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限购细则全文解读
2016年10月1日成都市政府批准了房管局等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通知。通知规定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用于职工自住的除外)。
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地区信贷政策,购买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以下是全文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1日
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市房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市政府新闻办)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16〕17号)要求,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严格规划用途管理
严禁擅自调整项目用地性质,对擅自调整用地性质的依法不予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不予办理规划核实。严格房地产开发项目容积率管理,对未按规划许可实施的建设项目,要求限期整改;无法改正的,对超出计容面积部分的全部收入予以罚没,并将开发企业等相关责任单位纳入诚信管理。
二、精准调控土地供应
按照成府发〔2016〕17号文相关要求实行精准调控。对商品住房销售偏紧的区域,适时增加供地规模,适度加快供地节奏,有效管控土地价格,确保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居住用地需求。
三、加快项目开工建设
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期限开工、竣工开发项目的行为。在取得出让土地后,开发企业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开工建设。凡未按期开工、竣工,构成土地闲置的,按相关规定采取收取土地闲置费、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方式依法处置,并按不良信用记录予以企业信用扣分。
凡有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3年内限制直至禁止参与本市土地竞买。
四、实行区域住房限购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用于职工自住的除外)。
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地区信贷政策,购买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五、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
完善商品房销售方案备案规则,加强商品住房申报价格指导。商品住房申报价格明显高于周边楼盘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价格进行核实后,方予受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申请;同一项目分期建设销售的,价格增速不得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严格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管理,严禁期房转让,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后,不予变更、注销。
六、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
开发企业应在取得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后10日内一次性向社会公开全部可售房源,按规定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设置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反映房源销售状态,按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不得有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炒卖房号、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以及违规为个人提供首付款、发布虚假交易信息等扰乱商品房市场秩序的行为,否则关闭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暂停开发企业后续项目预售许可受理,取消中介机构存量房网签,记减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分并公开曝光,涉嫌违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七、整治市场违法行为
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整治房地产广告违法、合同违法、不正当竞争行为,重点查处含有投资回报承诺、虚假承诺办理户口和升学就业等房地产广告,骗取定金、保证金等合同欺诈行为,恶意炒作哄抬价格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涉嫌违法的由公安、工商等机关依法处理。
八、加强销售价格监管
严格查处不明码标价、违反一房一价规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申报价格、哄抬房价等违法行为,重点核查价格异常以及消费者投诉集中的项目。
情节严重的,依法按规定对开发企业予以资质降级处理,直至注销资质;禁止开发企业及其关联企业3年内进入我市土地市场参加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购置土地。
九、防控市场金融风险
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确保专项用于工程建设。严禁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从事首付贷、众筹购房、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对该类机构进行全面清查,严格监管。
严厉整治房地产交易中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十、切实加强住房保障
健全“租、售、补”三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确保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应保尽保。
十一、严厉打击造谣滋事
严厉打击制造虚假信息、散播谣言等行为,涉嫌违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个别捏造信息、虚假报道、造谣滋事的媒体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成都限购细则全文解读就先到这里,未来成都限购会不会取消或是进一步收紧,还需要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来看,成都市民可以多留意。
若对相关限购知识有疑问,无论是哪个方面,都可以请本网律师来为你解答。
1、扩大住房限购范围 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2、强化区域职住平衡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3、加强购房资格审核 非本区域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
一、外地人在成都买房的条件1、已婚人士,能提供结婚证(婚姻证明);2、本人在本地无房;如果有房,税款可能高一些。3、能提供出在2年内累积缴纳13个月的税单或是社保;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需要提供一年以上(13个月)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才可购房。不过要缴纳房产税,符合下面几种条件的,房产税可优惠:(1)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
成都最新住房限购令为切实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持续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在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37号)、《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45号)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扩大住房限购范围将
成都限购令细则出台 购房者常见问题解答1、作为土生土长的成都人,我已经有了两处房产,不过,因为自身原因,现在想在中和旁边换一套大房子,不知道是否属于限购范围?根据成都限购细则规定,在本市锦江区、成华区、高新区等六大主城区均属于限购范围内,而中和镇部分地区现已属于高新区范围,因此目前在中和镇附近买房需确定楼盘是否属于高新区。2、结婚前,我和老婆都有一套房子,现在我的户口在成都,老婆不是成都户口,如果
2017年4月12日下午,两则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新政接连落地成都,作为今年第二波房产调控政策,此次也是将3月23日限购政策再次升级。两则新政中最引人关注的是,自即日起,在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房和二手房)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三年后方可转让。同时也对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进行了调整,其中首次购房的居民家庭仍按原政策执行,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而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
一、成都市限购政策新变化1、在严格认定赠与住房行为的限购标准方面,房屋所有权人将住房赠与直系亲属的(包括赠与部分份额),按以下标准审核购房资格:(1)若受赠人具备购房资格,则赠与行为属于一次交易,视为发生过住房转让,赠与的住房计入受赠人家庭住房总套数审核购房资格。(2)若受赠人不具备购房资格,则赠与的住房自产权登记之日起5年内,仍计入赠与人家庭住房总套数审核购房资格。根2、据《通知》,文件发布之日
我国限购政策规定,1、各城市本地户籍与持人才居住证家庭,最多限拥有两套住房;2、投资需求,与一些城市的购房入户政策也不冲突,且不会阻碍住房租赁、度假物业市场发展。
通过继承、遗赠和直系亲属之间赠与等非买卖途径取得住房的,不属于住房限购范围,但取得的住房计入自有产权住房套数。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不属于买卖取得房屋,所以不受限购政策影响,不管受赠人在接受赠与前的自有房屋情况,均可正常办理过户;但赠与的房屋过户后计入受赠人的自有房屋套数,受赠人再进行房屋购买时,会受限购政策影响。
在成都市限购区域内一套房产的价值一般都是上百万,交易中产生的税费不算低。律师们也常常接到当事人的询问:成都限购区域的房产过户要给子女,继承、赠与和买卖哪个更划算?那么,今天我们来看看截止目前各种交易方式所涉及税费的具体规定:【赠与房产给子女】首先,以赠与形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国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的,但是受赠方要全额缴纳3%的契税,赠与双方要分别缴纳0.05%的印花税(目前成都市税收政策是减
济南市规定,自2018年12月26日起,对在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及济南高新区范围内已拥有2套住房的济南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暂停在济南市部分区域(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向其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根据限购细则,济南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拥有济南市市区以及三县户籍的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济南市
一、固-安限购细则1、非固-安县户籍居民家庭(固-安户籍以外的外地户籍)限购一套住房,本地居民购房不受政策限制。2、非固-安县户籍居民在固-安县买房,需要先到县房管局开具准购证明(固-安县房管局三楼准办理),需要携带购房家庭户口本、家庭成员身份证(未成年子女使用户口本)和结婚证/离婚证。3、非固-安县户籍居民在固-安买房购房,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凭其开具的准购证明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4、固-安县户籍
2017广东省房产限购政策为积极稳妥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结合我省实际,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7—》及《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计划(2017—》、《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7—》、《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行动计划(2017—》、《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7—》、《广东省
济南市规定,自2018年12月26日起,对在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及济南高新区范围内已拥有2套住房的济南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暂停在济南市部分区域(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向其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根据限购细则,济南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拥有济南市市区以及三县户籍的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济南市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依据)为了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人口服务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适用对象)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积分。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
深圳禁摩限电细则1.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2.在地铁口、公交站点、口岸、商业繁华区域兜客揽客实施非法营运的,直接视为情节严重,一律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予以行政拘留;3.对违规使用电动、机动三轮车的,从4月1日起,一律予以行政拘留;4.对“涉摩涉电”暴力抗法行为,无论是正常或残疾等其他人群,触犯有关法律法规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深圳市公安局将组织各区公安、交警,从3月21日至4
2022年成都房屋限购,哪些人能买房? 一、成都市哪些区域实行限购政策 成都共12区实行限购,分别为成都高新区(包括高新区南部园区和高新区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二、此次限购新政何时开始实施 此次政策的重点在于扩大住房限购范围,自2017年3月24日零时起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 符合在限购区域内购房资格者,在
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房地产交易中心、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就执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1〕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住房限售规定,以及配合实施《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沪府发〔2011〕3号)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上海
2022海南限购新政策是什么 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通知》 这份重磅文件的核心内容: (1)提出安居型商品住房概念。《通知》说,安居型商品住房主要面向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未达到平均水平的居民家庭销售,限定销售对象、销售价格、套型面积和转让条件。 (2)本地居民限购升级。《通知》提出本地居民购买多套住房的限购政策,对在海南已拥有 2
一,限行范围和时间段1,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2,工作日的7:30—20:00,二环路(含二环高架路和底层道路)与三环路(含)之间区域内所有道路。二,“尾号限行”规则(一)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二)全体
成都二手房限售政策细则如下: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住房,不能在天府新区、锦江区等区域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户籍迁入成都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