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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先动手打人,自己先逃跑避让,对方依然追着打,然后还手了,这属于正当防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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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先动手打人,自己先逃跑避让,对方依然追着打,然后还手了,这属于正当防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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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先动手追着打还手不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而别人先动手打自己,自己还手,通常被认定为互殴行为,斗殴双方都在积极追求非法损害对方的结果,因而根本上不存在正当防卫的意图,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互相斗殴,指双方或多方在主观上均具有不法侵害的故意,客观上均实施了不法侵害对方的行为,是互殴各方均有对对方加害的行为。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在互相斗殴的过程中一般不存在正当防卫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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