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订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机器、作业指引、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二)保密范围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的研发,并将生产、经营、研发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研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者公布;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6.双方协定竞业限止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7.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津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甲方需继续支付乙方保密津贴。
(四)保密期限
1.劳动合同期内;
2.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五)解密期限
1.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2.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月通知对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3.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
(六)保密津贴
1.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津贴,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人民__________元/月;
2.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定竞业限止期为__________年,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津贴,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人民__________元/月;
3.在劳动合同期内,保密津贴每月__________日与工资同时发放;
4.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保密津贴每月__________日准时发放给乙方;
5.乙方调任非涉密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贴。
(七)违约责任
1.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停发保密津贴,并予以行政处分;
2.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轻微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3.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并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领取的保密津贴;
4.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追索全部保密津贴;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5.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和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企业):_________________乙方(企业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因为与甲方就(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全国招商一事,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成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甲、乙双方
当劳动者从事一些比较特殊的岗位时,在入职的时候除了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外,还需要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以及保密协议。那么,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的最主要目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的最主要目的 1、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
保密协议的补偿金额由双方约定,若是没有约定的,最低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有如下区别:(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的,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2)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秘密,侧重的不能“说”,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劳动者不能到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竞争业务,侧重的是不能“做”。(3)保密义务劳动者承担的义务
一、竞业限制协议和保密协议的区别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都是企业采取保密措施,防范企业商业秘密泄露的手段,两者内容有所重叠,但其法律内涵和适用却有着本质的区别。1.义务的基础不同保密义务是法定义务,一般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义务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是约定义务,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的,没有约定的,劳动者无须承担竞
一、保密协议的时效一般是多久一般是两年。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客户单位):我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本人庄重承诺: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二、认真遵守本人工作单位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保密协议;三、认真遵守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它各项安全保密的相关规定;四、对参与的信息化项目和服务所涉及技术资料和
一、财务要签财务保密协议的吗财务要不要签财务保密协议,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财务人员负有保密义务的,用人单位可以和财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
一、发包方:承包方:由发包方通知安装时间。二、烟道、风帽、止逆阀数量按竣工图实际结算。(阁楼:按实际安装米数计算)。规格250_320__000数量1000米单价元总金额元风帽250_300管体帽数量套单价元总金额元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烟道按浙江省标准图集生产、安装。四、交(提)货地点、方式:由承包方运至发包方工地。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由承包方负担。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由承包方
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有什么不同 一、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这些约定体现了用人单位对商业秘密尤其是知识产权的保护的重视,而不意味着保密义务是约定性义务,即使用人单位并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在合理的期限内仍要承担保密的义务。 竞业限制从本质而言是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利的限制,意味着劳
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可以有几种表现形式: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直接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与有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合并为一个合同,也可以单独签订保密协议。保密义务是员工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是必须向义务员工支付保密费保密义务是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后,员工的义务之中就包括了
保密协议的主要适用什么情况《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订立保密协议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直接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与有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合订为一个合同,也可以单独签订保密协议。签订保密协议,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保密协议应当具备以下必备条款:(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约定商业秘密的权属和保护商业秘密的内容。 关于保密的内容和范围,我国法律并没有确切规定什么内容、什么形式才算是商业秘密,一般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细分下来,名目众多。企业可以采用秘密清单的方式来明确员工保密的范围和具体内容, 以免就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及应否保密产生分歧。(2)应约定保密的有效期限。因为保密的期限往往会超过劳动关系存续的期限而延续
签定保密协议或者竞业条款,每月的工资应该多出一个保密费保密协议中应该规定离职后不能从事的职业范围,这就是签保密协议的危害之一。保密协议中应该规定离职后的脱密期(一般是2年)
最近国防科工委总装备部等部委下达了一个文件要求有武器装备研发和生产任务的单位做好保密工作涉密人员必须具备上岗保密资格认证否则取消单位的军品任务作为机密级保密单位我们单位的保密工作做得很不够特别明年就要搬入鸿大路电子一条街周边全是外资企业保密意识再不加强很容易发生泄密事故鉴于此,单位请来省保密委的专家来给我们上课(周五)并进行上岗保密资格认证考试通不过的人员不能上涉密岗位具备上岗保密资格认证的人员单
一般都是有效的,具体欢迎联系我详细沟通后分析解答
就是竞业禁止条款,你可以与医院协商
这种情况属于公司之间的竞争问题,你属于牺牲品,如果你与上海公司之间有合同,那么上海公司不要你的话,应该给予适当补偿。
你好,根据您的问题回复如下,是签了还是没签?
离职保密协议没有补偿金依然有效,劳动者可以依法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或者请求解除该离职保密协议。违反离职保密协议,劳动者可能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其中民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用人单位可以择其一主张权利。 一、离职保密协议没有补偿金有效吗? 离职保密协议没有补偿金仍然有效。竞业限制期间不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