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奸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是什么?
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至于是否射精与既遂未遂无关。
但是有一个特例,若受害者为幼女时,既遂标准与受害者为年满14周岁以上的女性不一样。当受害者为幼女时,只要行为人的生殖器与幼女生殖器表皮接触,即视为强奸既遂,故强奸幼女既遂采取的是接触说。
这一方面是考虑到幼女年龄小,缺乏性生活的适应能力,行为人难以实际插入;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了强调对幼女人身权利的特殊保护,强调对强奸幼女这种性质恶劣的犯罪的打击。
二、强奸既遂怎么处罚?
对于强奸既遂的案件,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了处罚方法: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注意:A这里是妇女不是幼女;B必须在公共场所当众;C这里的当众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D当众不一定是用眼睛看)
(4)二人以上轮奸的;(注意:A这里的“二人”不是指共犯的特殊形式,因此一个17岁的男子和一个13的男孩轮奸妇女的,17岁的男子要承担二人以上轮奸的责任;B轮奸未遂的定罪适用普通构成、量刑适用加重构成未遂)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注意:这里的“致使”包括故意和过失,但必须强奸行为和加重结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关系,因此强奸致人自杀的属于酌定情节,而不是这里的法定加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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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致人重伤、死亡”,是指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当场死亡或者经治疗无效死亡的。
对于强奸犯出于报复、灭口等动机,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杀死或者伤害被害妇女、幼女的,应分别定为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按数罪并罚惩处。
可见,李某的犯罪行为属于强奸未遂,未遂主要就是看告不告了,如果受害人告的话,就参照强奸罪、依照证据来量刑。所以,小编奉劝各位受害者,在面对侵害时要勇于揭发犯罪分子,不要因为有畏惧心理而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各位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在进行法律咨询哟。
区分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是什么区分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应从贿赂是否到手为界。其理由是:1、受贿犯罪可分承诺受贿、接受贿赂、行为人谋取了某种利益三个阶段。承诺属犯意表示,为行贿人谋取利益是受贿的交换条件,唯有接受并拿到贿赂,才是受贿人追求的直接结果。因此,受贿人收受了贿赂,即意味着实现了犯罪的目的,从而构成犯罪既遂。2、根据本法规定,受贿罪犯罪构成只需要一个行为一种故意则为齐备,即有利用职务之便
行贿罪既遂与未遂判定标准是什么行贿罪既遂与未遂判定标准的不同理论。1.“给付说”。认为应以行为人实施给付财物的行为作为既遂的标志,对方是否实际接受贿赂,是否实际为行贿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在所不问2.“牟利说”。认为应以受贿人实际是否为行贿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作为行贿罪既遂的标准。理由是,构成行贿罪的法定条件,一是给付受贿人财物,二是牟取不正当利益。这里给付财物并非行贿人的最终目的,其目的是通过受贿人渎职
我国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在如何认定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的标准上,主要有四种观点:(1)承诺说。认为在收受贿赂的形式下,应以受贿人向行贿人承诺受贿之 时为既遂标准,即只要受贿人作出利用其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而收受他人贿赂的承诺时,即构成受贿既遂;在索取贿赂的形式下,以是否完成索贿行为作为区分 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完成索贿行为即为既遂。(2)谋取利益说。认为确定受贿罪的既遂与未遂应以受贿人是否为行贿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犯罪未遂必须符合以下特征: 1.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就是说行为人已经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某种犯罪行为,如行为人已经将毒物投向公众饮水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主要区别。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表明行为人已经从犯罪预备阶段进入实行阶段,即行为人从为实施犯罪创造条件进入了开始完成犯罪故意的阶段,其犯罪意图
【案情简介】2015年12月,孙某通过QQ聊天联系刘某,向其购买甲基苯丙胺5克,双方约定在某小区3号楼下交易。随后,刘某从崔某处购买甲基苯丙胺5克,携带至交易地点,被提前守候在现场的民警抓获。刘某到案后,对其携带毒品进行贩卖的基本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对贩卖毒品细节的供述出现反复。刘某在庭审中辩解称,其在毒品交易过程中,如约到达交易地点后,因始终未见孙某,遂通过QQ连续催促孙某,未果,决定放弃本次交
工伤认定与赔偿标准规定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九条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
满足下列其一即可认定为既遂: 1、以行为人的抢劫是否非法占有了公私财物为标准,已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为既遂,尚未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是未遂。 2、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为特征的侵犯财产权利,同时也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因此,无论抢到财物与否,只要在抢劫中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就是既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
1、强奸罪既遂的标准是: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至于是否射精与既遂未遂无关。2、当受害者为幼女时,只要行为人的生殖器与幼女生殖器表皮接触,即视为强奸既遂,故强奸幼女既遂采取的是接触说。3、这一方面是考虑到幼女年龄小,缺乏性生活的适应能力,行为人难以实际插入;4、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了强调对幼女人身权利的特殊保护,强调对强奸幼女这种性质恶劣的犯罪
【案情】 2010年4月3日8时20分许,被告人黄某到某生活区内,在某小学门口北侧15米处抢夺被害人闫某的黑色手提包一个,包内装有现金1510元、刮刮乐即开型彩票2902元、粉色三星牌M628型手机一部及部分日常用品。被告人黄某在逃跑过程中被群众抓获,并扭送至公安机关。经鉴定,被抢夺手机价值400元。 公安机关未查到被告人黄某的户籍信息,被告人黄某自报其出生于1988年;被告人黄某的母亲为李某、
一、盗窃犯罪既遂的标准是什么1、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本法以保护
区别强奸罪(未遂)与流氓瞬,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强奸罪与流氓罪。按照我国刑法第一百三戈九条规定,侮辱妇女,通过行为人的作案手段反映出来。有的认为,没有,以此满足自己的性欲。确定一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侮辱妇女)的界限。我认为这种看法值得商榷,寻欢作乐,犯罪分子出于对法纪和社会公德的公然藐视,属十什么性质的犯罪,关键是要看人主观故意的内容,则按流氓罪处理。其中,即看其是否具有奸淫的目的,因此必须正确区
一、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与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1、立案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本罪是数额额,行为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须达到数额较大,才能构成本罪,侦查机关才能予以立案侦查。2、根据《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偷越国(边)境罪既遂与未遂该如何处理 本罪的实行行为包括两部分:一是组织行为,即领导、策划、指挥、拉拢、引诱、招募等行为;二是偷越国(边)境行为,即被组织者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因此,本罪的既遂除了要求实施组织行为外,还需要偷越国(边)境的行为达到足以侵害国(边)境管理秩序的程度。具体包含两种情形:(1)组织他人利用骗取或者伪造、变造的签证经海关检查出境的,即以“合法”形式非法出境,其既遂标准应以
间接正犯与教唆犯区分的标准是什么间接正犯不一定是属于共同犯罪,而教唆犯是属于共同犯罪的种类。间接正犯,是指行为人以自己的犯罪意图,利用无责任能力的人或无犯罪意思的人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自已的犯罪目的的人。教唆行为的一种特殊情况,就是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没有刑事责任的人犯罪,这时候不是教唆犯而变成间接正犯。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没有犯罪意
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具体来说,两者有以下的一些区别: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
吸收原则。是指按照犯罪既遂进行量刑,以既遂确定被告人的量刑幅度,犯罪未遂被犯罪既遂吸收,对量刑不产生影响,也不需引用未遂条款,这种情形主要适用于不以数额累计的连续犯。 次数累加原则。主要适用于以次数构成犯罪或者升格量刑的,这时的未遂次数应当计算在内。 数额累加原则。这种情况主要适用于数额型犯罪,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1)既遂额和未遂额均未达到犯罪构成起点额,但二者之和达到了犯罪构成起点额,应按二
盗窃罪犯罪既遂与未遂区别主要在于犯罪事实的认定上,对于盗窃罪既遂的肯定是对犯罪事实的认定已经明确,是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的,但对于盗窃罪未遂的情况下,是可以根据既遂的标准来进行减轻处罚的。一、盗窃罪犯罪既遂与未遂区别是什么?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犯罪事实的认定、以及司法判决的结果上,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特殊工种可以提前退休 一、特殊工种是指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法律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条对特种作业作出了定义。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对上述定义作了
派出所抓赌的标准根据各地的规定而有所不同,根据最新规定,农村赌博金额500元或可拘留。如果是农村公职人员参赌一旦发现举报,除正常处罚后还将面临着党政纪处分,甚至开除公职。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特邀嘉宾殷乐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派出所抓赌的标准是什么”的问题。 1、派出所抓赌的标准根据各地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2、部分地方派出所抓赌的标准如下: (1)上海市:个人的赌资在一百元以上的,属于赌
派出所对于当事人的头发进行验毒的标准为:毛发样本中O6-单乙酰吗啡、吗啡、甲基苯丙胺、苯丙胺、MDA、MDMA、氯胺酮、去甲氯胺酮、甲卡西酮达到0.2纳克/毫克以上的;可卡因达到0.5纳克/毫克以上的;苯甲酰爱康宁和四氢大麻酚达到0.05纳克/毫克的,都认定为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