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大会成立条件和程序
一、首次业主大会成立条件
(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
(二)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满2年。
建设单位应在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政府机关”)提出书面报告;建设单位未提出的,业主可以向上述政府机关提出书面请求。
二、组建筹备组
(一)政府机关收到书面报告或请求后的六十日内,组建筹备组;
(二)筹备组成立后的七日内在小区内公告筹备组成员名单;
1、成员应为单数,业主代表应占二分之一以上,组长由政府机关代表担任;
2、业主代表的产生:政府机关组织业主推荐。应在上述六十日内完成。
(三)筹备组须完成的业主大会成立准备性工作
1、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以及业主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
2、确认首次业主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3、草拟业主管理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4、确认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5、制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首届业主委员会侯选人名单;
6、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7、其他准备工作。
(四)在召开业主大会十五日前将上述内容在物业区域内公告,并回答业主的疑问;
三、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一)筹备组应在成立后的九十天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二)可以采用集体讨论或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召开;
(三)应由物业区域内专有部分占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方有效;
(四)业主大会作出有关决定:
1、通过业主管理规约;
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就业主大会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小组设立、业主委员会组成、任期、罢免和不选等事项作出约定);
3、选举业主委员会,并对其职责范围、工作经费、委员报酬等作出决定;
4、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5、其他事项。
四、成立业主委员会
(一)五人以上单数组成,每届任期3-5年;
(二)资格限制:有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违法搭建、破坏房屋外貌、改变物业用途、欠交物业服务费或维修基金、违法出租房屋等情形且未改正的,不得担任。
(三)选举成立后的三十日内,业主委员会应向政府机关办理备案;
(四)政府机关出具备案证明以及印章刻制证明。
至此,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即告成立。
成立业主委员会后要办理登记手续。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1)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3)业主委员会章程。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并用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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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物业费的业主,不能进入业主委员会,自然也不能成为业委会委员。 法律依据: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对业委会委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那么关于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和流程是什么呢?业主委员产生方式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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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的条件 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3、住宅出售已满两年的。 成立后要办理的登记手续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1、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3、业主委员会章程。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对
一、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业主大会规程》,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
业主委员会5至11人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需要符合哪些条件(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五)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六)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在成立之前,是由开发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需要符合的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5至11人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一、业主委员会成员要具备哪些条件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丰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二、业主委员会成员有工资吗业主委员会委员没有薪金但是可以获得补贴或者补助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共同决定成立或者由业主大会决定成立的团体,受业主委
您好!你问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有工资吗的问题,一般业主委员会没有工资。 工资是工钱的一种类型,即员工的薪资,是固定工作关系里的员工所得的薪酬,是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是劳务报酬(劳酬)中的一种主要形式。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第三章第四十二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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