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3日,高阳于入职川崎机器人(昆山)有限公司从事生产技术工作。
2019年12月12日,川崎公司与高阳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约定自2019年12月12日起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公司向高阳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金额共计11525元。
同时约定双方之间在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年终奖等)、社会保险(公积金)、假期(含年休假等)、工伤职业病、经济补偿等劳动及民事权益方面不存在任何其他争议或纠纷。
高阳承诺并保证不会在本协议约定之外再向公司提出任何其他主张或请求。
同日,公司向高阳支付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11525元。
后来,高阳认为其是在公司的胁迫下签订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该协议书程序内容违法,应予撤销,遂申请劳动仲裁。
昆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驳回高阳的请求。
一审法院认为:
高阳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受胁迫而签订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该协议书对高阳未结算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年终奖)等作出明确的约定,且有高阳的签字及公司的盖章,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之后公司也按协议书约定向高阳支付相关款项,故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高阳主张其与公司在2019年12月12日签订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系公司趁人之危,胁迫其签订的,但其提供的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记载内容并不能证明其在2019年12月12日签订该协议时公司有乘人之危或者胁迫情形,故本院对高阳以公司趁人之危、胁迫为由要求撤销案涉协议不予支持。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但是,上述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按照高阳提供的国家税务部门出具的其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核算,高阳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为7534.01元。
按照高阳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应支付的经济补偿为2.5个月的工资,即18835.03元。
但是,公司与高阳所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约定向高阳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11525元,仅为高阳应得经济补偿的61.19%,显然有失公平。
因此,应对案涉协议中高阳的经济补偿金数额予以撤销,依法调整为18835.03元。扣除公司已经支付的11525元后,川崎公司还须向高阳支付经济补偿金差额7310.03元。
2021年6月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案中,双方在协议中约定支付高阳经济补偿金11525元,与依据税务部门出具的高阳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核算出高阳应得的经济补偿金相差7310.03元。
高阳主张公司利用自身优势,先不安排加班不提供工作岗位,并很快单方拟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
二审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及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撤销协议中关于经济补偿金的约定,并判决公司补足经济补偿金差额,并无不当。
案号:(2021)苏民申3426号 (2020)苏05民终10175号
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第9条:
对于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或者高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认定。
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最高人民法院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有些地方为了统一法律适用,对于常见的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协议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废止)第19 条第2 款关于”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 的规定,确定低于法定赔偿标准的70%作为认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协议是否显失公平的标准。
上述司法实务对于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实现单一的客观判断标准具有参考性。不过,除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以外其他性质款项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进行严格审查认定,以促进诚实信用协商化解纠纷。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入职甲方,甲乙双方签订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
产生劳动纠纷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民族:_
一、签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仲裁吗 签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仲裁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是双方对解除劳动合同的事项进行协商,算是一个调解的过程,自然不可以一边协商一边仲裁。但是如果最终协商不成功,这时可以再去申请仲裁。因为这就属于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
1、协商解除须为双方依法建立的合法劳动关系;2、劳动合同双方均有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须在劳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之前进行;4、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要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违反法律强行规定
当劳动者进行离职的时候,一般用人单位都是不会过于进行为难的,但是有的用人单位是会出现有遗漏的情况,那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可以要求补缴社保?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如果有争议可以申请仲裁,注意不要超过一年时效期。时效期是指从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一年内为时效期。 如果已经就离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是裁员。单位裁员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与经济赔偿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双方协商一致进行解除或是双方协商在达到某种条件时劳动合同自行解除等。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是裁员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是裁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双方自愿基础上的解除劳动关系,而裁员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性质是不同的。提醒您,辞退是用人单位的自主行为,可分为违纪辞
法律分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拿失业金,但是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2、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3、劳动者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
当我们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之后,我们也就处于失业状态,如果公司之前帮我们缴纳失业保险,我们在离职之后符合一定条件时,就可以领取失业金。那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领取失业金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拿失业金,但是必须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
一般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事先通知劳动者,给予劳动者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那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还需要写辞职报告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还需要写辞职报告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还需要写辞职报告。 二、员工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
失业保险待遇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时,由失业保险基金提供的、以现金为基本形式的各种帮助。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失业救济、失业救助和补充失业津贴等。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
很多时候在职场中,当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将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当劳动者有过错,却不愿意接受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后,离开公司了还能申请双倍工资的,但是必须在一年之内提出才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
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一般还能申请仲裁,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的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事项的争议,都可以依法去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成的话,如果用人单位有合法理由,可以支付补偿金并解除合同,如果没有合法理由是不得随意解除双方合同的,如果劳动者对解除合同不服,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成怎么办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的,用人单位如果有合法理由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合法理由不得随意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事先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进行协商确定。那么,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吗 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可以領失业金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交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并且办理了失业登记的,可以申请失业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员工主动辞职是需要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关劳动合同的解除是需要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来进行处理的,但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用人单位强行辞退员工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是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情况可以基于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
一、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领失业金吗 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能领取到失业保险金。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2011年6月29日出台,2011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