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民诉证据的形式有: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院对证据的审查可以参考《民事诉讼法》法条:第六十六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第六十七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
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及其指定的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结论,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鉴定人鉴定的,应当由鉴定人所在单位加盖印章,证明鉴定人身份。
第七十三条 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四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还可以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另外提供给你一些关于民事诉讼证据方面的资料,供你参考:第七章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第一节 证明对象考点精解一:证明对象1?当事人主张的有关实体权益的法律事实。
2?当事人主张的程序事实,如管辖权问题、当事人资格以及行为能力等问题。3?证据事实,如书证、物证等是否客观真实等。
4?外国法律和地方性法规。注意:本国法律不属于证明对象,因为法官知法。5?特别经验规则、习惯。考点精解二:免证事实1?众所周知的事实。
2?自然规律及定理。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即推定事实无需证明,但作为前提的事实需真实。
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即预决事实无需证明。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即公证事实无需证明。
7?自认事实。注意:前款1、3、4、5、6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也就是说,这种免证事实并不是绝对的。
考点精解三:自认1?自认只是针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而不包括诉讼请求。2?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自认不适用。3?拟制的自认。
拟制的自认有三项要件:(1)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2)在此情况下,审判人员有充分说明并询问的义务;
(3)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4?代理人的自认。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注意:代理人的自认存在例外。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对被代理人不产生自认的效果。
但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5?自认的撤回。自认的撤回有两种情况:(1)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
(2)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6?自认的补充规定。(1)涉及公共利益的例外。
根据《证据规定》第13条规定,对双方当事人无争议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据。
注意:这种情况下,因为涉及公共利益,即使当事人存在自认,人民法院仍然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据。(2)关于自认的撤销。
根据《证据规定》第74条规定,关于对己方不利的事实的自认,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起诉状、答辩状、陈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注意:自认的撤销是效力受到阻碍;而自认的撤回则视为自认没有发生。(3)为了和解目的自认。根据《证据规定》第67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做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注意:为了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做出自认,不产生自认的效力。第二节 举证责任考点精解一:举证责任的概念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
它的基本含义是: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出证据加以证明,也即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责任。这是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
2?若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不能提供证据或提供证据后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将可能导致法院对自己不利的裁判。这是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
考点精解二:举证责任的分配1?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定民事诉讼中分配证明责任的标准是:(1)凡主张权利或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只须对产生权利或法律关系的特别要件事实负证明责任,阻碍权利或法律关系发生的事实则作为一般要件事实,由否认权利或法律关系存在的对方当事人负证明责任。
(2)凡主张已发生的权利或法律关系变更或消灭的当事人,只须就存在变更或消灭的特别要件事实负证明责任,一般要件事实的存在由否认变更或消灭的对方当事人负证明责任。
2?举证责任分配的几种类型(1)合同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分配。根据《证据规定》第5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按下列方式分配举证责任:1)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2)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3)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4)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2)劳动争议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分配。根据《证据规定》第6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专利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3?法官在举证责任分配中的裁量权根据《证据规定》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考点精解三:举证责任倒置对于举证责任倒置,第一,要注意这几种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第二,需要记住在特定类型的诉讼中,倒置的具体是哪些事项,是过错,还是因果关系,还是兼而有之。
比如,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倒置的就是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对此承担举证责任。
而其他事项如危险行为、损害结果、行为人有过错等仍然由受害人承担举证责任,这一点一定要注意。1?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注意:倒置的是过错。2?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注意:倒置的是因果关系。3?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注意:倒置的是过错。4?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注意:倒置的是过错。5?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6?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注意:倒置的是因果关系。《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4条规定: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7?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注意:倒置的是过错和因果关系。
第三节 证明程序考点精解一:举证期限1?举证期限(1)举证期限的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定》第33条的规定,举证期限的确定有两种方式:1)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2)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注意:在简易程序中也有举证期限的规定,注意它们的不同。
(2)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定》第34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1)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2)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3)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4)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3)举证期限的延长。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注意:再次延长举证期限,仍然由人民法院决定,而不是上一级人民法院。2?关于新的证据(1)不同程序中的新的证据。1)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
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注意: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第二种情况的新证据必须是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2)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注意: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3)再审程序中可以提起的新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注意: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2)提出新证据的法律效果。1)一方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意见或者举证。
2)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举证,致使案件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因提出新的证据被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改判的,原审裁判不属于错误裁判案件。
3)一方当事人请求提出新的证据的另一方当事人负担由此增加的差旅、误工、证人出庭作证、诉讼等合理费用以及由此扩大的直接损失,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考点精解二:证据交换1?证据交换的启动(1)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前交换证据。(2)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组织交换证据。
2?交换证据时间的确定交换证据时间的确定有两种方式:(1)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2)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
3?交换证据的期限在开庭前交换证据,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举证期限顺延的,交换证据之日相应顺延。4?证据交换的次数(1)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
(2)但重大、疑难和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进行证据交换的除外。考点精解三:重要的证据规则1?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根据《证据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补强证据规则根据《证据规定》第69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注意: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相适合的证言,并不需要补强;2)即使是不相当的证言,也是可以作证据使用的。
(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注意:只要存在利害关系,其所作的证言无论是对当事人有利的还是不利的,都应当得到补强。
(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注意:除了《证据规定》列举的可以不出庭之外的情况,其余都属于无正当理由未出庭。
3?证据推定规则根据《证据规定》第75条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注意:证据推定规则适用有三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某项证据;(2)其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3)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
4?最佳证据规则根据《证据规定》第77条规定,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2?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3?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4?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5?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注意:关系密切的证人所作的不利证言的证明力并不小于其他证人证言,当然也没有规定大于其他证人证言。事实上,都需要经过补强。
对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是如何的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
一、合同效力的认定标准是如何的1、合同效力认定标准是,不发生法律效力,不会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满足合同有效条件,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是有效合同;存在法定可撤销事由,可以被撤销的是可撤销合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如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没有直接证据,但间接证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1、证据已经查证属实;2、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3、全案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4、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5、运用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
工伤认定的前提如下:一、有事实劳动关系。二、符合被认定为工伤标准。具体如下: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有错,可以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受理复核申请后,交管部门会作出符合决定如果确有错误,会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一)事实不清的;(二)主要证据不足的;(三)适用法律错误的;(四)责任划分不公正的
绑架罪情节较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绑架罪情节较轻的认定条件:绑架属于激情犯罪而非蓄谋已久;绑架之后,由于害怕惩罚、同情被害人、悔悟等原因,未提出勒索要求即主动释放人质的;绑架之后勒索财物数额不大,也没有抗拒抓捕等情节。绑架罪情节较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
工龄的确认条件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职工在一个工作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以前,连续工龄又称为“本企业工龄”。1987年以后它的范围不限于在一个单位工作的时间,而是包括职工在各个单位按规定应计入的全部工作时间。)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有关当事人。对于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认定书。对需检验、鉴定的,也得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开始五日内制作认定书。责任认定书可以说是国家专门机关的的专业认定,具有较强的证据效力。一、交通事故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认定的标准分别是: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
1、主观条件,即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2、刑罚条件,即前罪被判处的刑罚与后罪被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3、时间条件,即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构成累犯。
遗弃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1、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3、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2、申请时上一年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收入标准;3、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没有购买、出售、赠与、受赠、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享受过购买安居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一、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1、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工业企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在50万元以上;(2)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或年应税销售额虽在80万元以下,但具有盐业批发许可证或进出口经营权并且持有并从事盐业批发的纳税人;(3)会计核算健全、年应税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2、新开业的符合以
一、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二、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三、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过去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如下:(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
雇佣关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雇佣关系是雇佣法律关系的简称,是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私有为基础而形成的一种劳动关系,是指受雇人利用雇佣人提供的条件,在雇佣人的指导、监督下,以自身的技能为雇佣人提供劳动,并由雇佣人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关系。雇佣人称为雇主,受雇人称为雇员。判断雇佣关系是否存在,应从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二方面考虑:从形式要件上看双方有无订立雇佣合同或口头雇佣协议;从实质要件上,首先要看双方的权力义务
一般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即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社保钱,其实就是退休工资,属于被执行人的收入,法院可以冻结并扣划,但不会全部扣划的,会给被执行人留一部分生活费。《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录音证据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录音资料没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即可作为证据使用。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七十条第三款规定“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具体如下:公司职工人数在500以下;年销售额、资产总额低于两亿;无严重失信行为和经营异常;以及综合评价得分不低于六十分,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是零分等。法律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第六条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