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被告人认罪认罚后上诉,检察院又抗诉,会加重处罚吗?
【案情简介】被告人闵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者,被某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闵某不服一审判决,认为量刑太重,上诉至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某区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认为闵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现在又提出上诉,违反了认罪认罚具结协议。闵某在接到抗诉书以后,又撤回了上诉。
【庭审情况】因为检察院提起了抗诉,因此某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本案的二审开庭审理。在开庭审理中,检察官提出如下观点:
1、闵某的上诉行为违反了诚信原则;
2、闵某的上诉行为破坏了司法权威;
3、闵某的上诉行为有可能获得不当利益;
4、闵某的上诉行为浪费了司法资源,损耗了司法效率,并提出对其加重处罚的意见。
面对检察官咄咄逼人的态度,本律师针锋相对,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1、上诉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被告人依法享有的基本诉讼权利,应该予以尊重和保障,不能因为被告人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而予以限制或者剥夺。
2、本案中,某区人民检察院的抗诉理由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启动抗诉程序的依据应该是认为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这种情况下提起抗诉才符合法律规定。而本案中,某区人民检察院的抗诉理由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3、某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符合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不能仅因为检察机关抗诉而加重其刑期。因此建议二审人民法院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某中级人民法院经合议后认为,闵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一审法院采纳某区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对其从宽处罚。
闵某虽提出上诉,但在上诉期内又撤回上诉,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不能成立,不予支持,因此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律师观点】《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闵某认罪认罚后又上诉,虽然有违诚实信用原则,但上诉权是其依法享有的基本诉讼权利,应该予以尊重和保障,不能因为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而予以剥夺。
对于此类因被告人上诉,检察机关提起的抗诉案件,二审人民法院仍然应该坚持全面审查和依法裁判的原则,不能仅因检察机关抗诉就一律加重被告人刑罚。
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没有认罪认罚按照正常标准处罚,不会加重处罚。从客观结果上来看,一般来说,认罪认罚的案件量刑会比没有认罪认罚的案件量刑要轻。道理很简单,认罪认罚在正常处罚标准基础上进行了从宽,而没有认罪认罚,则按照正常标准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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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下简称认罪认罚)设置以来,大量刑事案件得以适用。具体来说,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先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制度后给出具体从轻减轻幅度,当认罪认罚减轻的幅度足以打动犯罪嫌疑人,或者不认罪认罚导致的量刑建议足以“吓”到犯罪嫌疑人时,该犯罪嫌疑人往往会选择认罪认罚。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如果犯罪情节轻微,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或自学成才,或在辩护人指引下,往往要求适用缓刑。若检
近期遇到一起骗取贷款案,犯罪嫌疑人至始至终供述稳定并且对侦查机关、检察院的讯问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律所接受委托指派我们团队律师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我们多次建议检院在提起公诉时出具量刑建议,但检院并没有采纳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对这一出现的新型问题辩护人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就应当依法对其从宽处理,在刑罚评价上,主动认罪优于被动认罪,早认罪优于晚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不得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有自首情节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如果积极赔偿,取得被害方谅解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检察院会出具:量刑意见和具结书,然后法院审理宣判就可以了。属于基层法院所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判。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法律依据:《最高法认罪认罚实施细则》第14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并表示愿意认罚的,可以申请适用认罪认罚从
法律分析签认罪认罚后法院立案受理的,一般是1个半月后开庭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一般是3个月。开庭的时候,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
刑事案件发生后,由于刑事案件程序的严谨和特殊性,请律师一般以尽早为原则。从结果上看,如果错过请律师的最佳时机,对案件的影响是十分大的。因此,是否请律师,还是要看案件所处的时机和情况。而对于认罪认罚案件,如果案件已经到了法院的审判阶段且已经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请律师的意义就不大了。但是,如果是在公安的侦查阶段或者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则会根据案情判断本案是否具有无罪的可能性,或者通过发现本案存
大家好,我是会员律师张宝新,专注刑事类案件 如果当事人已经签了认罪认罚,律师还能帮我争取无罪辩护吗?这里要区分两种情况,如果是在当事人非自愿的情况下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这种情形的认罪认罚是随时可以撤销的,并不影响律师的辩护。第二种情况是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的。那么这里如果是因为法律适用问题,不应认定被告人有罪的,那么即使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律师依然可以为其争取无罪的判决结果。
一、检察院认罪认罚后简易程序送法院多久开庭宣判法院用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的,什么时候开庭没有具体规定,而法院要在受理案件20日内作出宣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
1、对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认罪认罚案件,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从轻判处刑罚,2、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依法免予刑事处罚,3、确实需要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应当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
你好,我是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谭律师。通常情况下与检察院签署了认罪认罚,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很大概率会被法院采纳。详情可直接联系谭律师咨询。
签认罪认罚一般一个月内开庭,具体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要求,但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在我国若是犯罪嫌疑人签了认罪认罚后不一定会被收监。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
法律分析签了认罪认罚书后移交到法院一般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
通常在被公安机关传唤或已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反映情况。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不超过10天,在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若对公安办案不服的,
一、检察官不建议判缓的理由是什么首先要清楚检察官不建议判缓的理由。如果依据法律规定不是完全不能/是“可以”判缓刑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等),那么律师需要首先了解为什么检察官不建议判缓,是因为觉得当事人仍需被羁押一段时间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更多地考虑到刑事政策方面的因素;抑或是有些重要情况处于暂时未能明确的状态,要等开庭的时候进一步明确。(部分区域甚至有检察官完全不对刑罚执行方式提出建议的
律师13570980701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一、认罪认罚会不会判缓刑认罪认罚能不能判处缓刑,要依据具体的情节而定,如果犯罪情节不重的,符合缓刑条件的,人民法院就可以判处缓刑。如果量刑建议在三年以下的,可以由律师积极的申请缓刑。并且法院对于认罪认罚具结书的量刑建议不会照单全收,具体的判决权在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只有建议权。二、缓刑的条件刑事案件的量刑要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
1、审查律师的执业资格:律师应当持有由省级司法厅(局)签发的《律师执业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无证或有证但无当年年审记录的都不得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2、核实律师及所在律所:一个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委托人的案件会有充分的后备保障。 3、案件胜诉的承诺:每一位负责任的律师,都不会对自己的当事人保证案件绝对胜诉。对于保证案件百分之百胜诉的律师,当事人应当慎重考虑。 4、委托合同的签订:合同明
出现了车祸,刑事案件辩护词有罪从轻处罚的原则,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接受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并指派我担任的辩护人,在征得其本人同意后依法出庭参加诉讼,开庭前我们仔细查阅了起诉书和主要的证据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刚才又听取了法庭调查,对本案有了清楚的了解,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一、构成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