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外、居住小区收费停车场
(一)办理程序
1、申请经营路外和居住小区收费停车场的单位,应先到所属区县市政管委会(建委)或小区管理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北京市路外公共停车场经营企业登记表》(以下简称《路外登记表》)或《北京市居住小区公共停车场经营企业登记表》(以下简称《小区登记表》),由市政管委(建委)或小区管理办公室签署意见。
2、取得经营资质的单位持市政管委(建委)签署意见的《路外登记表》或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签署意见的《小区登记表》,以及详细的停车场平面图及停车场地规划图,到管界交通支(大)队办理交通设施和交通组织事项的审核手续。
3、各管界交通支(大)队交通科依照《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当有公共停车场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的规定,负责审核收费停车场的相关手续。
对申报经营停车泊位在200个以下收费停车场的,实行管界交通支(大)队一级审(核)批制。交通支(大)队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核实,符合规定的,支(大)队在《申报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盖支(大)队交通科章。
对申报经营同一场地停车泊位在200个以上(含累计超过200个泊位)收费停车场的,实行两级审(核)批制。管界交通支(大)队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核实,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报交管局秩序处,由秩序处在《申报登记表》上签署最终审核意见。
仓库、油库、工厂等不对社会开放的场所以及远离繁华场所、居民居住区的非配建停车场,不得办理机动车收费停车场手续。
4、实行一级审(核)批的,交通支(大)队审核期限为5个工作日;实行两级审(核)批的,交通支(大)队提出初审意见报局的期限为5个工作日,局秩序处审核期限为5个工作日。
5、在审核期限内签署意见的《申报登记表》,除审核部门留存一份外,应及时退给申报单位。
(二)收费停车场交通组织和相关设施的规定
1、停车场必须设专门管理人员负责车场秩序和收费管理工作,要有具体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2、停车场出、入口及场地内要设置明显的引导标志、标线,室内停车场的出、入口要设置限高标志。在社会道路的路口以及三块板道路主、辅路出入口的范围内,不得设置停车场出、入口。
3、停车场地须是硬质铺装(含草地水泥砖)。场地内的停车泊位要以白线施划清晰,每个停车泊位的规格为5米长、2.5米宽,场地内的通道宽度在6米以上。
泊位斜排时,通道宽度在4.5米以上。与通道平行设置的泊位规格为6米长、2.5米宽。
4、停车场须配置必要的消防设备、照明设备,消防通道不得设置停车泊位。
5、室内停车场出、入口的数量、坡道的坡度以及转弯半径必须与规划设计方案相符。
二、临时占道停车场(包括立交桥下停车场)的手续
(一)审(核)批手续
交管局负责市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含立交桥下道路)临时占道停车位的设置审核。
城八区范围内所有市属道路及通行公共电汽车的区属道路设置占道停车位,实行两级审(核)批制,由管界交通支队提出设置方案,征求区市政管委停车管理部门意见,报交管局秩序处审批;
城八区不通行公共电汽车的区属道路设置占道停车位和远郊区县道路设置占道停车位,实行一级审(核)批制,由管界支(大)队提出设置意见,在征求区县市政管委停车管理部门意见后自行审批;
(二)办理程序
1、申报收费临时占道停车场的单位应向所属区县市政管委(建委)了解占道停车位设置情况,提出申请。由区(县)市政管委发放《北京市临时占道停车场经营企业登记表》(以下简称《占道登记表》)并签署资质审查意见。
2、申报单位持市政管委签署意见的《占道登记表》和书面申请及停车场平面图,到管界交通支(大)队办理停车场交通维护措施审核手续。
交通支(大)队应在5个工作日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报交管局秩序处核准(实行一级审批制的占道停车场不再报交管局核批);秩序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手续。
3、在审核期限内签署意见的《占道登记表》,除审核部门留存一份外,应及时退给申报单位。
(三)临时占道停车场交通组织和相关设施的规定
1、不得占用人行步道的盲道设置停车泊位。
2、机非混行的一幅路设置停车泊位,非机动车道宽度须在5米以上,泊位须平行于路侧;居住小区内的道路,道路在6米以上的,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在道路一侧设置停车泊位。
3、有机非隔离的道路,在非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车道宽度须在6米以上。
4、在有井盖、消防设施的路面上不得施划停车泊位。
5、凡是学校、幼儿园门前、公交车站、加油站、重点单位、消防通道两侧30米以内的地点、路段,不得施划停车泊位。
你好,根据规定,在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也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并不是只要劳动者失业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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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先协商解决
一、被单位辞退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被单位辞退需要办理的手续: 1.配合办理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内容包括工作文件、工作资料、工作资料、当前工作、客户资料、固定资产及日常办公用品等实物移交和财务移交等。 2.要求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劳动者也可以和用人单位约定在下个工资支付日期付清工资。 3.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用人单位未出具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
一、单位退休前需要什么手续当事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能够请求退休。处理退休的详细流程如下:1、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应向单位经办人供给身份证复印件(处理养老金收取卡之用)、个人相片(处理退休证用)等材料;2、社保经办人根据当事人详细情况填写退休批阅表,连同当事人的人事档案于退休当月提交给社保组织,由社保组织审阅其是否契合退休条件;3、社保审阅通往后,根据其退休年龄、参保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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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退休人员还能在原单位就职吗需要什么手续一般来说,如果是党政机关的干部或者是一些事业单位以及一些国企的退休,那么除非有特殊的专项特长或者是经过单位统一批准的,否则一般是不会返聘的,而大部分民营的企业只要单位有这方面的需求,即使在办理了退休之后也可以继续回去工作。具体来说不能返回原单位继续上班的人员分为以下几种,首先是党政机关的领导在退休之后,如果上级部门没有进行批准的话,也不能够在外面兼职或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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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与产权单位办理央产房上市手续 1、职工住房档案查询 持产权证,身份证,原始购房合同(买卖协议或买卖契约)原件到窗口进行职工住房档案查询,看是否合格 2、职工住房档案如果查询合格: 则填写<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柜台上有样本,参照填写);向办公人员提供产权证,身份证,原始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填写好的<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请办公人员审核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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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园)址变更1、举办者提出书面请示(落款处举办者亲笔签名、按指模),到镇区宣传科教办加意见(教办盖公章,负责人签名);2、租赁或购买新校(园)址的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校(园)舍各楼层的建筑设计平面图;3、新校(园)舍的房屋安全证书或安全鉴定报告、消防验收意见书、卫生许可证,三项证件需交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件;4、旧校舍(园舍)的办学许可证正本和副本;5、材料齐全,我局同意变更,换证后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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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每年1—11月份的1—9日和16—20日2.所需材料:办理参保单位新增人员医保手续(用人单位持此证件及资料):用人单位介绍信、省直参加医疗保险人员登记表、输入新增人员医保信息的软盘。盖有单位财务章的上月职工工资表有其本人一页的原件及复印件。该职工调令的原件及复印件。副厅级以上人员的任命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不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中的“两院”院士、省管优秀专家、省级以上劳模、获得亚洲或世界冠
关于单位公章交接程序和手续的问题,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一般来说,办理公章交接,必须当事人同时在场,另外有见证人两人。1;制作交接表一式三份,表上有交接的公章印鉴一个;2;在交接表上各自都要签字,署名,注明交接年月日;3;并且见证人也要签字,交接人各自一份,存档一份。法律依据:《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
您好,不是的,质量监督手续应当在施工许可证办理之前办理。其实施工许可证基本上是重要的手续中,最后一个办理的。这里质量监督手续确实是在签订合同之后,但是这里不矛盾。合同签订之后,也就是说施工单位已经确定,然后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然后是施工许可证,之后就开工典礼了。
换单位社保转移手续有哪些?换单位社保转移手续:职工调动工作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可按规定随同转移至新单位继续参保。1、如果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转移,本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中心填写《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转移窗口办理转移;2、如果在统筹地区内或同一市内,当从某单位辞职后,只需该单位办理退工停保手续,新单位办理用工参保手续,社保关系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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