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夫妻一方私自卖房的法律后果及救济

问题描述

夫妻一方私自卖房的法律后果及救济
1个回答

     何某与谢某于2015年结婚,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于何某名下。两年后,两人因感情不和分居。半年后,谢某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发现何某名下的房产已经过户到他人名下。

于是,何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夫妻中一方私自卖房,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呢?

      观点一: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处分共同财产,属于无权处分,合同无效;

      观点二:购房人属于善意第三人,善意取得房产,买卖合同有效。

      如果夫妻一方和第三人恶意串通,以不合理的价格成交,卖房人基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出售房屋,损害配偶利益,合同双方通过欺诈的手段侵害他人利益合同是无效的。

被损害利益配偶可以提起诉讼,确认转让行为无效。但如果第三人和卖房人没有恶意串通,对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并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已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属于善意取得,夫妻中不知情一方事后要求追回房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是,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