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的定义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住房公积金二次提取条件
携带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本人身份证到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三、提取流程
(一)个人住房提取公积金余额第二次提取和第一次提取准备的材料一样。在省直公积金贷款的只需带身份证即可。
(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1、《你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职工本人身份证(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
(三)除上述材料,按不同提取情形,还需分别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
(a)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或预售、销售)合同(已实行备案登记制度的县(市、区)需先经备案登记)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
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b)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房产买卖合同及税务部门开具的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或契税证。
(c)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发票联),以及公有旧公房出售分户审批表的复印件。
(d)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买卖)合同(或批准文件)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e)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房屋拆迁(或安置)协议书(或购买房屋协议书)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2)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乡镇或城镇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建房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翻建房屋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关于应该大修的鉴定报告书,以及大修房屋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2、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而引起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1)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a)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提前还款单或提前还款证明书。
(b)提前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供住房消费借款合同和提前还贷(已还)结清凭证(或证明书),以及按前述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关证明资料。
(2)按期偿还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a)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贷款本息偿还证明书。
(b)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供住房消费借款合同和贷款本息偿还凭证(或证明书),以及按前述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关证明资料。
3、无房而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提供经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后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收款收据,并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和家庭成员身份证。
未婚的,还须提供未婚证明。
4、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退休批准文件(或审批表);或提供离休、退休证(提取时,如居民身份证显示男已满60周岁、女干部已满55周岁、女职工已满50周岁的,可免提供离休、退休批准文件或审批表)。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主管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文件(或审批表)和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6、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主管部门出具的大部分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文件(或审批表)和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以及失业证。
7、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以及失业证。
8、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失业证以及经职工所在居(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报告。
9、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国、出境定居的出境卡或签有定居内容的护照(或居留证)以及经公安部门认可的翻译机构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10、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进城务工人员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在本市、县(市)重新就业的,提供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口证明和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11、户口迁出本市、县(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提供公安部门户口准迁证明或已注明迁出(迁入)户口的户口簿。
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供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包括死亡证明书、火化证明书或已经死亡注销的户口簿等)和证明提取人系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证明(公证书、判决书等)。
1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待遇的,提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职工证。
以上内容由小编整理汇总,通过上述内容的学习我们知道二次提取公积金与第一次的提取条件是相同的。除了携带基本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本人身份证。
还需通过不同的情况携带相应的资料。若大家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一、公积金贷款条件1、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对于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以借款人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反映实际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目前标准为人均35.1平方米)。二、贷款额度改善型第二套普
一、公积金贷款条件1、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对于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以借款人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反映实际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目前标准为人均35.1平方米)。二、贷款额度改善型第二套普
办理条件最新消息: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请查看: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所需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转移、封存的条件(一)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并办理账户销户手续的条件是:1、离休、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工作调离泰安市、户口迁出泰安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的;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二)办理部分存储余额的提取条件是:1、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2、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3、职工享受城镇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七)进城务工人员与
广州公积金中心回复:1、职工需要办理提取业务的,建议先登录中心网站个人办事大厅或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提取预约(职工如没有网上登陆密码,应先到中心办事处、管理部或归集银行网点进行密码设置),已进行提取预约的可在归集银行网点优先办理。2、所购房产为首次提取或提取材料从未扫描录入系统的,提供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前台办理。3、所购房产办理二次或以上提取且提取材料已扫描录入系统的:①广州市内房产
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有: 1、申请贷款时,应当结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 2、贷过公积金已还清,当月还清,次月才有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 3、第二次贷款的首付比例一般不得低于60%; 4、个人征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稳定的工作以及收入,具备偿还本息的能力。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需要职工向单位提出提取公积金的申请,签订提取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即可。住房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一次,但每次提取是不能超过百分之七十的金额。 一、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
情况1:当你离职、退休、或者换工作等离开原有工作单位等,与住房公积金缴纳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你是可以将原有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全部提取出来的。情况2:职工出现意外情况等,死亡或者被依法判刑等情况,也可以对其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进行一次性全额提取情况3:当你需要购买购买、装修、或者翻修建设自有房屋的时候,你可以提交申请,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情况4:住房公积金也可以用于偿还房屋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二次提取公积金是怎么回事?顾名思义,之前提取过公积金,现在还想要提取就称之为二次提取公积金二次提取公积金条件1、提取申请应间隔12个月(含)以上2、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且首次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已偿还的贷款本息3、期间职工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结清后可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已结清的贷款本息金额且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二
房屋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的房屋修缮。建设部《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规定:“凡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的工程为大修工程。大修工程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大修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标准的要求。大修工程主要适用于严重损坏房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1、主体结构损坏严重,有局部危险的房屋;2、屋面严重漏雨
一、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资料:1、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专用折》;2、《个人购房借款合同》;3、银行还款存折(卡),提供近期三个月的还款明细(须与借款合同的还款账号相符)4、申请人《居民身份证》5、申请人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居民身份证》,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未婚需提供《未婚证》或《户口簿》;符合本项提取条件的职工,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1月1日-12月31日)应还款付息额,凡首次
一、什么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
一、住房公积金第二次如何提取1、需首您要先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2、公积金中心会告知您提取公积金所需要填写的材料及办理的程序3、您也需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与所在单位核实信息后并出具相关证明,并同时也向公积金中心核实按规定可以提取的金额,也需填写相关事项和所需信息再加盖预留印鉴。4、您向公积金中心提供填写正确的材料、单位证明和相关凭证,中心工作人员予以审核。5、只要经公积金中心主管领导审查后,并作
目前还有很多朋友不甚了解,今天就详细介绍下合肥公积金提取条件。合肥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怎样的?购买自住住房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职工可实行一年一取且对月提取,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首次还贷提取时提供)。管理中心办结业务时留存资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可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可以分为不同情况,提取的限制次数也不同: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职工购买拆迁安置住房,也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套拆迁安置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总计不能超过职工
甘肃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购买公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资料:(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1、《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或公房出售审核日期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2、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二)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料:1、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一年以内),需提供:2、《房屋所有权证》;3、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4、提取人身份证;5、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1、因购房原因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购买住房,应于购房后的3周年内提出申请(即从有效购房合同签订的年月或房地产权证上所注明的购房年月计起,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止)。2、因偿还银行购房贷款原因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向银行贷款用于购买住房,申请时仍在正常还贷。3、因借款购房原因支取住房公积金(非银行借款)。申请人因购买住房或提前偿还购房贷款,向私人及非银行机构借款并经公证,同一套住房公积金提取累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具体条件如下:(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一、申请条件和办理按规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职工在提取公积金后,必须在账户内保留10元金额,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金额(包含贷款本息及首付款)。也就是说,公积金提取不得大于买房支出。需要办理该业务的职工,必须先告知所在单位,由单位到缴存公积金的管理部申请领取《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在职工填写相应内容后,由单位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