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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子女都尽赡养义务,但老人生前立遗嘱却独给一个人,怎样争取其它子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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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子女都尽赡养义务,但老人生前立遗嘱却独给一个人,怎样争取其它子女利益?
1个回答

子女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的,享有继承权,但是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对该子女不分或者少分。若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指定子女为继承人的,即使子女未尽赡养义务,也可根据遗嘱来继承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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