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市面上出现了大量的团购买房的事件,团购买的房子价格上会有很大的优惠,所以有很多的的人都会选择团购买房。团购买房需要先交买房团购费,问题来了团购费能退么?
一、此种情况可以退
开发商向购房者收取“团购费”,但未计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价的情形;开发商收取的“团购费”系在标价之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第二条所列的不正当经营行为,故该“团购费”不合法,购房者可以在诉讼时效内,通过法院诉讼要求开发商退还。
依照住建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8条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即作为销售代理公司或中介服务机构,不能收取服务费、团购费等额外费用。
近期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明确提出此次整改重点查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中采取电商等合作模式,通过第三方在网签合同时约定价款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价外收取团购费、会员费、信息咨询费等费用,说明政府相关部门也明确此款项为违法收费。
二、 第三方中介公司向购房者收取“团购费”的情形
1、第三方中介公司在开发商处向购房者收取“团购费”,但仅出具收据,未签定服务协议的情形。
案例:徐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置换经纪公司与张某、常某等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摘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2014年7月16日,张某、常某至某房地产公司紫金奥邻花园售楼处看房,张某、常某交纳购房佣金12000元,取得加盖第三方房屋置换公司印章的收据。
缴纳佣金后,张某、常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张某、常某依约向某房地产公司支付总房款688121元。
后张某、常某认为12000元的购房佣金不合法,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某房地产公司与房屋置换公司予以返还。
一审法院认为,某房地产公司作为商品房销售方应当对其所售楼房价格、购房人需交纳的各项费用进行明码标价、明确告知,其作为销售商应当对于12000元费用的收取予以公示或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为明确告知的,承担不利后果。
此外,张某、常某是在某房地产公司售楼处交纳该佣金,从表象上看,足以使张某、常某产生重大误解,误认为该笔费用的收取为购房款的一部分,从而影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作出,且张某、常某作为买房人完全有理由相信该费用是由某房地产公司收取,张某、常某已尽充分注意义务自身并不存在过错。
房屋置换公司虽系受托方,但其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受托业务,并在佣金收据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且该佣金其已实际收到。其在收取佣金时并未向买房人披露委托人,买房人对于其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并不知晓,相应的法律后果应当由其自身承担,房屋置换公司应当就佣金的返还承担连带责任。
故一审法院判决:徐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某、常某返还购房佣金12000元。徐州市某房屋置换经纪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徐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应当向张某、常某返还佣金12000元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并无不当。
故二审法院判决:驳回徐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
上述案例中的“购房佣金”与本文中的“团购费”实际如出一辙,通过该案例可见,虽该费用由第三方中介公司收取,但由于第三方中介公司未与购房者签订任何协议,并且开发商与第三方公司均未向购房者明确该费用的性质,故对于购房者来说该费用就是购房款,而开发商未将该费用计入房价内,该费用即为不合法的费用,开发商与第三方中介公司应当承担返还款项的义务。
2、重庆美联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龚建明不当得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2017)渝05民终7909号
裁判要旨:
一审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本案中,龚建明未与美联公司签订任何协议,确认其通过美联公司享受团购优惠政策,并需要向美联公司支付所谓的“团购优惠指标费”或“中介服务费”。
且龚建明与协信公司签订的《某楼盘意向认购协议书》及《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显示龚建明并未享受任何优惠,亦无任何关于美联公司团购房优惠的任何说明。
而《渠道分销合作协议》仅仅系美联公司与协信公司之间的协议,不能约束第三方,美联公司不能依据该协议向第三方收取任何团购优惠指标费。
再者,根据《渠道分销合作协议》,美联公司推荐的客户并未享受任何优惠。其次,龚建明支付给美联公司的款项系在协信公司处支付首付款一并通过刷卡支付,并不能表明其有支付美联公司任何款项的意愿。
综上,美联公司取得龚建明的80000元,并无法定或约定的依据,构成不当得利,于法应予返还。
二审院认为,虽然美联公司与协信公司签订有《渠道分销合作协议》,还约定美联公司对购买147平方米的房屋的客户收取每套8万元的团购优惠指标费,但美联公司并无证据证明其与龚建明有此约定,其与协信公司的约定不能直接约束龚建明。
美联公司在二审中申请通知协信公司置业顾问蒋鑫嫒出庭作证,拟证明龚建明委托蒋鑫嫒办理中介服务手续和房屋团购手续,但从一审中已有证据材料显示,蒋鑫嫒作为协信公司置业顾问与龚建明沟通过程中及代为签署的《延期付款申请单》中所提到的“服务费8万”均未明确说明系应由龚建明支付给美联公司,故不能认定龚建明授权蒋鑫嫒与美联公司达成了支付8万元服务费的协议。
与上述客观存在的证据相比,蒋鑫嫒的证言明显具有主观性,且不属于二审中的新证据,故本院对美联公司申请蒋鑫嫒出庭作证不予准许。
美联公司收取龚建明8万元没有正当理由,构成不当得利,一审判决返还正确。
3、贾国杰与天津六度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7)津0114民初5090号
裁判要旨:
本院认为,原告与第三人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已经交纳全部房款,其作为买受人已经履行了该合同的全部义务。
就被告收取原告的10000元团购费,被告认为原告已经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但其承认原告并非被告渠道客户,且相关认购签约单并未由原告签字确认;
此外,无论是从被告与第三人下属邯郸分公司的电商代理合同还是被告与案外人意家公司的渠道合作协议,均未明确收取非被告客户团购费的条件和理由,被告未能说明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及原告必须向其交纳团购费的合理性,因此被告收取原告团购费的行为缺乏事实和法律根据,其已经收取的10000元应当予以退还。
如被告认为系第三人在向原告销售涉案房屋时未尽到电商代理合同中的提示优惠政策义务,可根据双方合同另行向第三人主张权利。
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自行或委托律师准备材料、证据,直接去法院起诉。所谓购房团购,规范的说是指一定数量的购房者自发组团或者在团购组织的安排下,由选出的代表或者单位,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最终在某一时间段内以低于散户市场成交价格签订《合同》的一种消费过程。对开发商而言主要是带来了大量的成交,对客户而言主要是得到了实惠,属于一种双赢的营销模式。目前,房地产团购主要是以网络公司或专门的房地产营销公司为平台
所谓购房团购,规范的说是指一定数量的购房者自发组团或者在团购组织的安排下,由选出的代表或者单位,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最终在一时间段内以低于散户市场成交价格签订《合同》的一种消费过程。对开发商而言主要是带来了大量的成交,对客户而言主要是得到了实惠,属于一种双赢的营销模式。目前,房地产团购主要是以网络公司或专门的房地产营销公司为平台结构订立团购协议的模式。按照住建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律师解答重复交的社保费,当事人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费用退款手续,具体流程是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当地社保机构窗口提交材料,申请办理社保退费,由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通过审核并资料齐全,工作人员将当场为当事人办理退费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
一、买房团购费可以退吗 如果还没有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要求退还团购费。 二、团购买房注意事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如果该《团购协议》具备商品房购销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但
律师观点分析一、案情简介2018年10月27日,李先生将名下车辆出借给朋友梁先生,后李先生多次向梁先生要求返还车辆,梁先生拒绝返还,得知梁先生将车辆抵押给袁先生。二、律师行动洛阳刑事辩护及犯罪预防|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郭世斌律师答疑解惑:李先生求助后,经询问李先生事情经过,经李先生介绍其发现自己的车辆在袁先生处时拨打报警电话,警察到场后进行登记,认为属于经济纠纷让自行解决,经分析如下;第一、我们认为
动迁降临,张先生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原来他妹妹的户口长期空挂在他家,请她迁走不答应,到法院诉讼不受理。百般无奈之下,他找到了笔者。张先生在北站地区有一套两居室公有使用权房屋,屋内有5个户口,为张先生全家3口及张妹妹和其儿子。张一家住在20平方米大间,妹妹和她儿子实际居住在他处,但一直占用着小间放东西。张认为,妹妹属于“空挂户口”,目的在于等待分享动迁利益,妹妹表示,当时分配房屋时就有了名字,不同意迁
重复交的社保费,可以由当事人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和保卡,以及重复缴纳社保费用的凭证,到地社保机构窗口提交上述材料,然后申请社保退费。【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律师解答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买房的团购费是什么费用。实践中,根据开发商与团购公司的协议会被认定为预付款或者服务费。认定为服务费,如果最终没能购买到房屋,这笔费用将很难退还。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
一、买房团购费可以退吗如果还没有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要求乙方退还团购服务费。二、团购买房注意事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如果该《团购协议》具备商品房购销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话,该协议
重复交的社保费,可以由当事人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和保卡,以及重复缴纳社保费用的凭证,到地社保机构窗口提交上述材料,然后申请社保退费。【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广告“团购1万抵2万,5万抵10万”。购房者为了购买到合适便宜的房子,会找相关机构组团购买,从而获得一个相对低价。同时,购房者也乐于支付给机构所谓的团购费,如果最终购买到了房屋,通常也不会出现什么纠纷。但是,如果最终因种种原因没有购买到房屋或者购买以后发现并未实际减少支出而引发纠纷要求退还团购费的。在实践中该如何处理?主要看团购费的认定是开发商与团购公司的协议内容上。
一、房产退税费怎么退 1、房产退税费的方式如下: (1)签定了购房合同,分期支付房款的,应要求房产商分期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以确定购房日期; (2)凭购房合同和首期房款发票,到单位财务部门要求开具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缴款书,并妥善保存原件和复印件,待取得产权证后办理登记; (3)当事人必须在产权证发证日期后的六个月办理登记,期间遇四月份退税则顺延一个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个人与单位社保交重了,退保程序如下: 1、到原单位所在社保局打印缴费清单,并盖章,证明参保人在那里有买社保,如果原单位和现单位是一个社保局,就可以不用此步骤; 2、现单位填写退费申请表,到社保局办理退费申请手续; 3、社保审批同意后,现单位到地税社保征缴大厅办理退费手续。手续都是新单位帮职工办的,可以退回单位和个人多缴的全部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法决定由公司补交社保的,由用人单位携带劳动或人事组织部门的调令原件及复印件、劳动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书等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
民间借贷律师费用一般是根据案件类型确定收费的标准,是否涉及财产纠纷也会影响律师费用,法律咨询与代理收费标准也不同。律师费用不是败诉方承担,由委托方承担。 一、民间借贷律师费用一般怎么收费 民间借贷律师费用一般收取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
5万欠款律师费用一般收费在三千到五千之间,同时律师收费标准是根据案件涉及到金额的大小进行决定的。律师费用一般不是败诉方承担的,通常是委托人自己支付的,但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按照约定的内容行使。 一、5万欠款律师费用一般怎么收费 5万欠款律师费用一般收费是在3000到5000左右,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每件案事收取500元至5000元的基本代理费,涉及10
网上购物退货处理需要先通过购买平台与卖家协商沟通,承诺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可以直接在后台申请退款,但是拆封过的物品可能无法退货成功。包邮的东西退货谁承担运费分情况讨论,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经营者承担。 一、网上退货怎么退 网上退货处理步骤: 第一步,在商家规定的退货期限内,登录购物app,选择要退货退款的订单,填写退货原因及退货方式,提交退货退款申请。
空置房物业费是按照物业合同中约定的金额进行收费的,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情况除外。同时在我国法律上是没有规定将物业管理费进行全额收取,空置房没有使用的时候,也是需要缴纳管理费的。 一、空置房物业费怎么收费 空置房物业费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全额收费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可以优惠规定标准的15%~30%;办理过户手续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在家休养能赔偿误工费。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造成了一方人身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影响工作收入的,则肇事方应当赔偿受害人的误工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一、社会保险退费怎么退一般情况下,社保不能退保,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被保险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等资料到被保险人所在地社保局办理退保手续:被保险人达到退休年龄,15年未缴费;单位多次支付费用,解除劳动关系的;被保险人出国定居;被保险人死亡;农民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回家。二、社会保险退费怎么办理1、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报送当地税务局,到税务服务大厅办理退税;2、税务服务所柜台进行初审,打印《社会保险费退还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