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只有一方的名字,另一方能落户吗
问:"您好!我是2016年4月在江夏购买了一套92平米的一手商品房(总价60万左右),购房合同上面是写的我妻子的名字,我们是2015年领的,我是荆州户口。
因为我妻子的户口还在深圳,近几年暂时不准备迁回武汉。所以请问下,等待房子的两证办理好后,能否由我来提交入户申请非常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答:如果房子只有您妻子一个人的名字,是不能只转您一个人的户口的,只能您妻子转户口的同时您随迁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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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武汉买房子户口能落户于武汉吗需要其他额外什么条件吗小编详细查询了武汉市的限购和相关户籍政策,根据政策,购房入户新政中,将中心城区和远城区分为两个不同类别,每种类别的入户条件有所不同。细则中,则明晰了具体的城区、住房申请人条件。细则称:1、户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在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2
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后双方感情破裂起诉离婚,赠与房产的一方翻悔主张撤销赠与,另一方主张继续履行赠与合同,请求法院判令赠与房产一方办理过户手续。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三种夫妻财产约定的模式,即分别所有、共同共有和部分共同共有,并不包括将一方所有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的情形。将一方所有的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也就是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
房产证三个人名字一个人可以卖房吗不能。如果是共同共有,需要所有人的签字,如果是按份共有,超过2/3的产权人同意签字即可处分。房产证上加名字该怎么办 (一)房产证上加名的程序,如下:1、登记权利人由一人申请登记为两人,权属发生变化,应当申请转移登记。2、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产证、夫妻财产约定书(或买卖合同、赠与公证书等)。3、费用:登记费、手续费、工本费(共有多发一证);是否征税
法律分析:可以。拟调动一方须是体制内人员(具体身份是公务员或事业人员身份不限),拟调动人员的配偶一方身份不限。夫妻双方只要确实存在夫妻分居客观事实,调动流向合理,就可以申请调动。办理调动手续,一般情况下需按照拟调入地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配偶工作单位证明、户籍证明等材料。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工作的通知》 一、优先解决有突出贡献者和业务骨干的夫妻两地分居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根据《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实行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政策。新出生婴儿可以在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申请入户北京户口的婴儿父母户籍属于以下任一其中一种情况的:1、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是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婴儿,在出生
可以作证的,但是这样的证明效力要大打折扣,证人与被证明的人关系越疏远,证明的效力相对越高。
可以落户。公产房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证。公产房与私产房的最大区别在于产权,公产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符合落户条件的人,可以在公产房落户口的,一般情况下,取得公产房的承租的人可以在公产房落户口,经过公产房的承租人及居住人一致同意,符合落户条件的人,可以在公产房落户口。比如,河北涿州户口迁移办事指南规定,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政府、单位授权个人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单位公产房的,提供政府
一、房产证只有夫妻一方名字卖房可以吗 房产证上就夫妻一方名字是可以买房的。提醒您,如果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而只有一方签订合同,合同可能不发生效力,但是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卖房时是可以只和房产登记人签订合同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
房产证夫妻双方名字一方去世另一方还用办过户。房产证夫妻双方名字一方去世另一方还用办过户吗,这种情况也可以过户,也可以不用过户的:因为一方已经过世了,没有人来和你争房产了,除了子女,这房产权自然就是你的了。如果你觉得房产上有两个人的名字不方便,你也可以去过户到你一人名下。两人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一人一半,一位死亡,他那一半产权无遗嘱前提,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继
1、房产证上夫妻一方过世另一方可以卖掉房子,但是要经过其他继承人的同意。死者没有留下遗嘱的,配偶不是唯一的继承人。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子女和配偶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获得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
房产证上是父母双方的名字另一方去世,另一方可以把房子卖掉吗没有经过子女的同意
1、房产证上夫妻一方过世另一方可以卖掉房子,但是要经过其他继承人的同意。死者没有留下遗嘱的,配偶不是唯一的继承人。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子女和配偶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获得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
房产证上夫妻一方过世另一方可以卖掉房子,但是要经过其他继承人的同意。一、夫妻共同房产,一方死亡后如何继承夫妻共同房产,一方死亡后,首先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将其中一半财产归配偶所有,剩下的一半连同死者的个人财产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同一顺序继承人获得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二、没有遗嘱如何继承遗产没有遗嘱,可以按照法定继承
住房公积金退休后可以取出来。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退休证等材料,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即可,个人帐户中的公积金及其利息可以全部领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房产证上可以加上孩子的名字,使孩子成为共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买房子,可以登记在子女名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
一、夫妻一方的房产证怎样过户给另一方 夫妻一方的房产证过户给另一方的,应当提出申请。房屋的所有权位于一方名下,所有权人要将房屋过户给另一方的,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机关审查后,认为自愿赠与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将房屋过户给另一方,双方因离婚需要将房产证过户给另一方的,方法是一样的,只是提交的材料是不一样的,过户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
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如何更名房产证 拥有房产继承权的配偶,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父母房产证原件,死亡证原件,一齐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除未死亡一方外,其它人要现场放弃继承权。 办理继承公证后,上面的人带上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办理房产继承过户。 这样就能把房产变为只未死亡一方一个人名下。 夫妻一方去世,房产怎么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
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参保人死亡,如果遗属没有生活费,按照规定发给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而且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规定,我国的养老保险是可以作为个人遗产继承的,如果死者在逝世前未指定首位继承人的,根据顺位继承,作为夫妻的另一方是可以继承死者方的账户的余额。同时,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如果因病或者非因公死亡的,其遗属可以申领相应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因此,夫妻一方有退休金的,如
这个问题需要做具体的情况分析,需要看双方离婚时,对于房子的所有权是如何约定或者是判决、如何确定的。如果双方离婚,约定该房子归一方单独所有,但是没有去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个房子仍然保持原始的登记状态,即登记在夫妻双方2个人的名下。那么此时,作为这个房子的完全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方是有权利独自出售该房屋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买家在支付完买房款之后,往往需要卖方配合变更登记,将房屋所有权
一、法律意见:房产证夫妻双方名字 一方去世另一方还用办过户。房产证夫妻双方名字 一方去世另一方还用办过户吗,这种情况也可以过户,也可以不用过户的:因为一方已经过世了,没有人来和你争房产了,除了子女,这房产权自然就是你的了。如果你觉得房产上有两个人的名字不方便,你也可以去过户到你一人名下。两人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一人一半,一位死亡,他那一半产权无遗嘱前提,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