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金之后能够交保险。失业人员可以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重新就业后,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法律分析:领取失业金期间在外地缴纳的为居民社保,是没有冲突的。但是在外就业,缴纳的职工社保,则必须办停失业保险,不能继续领失业金。有关法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
一、目前的政策是可以选择在广州办理退休的,在广州有十年的社保就可以选择在广州退休二、因只有十三年的社保,还没有达到法定的15年,如果在别的地方没有交社保的情况下,则一个月一个月的申请缴交社保,直到满15年为止,后即可申请退休并领取养老金三、如果在别的地方有参保的,则可以转入广州,但转入前广州必须是参保状态,才能转入四、另外还有一个医保的问题,因医保是不止要求15年的,则如果要享受,则还是要另外继续
这个可以补缴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如果有工作仍然在领取失业金是骗保
法律分析:领取失业金期间重新就业,新单位可直接办理续保手续,失业金会自动停发,若灵活就业窗口有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需先办停保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
领失业金的同时不可以自己交社保。具体原因如下: 1、领了失业金,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不可以缴纳职工社保,但是可以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灵活就业社保,不过也只能缴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需要注意的是,失业金的领取会有时间限制,不能一直领取; 2、如果找到工作之后,由新的企业单位缴纳职工社保,则无法再继续领取失业金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法律分析:领失业金期间银行卡可以进账。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完失业金后如果当事人重新就业的,可以去办理停保手续。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而失业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限内重新就业的,应当在就业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经办机构办理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法律分析: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工作的,不能继续领取失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只要是领取失业金之后,就可以上班了,但是上班期间不能领失业金。因为失业人员,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其条件有: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
失业保险待遇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时,由失业保险基金提供的、以现金为基本形式的各种帮助。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失业救济、失业救助和补充失业津贴等。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
你好,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
法律分析:医疗保险领取失业金期间,是失业保险基金负责缴费,直接从失业保险基金扣费。不是从个人失业金扣费,这两个之间没关系 失业金按当地社保局要求定期报道,到日期就发放。遇到节假日一般会提前发放 医疗保险的扣费和失业金到个人账户直接没关系,只要正常领取失业金期间,医疗保险就正常参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
外地社保是可以转回老家的, 可以由参保人本人或者是负责缴费的单位携带相应的转保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去开参保凭证, 然后拿着参保凭证向老家的社会保险机构进行申请办理转保, 然后由申请人拿着相应的材料去申请机构去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办理转保续接手续,这样,社保转移就完成了
领了失业金,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不可以缴纳职工社保,但是可以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灵活就业社保,不过也只能缴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需要注意的是,失业金的领取会有时间限制,不能一直领取。如果找到工作之后,由新的企业单位缴纳社保,则无法再继续领取失业金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
你好,用人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重新找到工作之后,需要去当地社保办办理失业金中断手续,不然没有办法在新单位重新缴纳社保。不能正常办理社保的话,用人单位就存在用人违规之处,面临被劳动局触犯的危险。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
法律分析:没有影响。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
可以的,只要你公司没给你交保险就可以领,但是能领的期限长短跟你缴保险年度有关系。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医保断缴期间是不享受医保待遇的,也就是说是不能报销的,但是可以使用个人账户的钱,也就是之前自己交的医保钱,医疗保险通常是在缴费的次月就可以使用。医保断了,医保待遇从下个月起就会暂停。所以要看在领失业金之前你是否缴纳医保了。【法律依据】《社保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