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而产生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医疗费用的请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案情概要
王某于2011年9月16日入职甲公司,工作至2011年10月7日,当日晚被案外人砍伤,次日停止工作,甲公司已向王某支付2011年9月16日至2011年10月7日期间的工资。
甲公司未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经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核算,王某于2011年10月8日至2011年10月17日期间花费的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金额共计6123.35元。
王某曾以要求甲公司支付医疗费及病假工资为由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后王某不服仲裁裁决起诉,请求法院判令甲公司向其支付2011年10月医疗费用10904.3元、2011年10月8日至12月病假工资6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因第三人侵权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被侵权人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本案中,王某已就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民事赔偿部分申请强制执行,但第三人无可供执行财产而致该次执行程序终结。
因甲公司怠于履行为王某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造成王某未能从社会保险基金获取先行支付医疗费,甲公司应向王某支付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医疗费6123.35元。
法官释法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这是指由于第三人侵权,导致参保人员的人身遭受损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民法典、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应由侵权人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但该条第二款同时规定,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该规定为了保证受害的参保人员能够获得及时的医疗救治,明确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形下,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该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受害的参保人员处取得代位追偿权,这样既保证受害的参保人员能够获得及时的医疗救治,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又能够追究侵权人的违法责任,彰显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
但如果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当然也就不存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在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下,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使劳动者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就如同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一样。
在第三人侵权的情况下,缴纳了医疗保险的劳动者享有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权利,那么,在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时,就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先行支付医疗费用的责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关于缴纳养老保险的争议属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因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违法行为一直处于持续状态,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应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开始计算。因此,劳动者离职后一年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未为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所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
这个社保补贴如果是得到劳动者同意的话。法院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单位要重新给劳动者补缴社保,同时劳动者要把社保补贴退给公司。
儿童医保可由儿童的父母或者户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儿童的出生证明等材料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经审查通过的,可以予以登记医保,发给医保卡。之后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按规定缴纳医保费用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
用人单位未给员工足额缴纳社保会承担以下责任:1、造成劳动者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2、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3、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4、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5、其他。法律依据:
1、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2、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
导读:在实践中,很多公司为了缩减成本,按照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样做不仅不合法,而且损害了员工的权益。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形,应该怎么做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基本案情:钟女士2014年6月26日入职深圳某科技公司,工作岗位为跟单员,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也为钟女士缴纳了社保。2018年3月钟女士发现自己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应发工资为5800元,但是公司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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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时缴纳社保,有追诉时效。如果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
向人社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一、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情况说明 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
律师观点分析导读: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但是未按照员工工资标准缴纳,只是按照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员工向公司提出补缴社保申请,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补缴。员工以此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基本案情: 韦先生2006年11月3日入职深圳某科技公司,工作岗位为领班,工资结构由底薪+加班工资+工龄奖+绩效奖组成。2015年6月23日韦先生因工受伤,在治疗和向社保局
一、用人单位是否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1、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的五险,否则违反《社会保险法》会被处罚。对于公积金,用人单位可以选择性购买,但是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
一、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如何处罚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二、社会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应当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单位未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导致职工退休后无法领取养老金,损失如何主张?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导致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无法领取退休金的情况比比皆是,法律意识高的职工纷纷走上维权之路。但是如何计算养老金损失,法律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养老金的计算又极其复杂,导致职工在维权时举步维艰。一、养老损失能否主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以用
单位未给我缴纳社保,不可以直接起诉。公司不按规定交社保,员工不可以到法院起诉,因为这不在法院的案件受理范围之内。但是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自行补缴社会保险,而后起诉单位,要求单位返还其中应当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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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是从1986年最早的合同工养老保险开始的。然后1988年国家出台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但养老保险账户建立是依据国发19956号文件开始建立的,这个时候职工开始按工资比例缴费了。不过有的省是从1993年开始补缴的,也有的省是从1996年开始建立账户的。之后国家的国发199726号文件又进一步规范了相应的业务。以黑、吉、辽为试点,在200538号文件进行了政策的相应调整。后出台了社会保险法。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吗单位为员工缴纳是法定义务。依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转移手续。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业内人士提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