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2021年2月11日18时14分,在北京市某某区某某路某某路口,白XX骑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行驶,李XX驾驶车牌号为京PR****的小型轿车(以下简称事故车)由北向南行驶,电动自行车前部与事故车右后侧相撞,造成两车损坏,白XX受伤。
此次交通事故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某某交通支队万宁大队处理,认定白XX负事故主要责任,李XX为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白XX被送往北京市某某区某某医院(以下简称某某医院)住院治疗24天(2021年2月12日至2021年3月8日),白XX伤情出院诊断为:左股骨外侧踝粉碎性骨折( Hoffa骨折)、左膝关节积液、左膝外侧半月板损伤、左膝前交叉韧带损伤、左膝内侧半月板损伤、左膝关节胭窝囊肿、高血压病、老年重度骨质疏松症、贫血、双侧胫后静脉及左侧腓静脉血栓、下腔静脉滤器置入术后。
事故发生后,李XX给白XX支付了救护车费、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合计3119.8元,后白XX返还李XX2000元。2021年7月7日,白XX自行委托某某证鉴(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对其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2021年7月18日该所出具鉴定意见,认定白XX构成十级伤残(致残率10%);为此白XX支付了鉴定费2250元。
二、案情经过:原告白XX委托代理人侯XX解决事故死亡后续理赔事宜为其量身定制了理赔解决方案,被告李XX、保险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李XX到庭参加了诉讼。
接到案件后我所专门处理交通事故的团队迅速响应及时对案情进入分析梳理。事故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保险限额100万元),事故发生于保险期限内。
案涉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根据白XX的诉讼请求经本院核算,本次事故给其造成的合理损失为:医疗费121256.17元(包含李XX垫付1055.8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400元、营养费4500元、误工费1万元,护理费12252元、交通费1189元(包含李XX垫付64元)、残疾赔偿金138 68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鉴定费2250元,以上合计297 533.17元(包含李XX垫付1119.8元)。
本院认为: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次交通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的白XX负事故主要责任,李XX负次要责任的认定,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因本次事故中李XX承担次要责任,故李XX应承担本次事故给白XX造成的损害与其过错相应的侵权责任;又因李XX驾驶的事故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根据法律规定白XX的合理经济损失应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赔偿限额内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按责予以赔偿,仍有不足部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李XX按责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费,根据其提交的医疗费票据并结合诉讼请求予以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其实际住院时间及相关标准,结合其诉讼请求予以确定。
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结合白XX的伤情、劳动能力,参照《北京市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准则(试行) 》酌情确定营养期、护理期、误工期的天数,并结合白XX的具体诉讼请求及相关标准酌情予以确定。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与就医的时间、地点、次数等相一致; 白XX提供证据虽不足以证实其实际交通费损失,但此次事故势必导致其交通费损失,故本院根据其伤情、就医、鉴定等情况酌情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2020年北京市城乡居民人均收支标准,并结合白XX的伤残赔偿指数、年龄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因本次事故给白XX造成了伤残后果,故其应当得到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应根据白XX的伤残程度,并结合本案的具体情节酌情确定。
因鉴定费为间接损失,不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范围,故鉴定费由白XX、李XX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发生后,李XX已支付给白XX的费用应从白XX的合理损失中予以扣除。
三、案情结果:因本次交通事故中李XX应承担的赔偿数额未超出保险公司应承保的保险责任限额范围,故事故发生后,李XX给白XX支付的相关费用视为代保险公司垫付,应由保险公司返还李XX。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第一千二百零八条、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第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判决如下:一、扣除李XX已支付给白XX的相关费用后,中国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白XX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理经济损失合计217118.05元;
二、中国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李XX1119.8元;三、李XX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白XX鉴定费675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15元,由白XX负担136元(已交纳),由李XX负担2279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四、案情评析: 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于当事人合理合法的理赔主张,我所优秀的专业律师团队,及处理交通事故理赔的丰富经验,能够保证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在诉讼过程中,认真做好每一步准备工作,是为最终胜诉,当事人顺利拿到赔偿的前提和基础。
交通事故致人伤亡的负同等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负同等责任当事人各自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
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他人死亡且负主要责任的,依法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的,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至于是否还需要坐牢,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决定。从司法实践来看,判处缓刑的机会较大,所以犯罪嫌疑人要积极认罪悔罪,及时赔偿进行争取。
律师观点分析交通事故主次责任,五级伤残最终获赔60余万元 【基本案情】2020年9月30日23时32分许,李某驾车由呈贡驶往晋城镇农贸市场,当李某驾车行驶至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广济村路段时,因其未注意避让,导致所驾车辆与刘某发生碰撞,造成人员受伤道路交通事故,刘某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二级。事故发生后,经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事故责任认定,认定李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承担此次事故的次
一、基本案情患者程某乙1948年3月21日出生,系原告张某某之丈夫,原告程某之父,程某乙与张某某婚后又生一女程X。2017年7月22日程某乙之同学申某某去X镇X村程某乙家里办事,办完事后由程某乙骑电动车载申某某到x区城区,在城区闲转时,程某乙感觉身体不适,申某某即打电话通知其在x市x区人民医院上班的姐姐申某乙。当日下午4时程某乙被送往x市x区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脑梗塞,对其进行了溶栓治疗。后由于程
律师观点分析案情简介 2017年6月17日15时50分许,温某驾驶赣G5****号小客车在昌平区某路口由北向西右转行驶时,温某未能保证行车安全,与陈某某骑行的京A8****号摩托车相撞,造成陈某某受伤车辆损害的交通事故。经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某交通支队认定本次事故温某承担全部责任,陈某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陈某某被送往北京市某急诊抢救中心,经诊断因为该交通事故造成陈某某右髌骨骨折、右膝关节积液
但是他已经来过二次了,最后一次还有恐吓我们。这样构不构成威胁?我们可不可以报警?还是要将情况反映给法院那边?
赔偿项目有:2、误工费4、交通费5、办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交通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8、丧葬费9、被扶养人生活费10、死亡赔偿金11、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当场死亡,一般没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如果提起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则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时间】1. 有定残,从事故发生日计至残疾鉴定前一天。2. 未定残,以医嘱修养时间为准,从事故发生日计至休养终结日【平均经济
律师观点分析??????基本案情:?????本案系交通事故纠纷,原告侯某某,被告彭某,我是作为被告彭某的代理人,基本案情是被告彭某驾驶电动车撞到原告侯某某,导致侯某某腿部受伤,交警认定彭某全责,候某某住院治疗18天,住院费用由彭某支付,候某某出院后遂要求彭某再赔偿其6万元以解决纠纷,彭某认为要求赔偿金额过高,因此不同意赔偿。后原告侯某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彭某赔偿其损失11余万。法院受理案件后,候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致人死亡驾驶证是不能保住的,驾驶证是会吊销两年,只有满两年才能重新考取驾照。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致人死亡要判刑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一、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致人死亡驾驶证能保住吗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致人死亡驾驶证是不能保住,需要吊销满两年才可以重新考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具体案由?受害人是伤残还是死亡?如果是伤残具体几级
律师解答首先由交强险范围内全额赔偿,超出交强险范围的,按照交警的事故认定书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也就是说:无论你全责还是主责,交强险赔偿对方车损2000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上述规定,根据不同情况分情况而定:一、如没有商业三者险,你个人承担对方
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 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 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 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确实没钱赔偿,法院会怎么样法院可以查扣并拍卖你的财产用于偿还。1、 同等责任,你只需要赔偿所有损失的一半。2、如果车子有保险,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再由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按你的投保额赔偿,超出保险范围的部分由你承担一半,如果没有保险,你需要赔偿全部损失的一半。3、如果你确实没有钱,法院判决你赔偿后,即使对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没办法。但如果你有车辆或工资、房子等财
按照发生的费用,先由保险公司在强制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承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
先由对方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赔偿;超过交强险范围的部分,按照双方责任比例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六条
在交通事故车辆定损的时候,一般需要肇事者到场,然后由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但是在赔偿的时候,肇事者一般可以不用去,因为是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所以保险公司必须有人要到。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一、交通事故需要谅解书吗 1、交通事故需要谅解书。发生交通事故达成私下和解的,为了避免以后发生二次纠纷,一般情况下需要双方签订和解协议或者谅解书等证明双方解决争议的方式,但是根据意思自治原则,法律并不强制双方当事人签订谅解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
一、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医药费要咋样赔偿 交通事故承担同等责任的医疗费由保险公司承担。交通事故发生后,经事故责任认定双方当事人承担同等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医疗费用,超出保险限额的部分,由责任人承担。 二、交通事故医药费谁垫付 关于这个问题,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即肇事者一方并不存在法定的垫付义务。一般情况下,车方先行垫付的,待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可进行详细计算;伤者自行垫付
交通事故双方责任各半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承担比例是双方都为机动车的话是主要责任为70%,次要责任为3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照下列规定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70%至80%的赔偿责任;(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