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强制执行中参与分配的条件
1、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不适用参与分配制度。在民事诉讼法其他组织是一个专门概念,主要是指自然人和法人之外的一种民事主体,依据《民诉法解释》第52条之规定,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因此如果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就不适用参与分配制度。假如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应当依照破产法的规定清理债务,即应当适用破产程序清理债务,而非用执行程序清理债务。
2、执行请求必须是金钱债权,参与分配的特征就是参与分配的各债权人就执行所得金钱按比例公平分配,而关于物的交付请求和行为请求权的执行无法做到按比例公平分配,因此只有金钱债权使用参与分配。
3、必须已经取得执行依据或有对被执行人财产享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凭证。对于普通债权人,参与分配的条件必须是已经取得执行依据,如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等,对于已经起诉,但尚未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不能申请参与分配。
但如果对人民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不以取得执行依据为要件。
4、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这是参与分配的前提条件,只有在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权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参与分配。
如果被执行人的财产足够清偿债务,则应按照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来进行处理。
执行程序中适用参与分配的条件:(一)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二)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三)参与分配的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四)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必须是已经取得执行依据或者对法院处置的财产享有优先权、担保物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零九条,申请参与分配,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参与分配和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
2、子女抚养权。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情况都是考虑因素。“一方在婚姻过程中曾经有过出轨”反应了道德有问题,这是有利于另一方的条件,但必须保留证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
关于强制执行中,欠款的利息按什么计算?执行中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两倍计算迟延履行债务利息。(目前一年期贷款利率为5.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法释[2009]6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已于2009年3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8日起施行。二
一、民事强制执行拘留是怎样的1、民事强制执行拘留,是指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经申请人申请,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并且对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二、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法律分析民事强制执行拘留条件有行为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若是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
一、强制执行中的债权能否转让 强制执行中的债权不能强制转让执行期的债务,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期间,经债权人同意的,可以转让债务,债务转让时,人民法院会中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执行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
一、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中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吗 可以,如果债务人所欠的债务是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那么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的共同财产,但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来执行。需要双方共同偿还。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民事案件中检察院抗诉的条件一、民事抗诉的条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抗诉条件有:(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所产生的执行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但是当事人如果在执行中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决定。一、诉讼费是谁出诉讼费是原告出还是被告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薯闭担责任的比例负担;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3、撤诉案件,由原告
近年来,随着执行工作力度的加强,司法拍卖不动产的情况日益增多,税款征收与民事债权执行的冲突问题愈加凸显。税收对于不动产拍卖价款是否具有优先权及税收优先权范围,因尚无明确法律规定,缺乏相应的衔接指引,且税务部门和司法部门对税收优先权问题理解不一,会影响执行工作效率,不利于权益的平衡保护。如何化解上述冲突问题,亟须重视。 一、问题阐释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
“可以申请退费,原告预交的,胜诉后可以去退费。有的法院当场就可以退还,其中诉讼费由对方承担的部分,一般由对方支付以后才可以退回。法
在强制执行中的债权是否可以转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强制执行中,被执行人的债权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可以转让债权,但如果通过转让债权逃避执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债权转让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1、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人数众多,一般指十人以上。2、推选的代表人为二至五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五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和第二百零六条规定的人数众多,一般指十人以上。
按照规定是可以的,只能执行个人缴纳部分
执行中的债权是能转让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执行中的债权是符合转让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然后再告知债务人,债务人才能
【法律意见】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
在金钱债权执行中,除了动产、不动产、存款等常见的类型外,被执行人名下的股权、资产管理产品份额、基金份额、信托受益权、网络虚拟财产等,由生效法律文书或其他书面证据充分证明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皆可被执行。本期将给大家分享《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中第二编——实现金钱债权的终局执行的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了解其中的一些变动条款或新增规定。一、对不动产的执行 第九章规定了对不动产的执行有三种方式: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判例:房屋买卖执行异议之诉中排除强制执行四个要素的判断 【裁判要旨】案涉抵押房屋销售是执行异议之诉的典型形态之一。房地产开发中常因开发建设资金不足而需利用建设用地及在建工程抵押融资,在具备销售条件后又需销售以回笼资金偿还融资款,这时就需要抵押权人适度变更担保权利的实现形式。如果各方当事人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进行交易操作,则是对各方当事人均有利的交易活
一、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则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二、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1、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2、都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3、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十八条,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
在强制执行中如何执行共有房屋 按份共有的房屋指的是房子的所有人是多人,每个人对该房屋按照其所占的份额享有所有权。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若执行按份共有房屋的具体方式是如何的? 生活中,按份共有房屋的情况很多,比如甲、乙、丙三位当事人共同购买一套房产,并约定按份共有,各自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