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承包单位承接建设单位发包的工程后是否可再专业分包? 魏济民
2014年10月19日笔者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筑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参加住建部建管司在上海建工集团举办的“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会议,并且住建部于当年10月1日施行了《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管理办法》(下称《工程违法旧办法》)。
经过两年多建设工程领域的专项治理,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但笔者对当年生效的《工程违法旧办法》中的第十一条第三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挂靠:(三)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的表述存在疑问。
2017年3月笔者创办的华瑞兴律师事务所作为广东建筑业协会的常年法律顾问又收到广东省住建厅转发的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工程违法意见稿》),将《工程违法旧办法》中的以上条款调整到《工程违法意见稿》第七条第五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转包(五)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笔者对该条规定同样存有疑问。
笔者的疑问在于:根据以上所列《工程违法旧办法》和《工程违法意见稿》中相关条款的规定,可以从逻辑上反向推理出一种结论:即专业承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样,作为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并不属于挂靠或者转包条款中规定的情形,同时专业承包单位再专业分包这一行为在《工程违法旧办法》和《工程违法意见稿》其他违法行为中也没有规定。
因此,如果单从这两个文件前述规定的内容出发,会形成一种误解,即:建设单位将专业工程发包给专业承包单位后,该专业承包单位可以再将其承接的工程专业分包。
笔者认为,这种认识显然违反了《建筑法》等法律的规定并且与其他部门规章冲突,理由如下:
一、 专业承包和专业分包的区别专业承包的概念在2015年1月1日住建部实施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有明确规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三个序列。说明专业承包是建筑业企业的资质规定,包括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给专业承包的分包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发包给专业承包的分包单位两种形式。
专业分包是建筑工程承包形式,包括两种形式:一是业主直接发包给专业承包单位的专业分包;二是业主发包给施工总承包单位后,施工总承包单位再将非主体非关键部分专业分包给专业承包单位。
无论是哪一种专业分包形式,专业承包单位仅可以劳务分包,但不能再专业分包。
二、 专业承包单位可以再专业分包违反了国家法律(一)根据《合同法》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二)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以上法律明确作出了禁止性规定,禁止“再分包”的情形应当包括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给专业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发包给施工总承包单位后,施工总承包单位将非主体非关键部分再分包给专业承包单位。
三、 专业承包单位可以再专业分包违反了住建部规章(一)2015年1月1日住建部实施《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总则部分第三点“业务范围”中规定: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劳务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二)2004年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 综合以上关于专业承包单位可否再专业分包的相关法律及部门规章的相关论述,笔者认为:住建部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七条第5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转包(五)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建议删除该条规定中的“专业承包单位”,以免引起建筑工程行业工程分包管理的混乱,也避免与建筑业等相关上位法发生冲突。
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的区别有哪些?1、专业分包的内容是分步分项工程,计取的是工程款,表现为包工包料;劳务分包的内容是工程中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表现为包工不包料,俗称“清包”。2、专业分包的发包人只能是总承包人,涉及三方当事人;劳务分包的发包人可以是总承包人,也可以是专业工程承包人,可能涉及四方当事人。3、分包专业工程,除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总发包人同意;分包劳务作业无需总发包人同意。
关于专业承包可以劳务分包与否的问题,我的回答如下:您好!专业承包单位不可以再进行专业分包,可以进行劳务分包(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单位)。总承包单位在获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批准后,可以进行专业分包(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当然也可以进行劳务分包(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单位)。
建设工程转包与违法分包的相关规定《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二十)按照《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凡承包单位在承接工程后,对该工程不派出项目管理班子,不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不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承包义务,无论是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还是以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给他人的,均属违法的转包行为。按照《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合法分包应具备四个条件:(1)可以将承包
一、劳务外包与劳务分包的区别 (一)、服务性质不同 对用工单位而言,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是派遣工;而劳务外包提供的却是针对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的全部劳务服务。 (二)、用工需求不同 对劳务派遣而言,用工单位需要的是派遣公司为自己提供约定数量的“派遣工”,至于派遣工完成多少工作量,这与派遣公司并不相关。对劳务外包而言,发包单位需要的是外包公司为自己完成约定的“工作量”,至于承包方
施工分包与劳务分包的区别(济南建设工程律师咨询)施工分包与劳务分包的区别:1.合同性质不同。施工分包合同的标的是工作成果,属于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而劳务分包合同的标的是指提供一定技能的劳务,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济南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纠纷律师咨询)2.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不同。劳务分包的承包人需要具有相应的劳务资质标准;工程分包的承包人需要具有工程施工方面的资质标准。(济南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纠纷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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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体不同。转包发生在总承包人和转承包人之间;分包则发生在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2、对象不同。转包的对象是施工合同的全部工程;而分包仅指主体工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承发包合同中一部分;3、合同效力不同。转包属于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无效行为;违法分包为法律所禁,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明确有约定了可以分包或者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属合法行为;4、对应的义务不同。转包合同中,总承包人不履行建设工程合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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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 刘俊丽一、消费者过度维权案件的起因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让有些不法经营者为了快速牟取非法利润,置法律于不顾,制假售假情况严重,以至于伪劣商品严重侵蚀着消费者的权益。为此,我国立法机关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支持消费者通过各种合法的途径和方式维权,并在法律上给予消费者有权要求生产者和经营者给予超过商品价款数倍的惩罚性赔偿的诉求。从而达到打击制假售假不良商家的目的。然而在
劳务分包和专业工程分包直接最直接的区分标准是分包合同的标的不同。劳务分包仅限于提供劳务,仅对应劳动力单一生产要素,专业工程分包的对象是专业工程,分包方需投入材料、机械台班、管理和劳务等多种生产要素,以交付专业工程为最终目的。因劳务分包方同时提供小型机具、低值易耗品及辅材进场的现象,劳务分包和专业工程分包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这一现象业内称之为“扩大劳务分包”。我们要看到劳务分包能够发挥经济效益,在总
你好,专业分包劳务承包的规定是非常严格的,要按照法律法规行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本市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对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违法分包和层层转包;规范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一、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可以承接劳务分包吗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可以进行劳务分包。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
1、首先,你要明确这部分钢结构是否属于主体结构,按相关规定,主体结构是不允许分包。2、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包含钢结构工程,但是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不同等级,不同等级的承接范围不一样,你可以根据你们厂房钢结构造价或面积大小看是否在你们的总承包资质范围内。如果在承包资质范围内,可以自己施工。如果没在承包资质范围内需进专业分包。并且你属于超资质承接工程。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需要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才能做消防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只可以承接本行业序列范围的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
工程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其中,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专业工程分包与劳务作业分包的区别有以下四点:1、主体不同。劳务分包发生在总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之间,专业分包发生在中承包人与专业承包人之间。2、分包内容不同
总包单位可以将承包的工程当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资质的分包单位,对于工程分包而言必须要经建设单位认可,对于不满足分包条件的单位,总包单位是不能将工程分包的。 一、总包单位可以分包的工程范围有哪些可以专业分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
“车库是不可以改造住人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禁止将车库用于居住、生产、经营。车库改造再住人容易产生安全隐患,还可能对周边的居民造成影响。
什么是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一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电气、设备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一级资质标准1、企业资产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2、企业主要人员(1)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环保、结构、机械、通风、给排水(水处理)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且专业齐全。(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造价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资质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造价1000万元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60人,且计算机、电子、通讯、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