坏的,即使送与对方较大数额的财物,从道德角度来讲,可以选择返还。
逾期不还被起诉建议及时应诉,可以与对方协商还款方式,比如分期还款或者抵押物先进行抵押,否则会影响征信,对方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恋爱期间男方自愿给女方花的钱,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如果属于小礼物,可以不归还。如果价值较高的,应当归还。 一、恋爱期互赠小礼物 恋爱时互赠小礼物、小礼品,分手时索回的,法院不予支持。二、恋爱期赠与贵重物品 恋爱期间赠与贵重物品,双方反目时,与上述案例如出一辙,可以起诉索回。这种赠与实质上是一种默示的附条件赠与,即附加了缔结婚姻、步入婚姻的暗含条件;如果双方婚前分手,即该条件未能成就,一方仍占有
您好,合同约定可以协商变更。您如果存在延期还款等违约行为,银行依据合同约定也可以要求提前还款。
您好!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怀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方面问题。恋爱期间的正常开销一般是不退还的。 如果是交往期间涉及到的财务问题,例如转账/红包等在结束关系后想要主张返还的,首先要通过金额/意思表示等判定其性质。 如果是明显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大额财产,后来没有登记结婚的,可以作为彩礼主张对其进行返还。 如果是一般的节日红包或者小额的赠送礼物等,会被认定为赠与行为或者情谊行为,如果不出现能构成法
1、一方自愿送给对方少量金钱物品,带有赠与性质的,即使恋爱关系终止,一般也不应再向对方要求归还。2、一方为了准备结婚花费较多的,恋爱关系终止后,双方可以通过协商,适当退还一些实物,或者酌情折价退还一些钱。3、恋爱期间女方向男方明确表明是借款的,应当按时还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
分手后起诉前女友,要求归还恋爱期间转账,最后竟然还胜诉? 这个新闻一出大家都炸了吧?虽然我们都见怪不怪这样的事儿了,但看到这胜诉还是忍不住吐槽这位先生可真是蛮高的!这相恋一年多的A先生和B女士分手,本来这两人之间的分手也正常,但问题的转折出现了,分手不久后A先生要求前女友B女士退还恋爱期间的转账,共计4万余元,甚至最后在无果之后并将其告上了法庭。 最终这法院判决B女士偿还4万余元借款
红包包括了初次见面去他家他给我父母以及逢年过节或生日的时候给的,也属于赠予吗?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男女恋爱关系存续期间,男方给女方发的红包以及转账的数字及附言都代表一定祝福或者情侣间相互爱慕、赠与的含义或者具有特殊含义,一般认定为赠与,该笔款项女方是不用返还的。如果该笔款项定
分手了男朋友要求还钱,如果是借款关系或者是彩礼,那应当返还。如果是日常生活当中的赠与,那女方有权拒绝返还。所以,在分手后男朋友要求还钱,是需要根据钱财的性质,来确定是否需要偿还。如果是男女朋友之前的日常花销,例如男性给女性买的衣服、化妆品等礼物,这些都属于赠与性质,即便是分手了,男性也是无权要求女性还钱。即便是男性日常给女性发的红包,如果没说明用途,基本也都是按照赠与来定性。即便男女朋友在分手后,
咨询:老人同居一年,同居前口头协议男方需每月给与女方500元生活费。期间男方给女方买衣服和鞋,还有替女方还了1000元债务,同居关系解除后男方要求女方全部返回!请用合理吗? 解答:同居期间男方为女方花的钱是自愿的,可以视为对女方的赠予,因此无需返还,但是代为偿还的债务,您可以要求返还。
一、同居分手后男方起诉要回花费的钱可以吗?1、一般不可以。2、在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花的钱,分手后一般是不能要回的,送给女方的物品视为赠与,而其他消费视为自愿的支出。3、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
法律分析:土地确权以后多出的土地不用收费。 一般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变多或者变少,只要误差在5%以内,与原来的土地面积相差不是很大的话,基本上不用担心,即使与原来的土地面积相差大也不用交钱。 如今农村土地确权的费用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拨款进行,村里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花的钱,分手后一般是不能要回的,送给女方的物品视为赠与,而其他消费视为自愿的支出。2.情侣之间明确是借款的、或者没有说明用途的大额转账可以要求返还。而一些小额(几百一千)以及购买的一些物品会认定为是赠与,除非一方明确愿意返还的可以要求返还。如果对方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一、按相关法律规定,强制执行是不能涉及妻子孩子的,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
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根据前述规定,欠债不还,不履行法院判决,一般不会构成犯罪,但是有能力履行,却故意转移财产的,则可以按照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予以刑事追究。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在上网冲浪的过程中遭到了诈骗,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维权:首先,发生此类诈骗时,被骗者可以到“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或相关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投诉举报;其次可以拨打110或到当地派出所报警。更多复杂的网络手段诈骗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分手后是否需要返还要看情况。一般恋爱同居期间互赠给对方的财物,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的,不能按照同居财产进行分割,一般不需返还;但如果属于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对方的大额财产,属于可返还的彩礼的,或者有可撤销赠与的情形的,需要返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
诉讼时效届满后认可还款是可以的,诉讼时效届满后同意还款后必须要偿还债务,债务人同意偿还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后,不能反悔。因为欠条超过诉讼失效后,该债权债务就成为自然债务,即债权人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可能性,不再有胜诉的可能,更不能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在这个情况下,债务人作出同意偿还的承诺或者履行偿还义务,则意味着和债权人达成了一个新的协议,此时会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债务人仍负有还款义务。《民法
一、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1、这不属于诈骗,之前诈骗,后来一直还钱,说明受害人已经达成谅解,诈骗一般都有被害人描述。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2、诈骗罪要负刑事责任,民法典对其没有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