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存好婚前购房的预售(买卖)合同的原件及付款发票
婚前购房的合同以及发票,是证明房产归已所有的有效证据,必须慎重保存。若购房的合同及发票已经遗失,可到售房时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和复印。
2、若将婚前房产婚后出售,最好将与配偶共同还贷部分中,应属配偶的部分留存
婚前房产出售后变成现金,该笔现金为个人婚前财产和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总额。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保留,以便在发生争议时作为共同财产处理,或在双方一致认可后进行花销,而对于个人财产部分可单独自由处置。
3、售房款资金规范管理
售房后,不论是定金还是首付款和其它笔付款,能尽量由下家打入一个账户内,尽量避免一行多户头或多行多账户操作,造成资金来源和去向说不清、举证不能的境况。
每次存、取款,保存好资金存取款凭条。规范管理售房资金,对于产生纠纷时举证证明资金为个人财产,将能直到重要作用。
4、买卖交易尽量转账,一般不要采用提现交易
转账的支付方式,资金来源以及汇款人和收汇人信息都可以从银行查出,产生纠纷时容易查清。但若是现金交易,资金来源以及使用资金的性质在产生纠纷时很难说清,容易产生争议。
5、产权登记在自己一人名下
若用婚前房产婚后出售的钱款再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即使购房款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但因写在双方名下,故房屋产权归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离婚时自然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但若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便不能自然拥有房产权利。
6、贷款尽量以一人名义
即使购房时用的全部是一方的资金,购房合同也是登记在一方名下,但目前上海各银行一般要求婚后购房要双方在共同抵押权人处签字才放贷,就会给一方造成隐患。
既然一方同意未出资的另一方在共同抵押权人处签字,便可推断意味着认可自己出资购的房产为共同共有,造成纠纷时对自己不利,所以尽量以一人名义贷款,若能不贷款最好。
当然,若能采用夫妻婚内财产协议的书面方式示明房产的归属最佳,但由于目前传统观念以及夫妻情面,很少有夫妻能有如此之高的法律意识。
所以,在用一方婚前房产的婚后出售款再购房时,注意以上六点,相信会对您大为有益!
《民法典》第406 条第1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施工方如接受开发商以房屋抵偿工程款,首先应查明该房屋是否被抵押。施工方应到房屋抵押登记部门查询,只有确认该房屋未被抵押时才可接受抵偿工程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
一、基本案情 原告檀某与被告鞠某于2006年9月29日在北京登记结婚。檀某系初婚,鞠某系再婚(前妻去世),婚后未生育子女。由于工作关系,檀某一直在黑龙江,鞠某一直在北京,两人只能在周末和节假日团聚。 鞠某与其前妻曾购买了位于崇文区望陶园房屋一套。与檀某结婚后,2007年间为购置新房,欲将望陶园房屋卖掉。于是檀某出资11万元,加上鞠某的住房公积金等存款,鞠某将望陶园房屋贷款还清,以103万元的价格卖
近年来,企业与员工因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纠纷日益增多,许多企业因不了解不定时工作制的相关规定,出现履行合同不规范、不合法的现象,是造成纠纷的主要原因。在此,律师对实行“不定进工作制”应注意的问题作以下提示:  
购买农民公寓应注意的相关问题有哪些1、一般来说,购买此类农民公寓,购房者都不具备所有权,只有使用和转让、租借的权利。“因为没有独立房产证,如果日后有什么纠纷,后果较难预料。虽说存在的法律风险让一些购房者对农民公寓望而却步。但有购房者表示:“如果只打算自己住,应该没什么问题。”2、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享有使用权,村民将房屋卖给本村以外人员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不能办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购房合同,无法上市交易。回迁房未获房产证可更名吗?由于业主在签订回迁房协议时写的是自己的名字,因此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证上将写的是业主本人名字。若想要将房产名字更
首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是在农村土地制度变革顶层设计相对滞后的背景下开展的。有些地方土地确权后的承包证在承包期限一栏就写着“长久不变”几个字。但是“长久不变”的具体政策涵义、“长久不变”与农地二轮承包之间的关系等问题,中央政策尚未做出具体规定。此外,农村土地确权还受到现行法律规定的承包期以及承包期内承包关系的制约。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现在全国农地二轮承包期
一、无效租赁合同及其处理 按照《民法总则》和《合同法》第58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确认无效后,其处理上主要是承租方腾退房屋,租赁房屋恢复到签订合同之前的状态,承租方负责将租赁期间添附物拆除或与出租方协商抵顶。承租方实际使用房屋的,出租方不返还租金,作为租赁期间出租人不能使用房屋的损失。造成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签订租赁合同前,双方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离婚怎么分
1、婚前房产婚后卖,如果是当事人一方的个人财产,则不需要另一方签字;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则需要对方签字。2、婚前的房产如果婚后登记的是双方的名字,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对于婚前买房,婚后再房产证上加名字的解释,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
律师解答 如果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房产,那么卖掉后得到的钱不属于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5条规定应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具体情况分为:1、婚前房产结婚前如果是由一方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登记者所有。婚后卖掉房产,也是属于登记者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怎样才能无效
1、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
一、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 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同时,司法解释对于还贷的房屋也做出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
问:我是一名乡村女教师,结婚前没有什么财产。我老公家境富有,是家中独子。老公在结婚前自己买了一套房子,和我婚后相处融洽,我和老公结婚后,老公说把那婚前那套房子作为结婚二周年纪念物赠与我,但是好久不长,由于我们经济消费观的不同,导致我们经常为花销吵架,最终我们觉得感情被磨灭,不想生活在一起。现在我们准备离婚,赠与我的房屋没过户,这房屋属于谁? 答: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也就
律师解答婚前房产婚后出租的租金属于共同财产。婚前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将婚前房产用于出租所获得的租金,属于婚后所得的收益,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前房产婚后卖了的,一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的,属于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即使是婚后出售,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进行分割,除非夫妻之间对该房产另有协议。但如果是婚前共同出资的房屋,婚后卖房所得应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夫妻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裁判。
用婚前个人房产卖掉所得购买的房产当然属于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即使置换成了货币后再买房,仍然不能改变其个人财产的性质,不过由于房产登记、房产增值等因素,一并说婚前的房产变卖后再买房子就属于个人财产是不准确的,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定。一、婚后再买的房产还是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出资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这样的房屋不应予以分割;二、婚后再买的房产是登记在夫妻
一、婚前一方买房且婚后需要还贷的,若该房产证上仅登记买房一方名字的,对于首付款部分,属于买房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二、但对于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均等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 网友咨询: 男方婚前房产婚后赠与女方单独所有,还能撤销吗? 律师解答: 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法律术语称这种合同为诺成性合同,顾名思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