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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物业要求预缴一年物业费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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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物业要求预缴一年物业费合法吗
1个回答

一、民法典物业要求预缴一年物业费合法吗

这是不合理的

应该按月交。但是一般物业管理企业为了方便也会预收三个月。

二,相关规定:

1,《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物业管理企业未经业主、使用人同意,一次预收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不得超过6个月,也不得擅自向业主、使用人收取长期占用(一年以上)性质的押金、保证金等费用。

2,《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的物业管理收费管理办法》物业管理费在前期物业管理时期,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物业管理区的设施设备、配套完善程度,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等级评定服务等级,物价部门根据服务等级批准一个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多层的最低的等级是0.2元。

三,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的费用构成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

2、房屋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及保养费;

3、清洁卫生费;

4、绿化管理费;

5、安全护卫费;

6、物业管理企业办公费;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

8、法定税费;

9、合理利润。

通过以上的文章内容,我们就能够知道如果提前的缴纳物业费的话,这确实是不合理的做法,按照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公民虽然是必须要缴纳物业费的,但是如果出现了以上情形的话,我们是有权利拒绝缴纳物业费的,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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