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调整工作岗位涉及到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有不少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这样的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变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劳动者自愿服从用人单位的调岗安排”。
有人认为这样的约定即是双方已经协商一致,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服从用人单位的调岗安排。
笔者认为,这里的协商一致应当是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到劳动合同内容变更时,双方再进行协商,而不是事先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即视为已经协商一致。
加上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强势地位,这种概括性的约定本质上是排除了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权利,且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约定。
本文摘录案例中,双方在劳动合同中虽有服从调岗的约定,但法院在判决时审查的重点还是调岗的合理性问题。
本案中劳动者的诉请其实存在问题,用人单位以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如认为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主张赔偿金(双倍的经济补偿),但劳动者仅主张了经济补偿。
法院最终认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因劳动者只请求了经济补偿,也只能就劳动者的诉请进行判决,法院不能主动变更劳动者的诉请。
案情简介
2002年8月21日,朱某入职某公司从事从事厨师工作。劳动合同约定: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性质,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安排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2020年3月底,公司将公司食堂对外承包经营,并与朱某协商调整工作岗位事宜。
2020年4月16日,公司向朱某发送调令,将朱某调任后勤资产部专员。
2020年4月18日,朱某致函公司,表示在公司做厨师十八年,不同意调动岗位,希望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020年4月20日,公司再次向朱某致函,称食堂采取对外承包经营,对食堂员工进行合理化岗位分流,提出两种解决方案:
一、介绍去关联公司继续从事厨师相关工作;
二、在我司后勤资产部担任专员,并承诺薪资、福利待遇不变。通知三日内到人力资源部报到,逾期不到,将按旷工处理,旷工超过3日的,将解除劳动关系。事后,朱某未按公司要求到新岗位工作。
2020年4月27日,公司向朱某发送《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函》。
朱某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一审法院认为
首先,双方《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朱某同意公司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变动朱某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性质,朱某应当服从甲方安排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其次,公司决定将食堂的经营方式由自营改为对外承包经营,客观上导致了朱某的工作岗位不复存在,公司即与朱某协商调岗事宜,具有必要性。
再者,公司在向朱某发送调岗函无果的情况下,又向朱某致函,就双方劳动关系问题提出两种解决方案。且公司将朱某的工作岗位调整至后勤资产部专员,该岗位调整前后,工作内容虽有所变化,但该工作并非其能力所不及。
最后,公司因食堂经营方式调整后,对原食堂员工进行调岗、分流,并非仅针对朱某一人,亦不具有歧视性。
基于此,公司对朱某的调岗具有合理性。
综上,在公司两次向朱某发出调令、调岗函,并承诺薪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情形下,朱某拒不到岗报到,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公司根据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以朱某旷工为由解除与朱某的劳动合同,不属于违法解除。
故,对朱某请求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的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本案中,公司将食堂对外承包,朱某所从事的厨师岗位已不复存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劳动合同已经无法履行。
此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如无法达成一致,则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与朱某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支付经济补偿。
在朱某与公司无法就劳动岗位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朱某向公司发函称希望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但公司无视朱某的请求,仍要求朱某按照用人单位要求选择岗位并接受调岗,在朱某多次明确拒绝的情况下,以“旷工三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朱某的劳动关系不当。
一审法院在审理本案中未能考虑到劳动者未能到岗上班是因原工作岗位已经不存在,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岗位所致。且即便公司将朱某安排到新的用人单位从事厨师工作,亦需要与朱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故,公司以“朱某连续旷工三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朱某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应予支持。
案号:(2021)苏09民终4156号
一、用人单位调岗降薪合法吗?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中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以及劳动报酬条款是重要条款。如果公司无理由对员工实行调岗降薪,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足额支付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你好。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调岗调薪,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本条第(一)项指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1、可以协商处理,以合同为为依据。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解除劳动关系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单位没购买社保是可以要求补交的。如果公司提出调岗员工不同意而辞职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可双方协商处理,一般员工自动辞职是没有补偿的。建议协商解决,员工也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会不会有经济补偿金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2、如果不是基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对劳动者进行的工作
我来给你说一下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调岗吗这个问题吧:法律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内写员工必须服从单位调岗。这属于单位的内部约定是违法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你可以拒绝他的调岗,你的行为属于合法的,公司无权处分你,否则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的。同意了以后调动你的岗位,公司就有依据了,如果同意了不需要重新签署变更合同。
实践中,有人认为调岗系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在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才合法有效。也有人认为,单位享有自主用工权,可以根据发展需要单方调岗。那么,单位单方调岗究竟是否合法呢?实践中各种情况千差万别,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应从调岗的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判断。一、调岗的合法性实务中,单位单方调岗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形,一种是法定调岗,一种是约定调岗。下面分别讨论。(一)
被公司调岗变相辞退后,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九
劳动合同中规定了调岗、外派不愿意去视为自动离职,属于用人单位霸王条款,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岗位调整通常需要劳动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劳动合同中的内容单方面剥夺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属于违法行为,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
前些日子,一则因劳动者不服从单位取消岗位之后的调岗安排,拒绝前往新岗位报到,而被单位最后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老案例又再度引起了广大自媒体的注意,一度被几个公众号争相转载,甚至有人认为这是司法审判实践对用人单位“松绑”的信号。该案当时历经一审、二审与高院再审,最终江苏省高院驳回了其再审申请,维持了一审和二审判决,并认为“作为善良与诚实信用的劳动者应当知晓,到用人单位报到乃是提供新一阶段劳动的开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可以强制调岗。岗位变动属于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劳动者经培训不能胜任工作又拒绝调岗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随便调岗降低薪水吗不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调岗和降薪的。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要确定劳动得的岗位、劳动报酬等内容。2、劳动者出现工伤后造成伤残不能从事原有岗位工作的,可以对劳动者者调岗,但不得不得降低原有的待遇水平。3、用人单位随意进行调岗降薪的,是侵害劳动者利益的情节,用人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劳动合同约定了十三薪,公司就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具体来电咨询
导读:为了防范法律风险,用人单位应合理选择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送达方式。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时,应当首先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可以直接送达给劳动者本人的送达方式,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公告送达。 笔者从裁判文书网查阅2016年1月至9月北京地区法律文书的数据显示,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未送达员工导致用人单位败
通常来说,如果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调岗降薪,劳动者可先与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若投诉不成可以选择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进行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调岗调薪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由于劳动法未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实践中用人单位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的现象比较严重,如随意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随意降低劳动者工资标准,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变更行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导 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而与实际施工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无效合同。在此种情况下,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约定的“管理费”是否可以得到法院支持?该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观点。 观点一:参照合同约定说一、观点内容: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时,尽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工程价款仍应参照合同约定支付,“管理费”属于建设工程价款的组成部分,故应参照约定处理。转包方、违法分
今天跟大家聊一聊用人单位如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用人单位有权随意调岗”,是否就一劳永逸了呢,答案是否定的。最近经常有小伙伴问到我关于用人单位调岗了怎么办?我是不是一定要去报到,不去会不会按旷工处理?我能不能不同意?旧岗位已经没有我的工位电脑了怎么办?遇到用人单位调岗,大家不要慌。首先要明确一点,调岗是否正当合理。如果用人单位属于正当的部门规划和调整,那么劳动者有敬业的义务,需要按照用人单位的调整到
你好,如果单位单方面无理由给你调职降薪,这样做是违反劳动法的。除非是你无法胜任你现在的职位。而且单位经过培训后你仍然不能胜任的,这样单位才能给你调职。如果是未经上述的程序就直接给你调职降薪的话,那么是违反劳动法的,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单位与劳者协商致变更劳合同约定内容据用单位单变更劳者工作点、工作内容等。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
没有缴纳社保,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还有疑惑,可以通过上面的手机号码沟通或加微信聊(手机号码可加
公司调岗,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不能擅自变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若是裁员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如果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