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经省政府同意,今年四川省再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照规定,此次调整时间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范围为我四川省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水平按照2015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确定;新增加的养老金将在4月底以前发放到位;调整办法为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定额调整着力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鼓励参保缴费的激励机制。
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对国家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省份,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同时,为进一步引导参保群众长缴费、多缴费,形成“长缴多得”的良性发展态势,四川省将超过15年缴费年限的增发额从去年的每超过1年5元增加到7元
四川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
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省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为全省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上调幅度为2013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为激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今年首次规定,对于缴费超过15年的年限,每超过1年,每人每月增加5元基本养老金。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所有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最少增加120元。
四川首次对于缴费超过15年的年限,按每超过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基本养老金。对此,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今年的普遍调整,在体现公平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因素,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以激励参保人员选择较高的缴费档次,在缴足15年后继续缴费。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2013年度内艰苦边远地区新增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等群体再分别给予适当倾斜。
其中,2013年底前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有关部门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在3月底以前将今年新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
下月起
大病补充医疗救助申请一年两次
市民政局昨日介绍,为提高成都市大病补充医疗救助的及时性,下月8日起,成都市大病补充医疗救助申请将由过去的一年一次改为一年二次。
修改后,一年只申请一次大病补充医疗救助的,按上年10月21日至当次累计住院自负费用对应的救助比例进行救助。
一年申请两次大病补充医疗救助的,当年4月的第一次救助按上年10月21日至当次累计住院自负费用对应的救助比例进行救助;当年10月的第二次救助按上年10月21日到当年10月20日发生的累计住院自负费用按照对应的救助比例进行救助金额计算后,再减去当年4月救助的金额进行救助。
两次救助金额累计不超过5万元。
四川企业退休养老金计算方法
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并向其中有特殊困难的群体适当倾斜。全国74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因此受益。
全国要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2015年养老金调整的下一步就是要通过改革养老保险等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2015年部署要做好冬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
从2015年1月1日起,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并向其中有特殊困难的群体适当倾斜。全国74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因此受益。
要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四川企业退休养老金最新消息
四川2015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会上调吗?退休人员涨工资是真的吗?2015年的具体情况还不知道,不过我们可以先看看关于2015年四川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作为供参考。
关于2015年四川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川人社发(2014)11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就做好我省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
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但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退休人员除外。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标准和办法
(一)普遍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先增加120元,对按缴费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人员再按每超过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增加5元调整。
(二)属下列情形的企业退休人员,先执行普遍调整办法,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本款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每月增加80元。
2.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每月增加30元。
3.原个体工商业者,每月增加30元。
4.年满7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月增加40元。
5.2013年年度内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新增加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其中,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40元;三、四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50元;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60元。
艰苦边远地区的范围和类别,按国人部发(2006)61号及川人发(2007)8号文件规定执行。在此前调待中已经享受人员不重复享受。
6.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三)本次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企业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三、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资金渠道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除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助外,主要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并列入2015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
各地要按照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要求,进一步强化市(州)范围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管理,加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剂力度。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统筹安排资金,确保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及时足额兑现。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的扩面、征缴、清欠工作。
(二)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
(三)由省社会保险局直接管理的重点森工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省社会保险局统一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核拨。
四、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其他有关规定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应按退休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等项目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和社会统筹基金中列支。
(二)企业退休人员截至2015年1月1日仍在服刑、强制隔离戒毒、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的,不增加基本养老金。
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的,暂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有关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的范围,按《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2]87号)的规定认定。
(四)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年龄,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确认记载的数据为准,视同缴费年限按职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确定,年龄按实际周岁确定。
五、切实做好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
(一)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高度重视,集中力量,落实责任,在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在2015年3月底以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实到每一位退休人员身上。
(二)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审批,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办理。
(三)本通知下发后,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按工作调度要求,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社保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要在4月中旬以前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完成情况,包括各市(州)本级和县(市、区,含扩权强县试点县市)增加人数、各类人员平均增加水平、资金数额及资金渠道解决方案等专题报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四)各地在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不得将不属于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其他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对此进行监督检查。
六、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解释。
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和“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4)110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号)精神,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2014
上海市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及发放标准是多少 二、调整办法 (一)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以2020年12月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3%(按企业办法计发养老金的人员,以本人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养老金的人员,以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的同职务职级人员平均养老金为基数)。 (三)2020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196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男年满
昨天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自2013年1月1日起,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2005-2012年,国家已连续8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2012年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为1721元,与2005年调整前月人均700元的水平相比,8年累计月人均增加1021元。对此,记者昨天连线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知,广州
企业退休养老金人均月增200元保证在春节前发放到位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月增200元。至此,本市人均养老金水平提高至每月2032元。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10年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根据调整方案,今年1月1日起,对2009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含退职、退养)的人员调整养老金。这次调整将在按缴费年限和绝对额普遍增加养老金的基础上,向养老金水平相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1、今年养老金调整与往年相比,今年最大变化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待遇,这也是上世纪90年代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首次同步调整养老待遇。2、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刚说,6.5%左右的调整幅度是指全国总体平均水平而言的,并不意味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都按6.5%来调整,更不是每个退休人员都按6.5%增发养老
四川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记者从四川省社保局获悉,近日全省51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上调了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后人均月养老金达到1525元。此次上调,惠及成都120多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下发的有关通知,对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在执行普遍调整的基础上,还
一、上海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如下:1、定额调整今年所有列入调整方案的退休人员,定额调整金额均为每人每月增加60元,2021年和2020年分别是70元、75元。今年在去年的基础上降低了10元。2、挂钩调整进行了大手术,单挂钩改为双挂钩。在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的基础上,新增了与缴费年限挂钩,充分地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宗旨。(1)与缴费年限挂钩每满1年,增加1元,15元兜底。其实,2020
2022年广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相关内容 广州市目前执行的是2019年颁布的养老金政策。从2019年1月1日起,广州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11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21元,月人均增加10元;对于继续按原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办法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在其原来养老金基础上每月加发10元。广州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于2020年1月按新标准发放,并补发2019年1月至12月提高基础养老金的
从2018年1月1日起,按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10%的幅度,陕西省今年的调整标准为月人均186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将从目前的1860元提高到2046元。据了解,此次调整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普遍进行调整,二是按政策向部分群体进行倾斜。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进行政策倾斜,同时符合上述两部分的,可累加执行。也就是说,养老金=普遍调整+政策调整。普遍调整:每月最低增长125元在普遍调
1.江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调整范围::江西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办法和标准::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按以下规定办理:2.法律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调剂金上缴比例的通知 》 各市、县(
日起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养老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2元退职生活费。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按每缴费年(含视同缴费的实际工作年限,不含按从事特殊工种规定折算的工龄,缴费不满年算年)每月补助3元的标准,对企业退休(职)人员增加养老金。二、特殊调整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截至__年2月3日前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企业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80周岁以上的(含80周岁)企业退休(职)人员,每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黑龙江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总体养老金数额有所增加,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调整三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整的适用范围包括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在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第六条职工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目前不作变动,今后可结合工资制度改革,通过增加标准工资在工资总额中的比重,逐
从2022年1月1日起,对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惠及全省800余万退休人员。按照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与个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
1.调整养老金的人员范围是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全部退休人员的总体调整水平为4.5%,共惠及烟台市77万退休人员,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2.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
1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近日,省人社厅印发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并明确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范围相同,办法相同,标准相同。2根据上述通知,将按“定额+定比”调整,全省平均增幅为5.5%左右,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进行倾斜,超过15年部分每满1年增加1元。调整对象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一、调整时间范围从2010年1月1日起,为200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二、调整标准(一)普遍调整1.每人每月增加100元;2.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元,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2009年12月31日前,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20元,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8
据了解,经省政府同意,黑龙江省2009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从2010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待遇。此次增加基本养老金分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上述特殊调整的倾斜人员中,符合两个及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择一项最高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对2009年12月31日前已满70岁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3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1、挂钩调整。主要是在企业退休人员与参保本人缴费年限和按照12月份分参保本人这一月的基本养老金的1.8个百分点计算增加这两个部分进行调整。缴费的年限是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的,但是没有包括特殊的工种折算增加的年限,如果是缴费年限没有满1年的,将按照1年进行计算。2、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70元。3、适当的倾斜。规定在普遍的调整基础上,对于参保中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人员和高年龄人员给
2020年湖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有什么相关政策呢2020年湖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相关政策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相关政策《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二、主要措施(一)统一养老保险政策。全省范围内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统一执行国家核准的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统一按统计部门发布的相关数据核定全省全口径城镇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全省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二、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调整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调整办法如下:(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二)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以下部分组成:1.退休人员本人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