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鉴于乙方在甲方财务部门任职且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职或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之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本着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下列具体条款:
第一条、保密范围:
1、甲方之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人力资源管理信息、财务信息等属于保密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技术信息:是指公司所属系统产品开发、生产或制造过程中的秘密技术、非专利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包括:产品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挡及相关的函电,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术知识以及相关领域的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2)经营信息: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关之经营活动当中所涉及的相关战略规划、情报、计划、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包括:推销计划、进货渠道、技术来源、销售网络、产品价格、供求状况、产品开发计划、产品市场定位、产品分销途径、产品区域分布、客户名单、合作协议、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以及相关领域的经营数据等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3)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诊断及战略规划、计划,定岗定编方案,人力资源费用预算(含人力资源费用与成本分析),重要岗位的管理或技术人员的招聘、培训动态、考核、薪资、档案,相关人力资源合同、协议(含服务协议),人力资源异动统计数据分析与调整对策等,及相关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4)财务信息: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种类凭证、各项报表包括对外财务报表、内部管理报表、预决算报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税务政策;内部预算流程、操作手册;财务制度等。
5)同时,在甲方生产和经营中,某一信息的泄露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
a、影响公司发展的事项;
b、影响公司技术进步的事项;
c、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d、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
e、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
f、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g、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乙方确认,本合同所述之商业秘密具有信息性、实用性及价值性,且不为公众所知悉,但并非指不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识水平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同样兴趣的公众中保持其秘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为并不使商业秘密失去其秘密性。
1)甲方将其商业秘密告知参加使用这种秘密的人,或者认为能够保守此秘密的人。
2)甲方以许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职能人员或工作人员公开或使他人获得这种秘密。
3)甲方在特定场合公开推销其产品,或在产品上市前的订货会上公开展示其样品。
4)甲方为了经营需要公开组织特定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或不具备专业知识的公众人员参观业务。
5)其他为了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类似情形的公开。
6)对于需要具体说明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确认。
第二条、保密资料交还:
1、乙方应于离职前返还全部属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2、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3、若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当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住处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甲方可以选择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的方式,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三条、保密责任
1、鉴于乙方在甲方担任过 部门或分公司 职务,在离职后,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尽善良管理人之责,采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担如同任职间一样的保密义务,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2、乙方承诺,自离职之日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应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也不得允许使用、放任他人使用这些秘密信息,而无论乙方是否从中受益。
第四条、竞业禁止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者其他关联企业,故意破坏或过失损害甲方与现有基础产品提供商之合作关系。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其关联企业,掠夺甲方在乙方离职前已有客户,或劝说诱使其断绝与甲方的关系。
3、乙方不得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与自己一同离职,或为个人或他人利益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离职。
4、关健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市场、技术、财务、管理、经营等人员离职的,二年内禁止在同行业中以任何形式的就业,根据约定程序离岗的,甲方给予乙方在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基本生活保障费120%)。
5、本条第1款中的关联企业包括以下及相关类型:
1)与其他企业之间形成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人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
2)无控股、参股关系,但将其指挥支配的权力置于其他企业之下。
3)将盈利或其单个经营场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企业共享或转移给其他企业。
4)与其他企业存在人事联锁关系,即向其他企业派出人员: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5)与其他企业的业务占据其业务总额的重要份额。
第五条、保密期
1、乙方在职期内;
2、乙方离职后至甲方宣布相关保密内容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前,将承担保密义务,但其中竞业禁止期限为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
3、乙方认可,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根据岗位,每月支付了“职务保密津贴” 元,并将此项目每月所支付金额(详见每月工资单该项目具体数额)作为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保密义务的保密费,故在乙方离职时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费。
4、经理级以上人员辞职应提前3个月,甲方予以设置适当的脱密期。
5、本合同所称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时间为准,乙方单方面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同样视为离职
6、乙方在离职后须遵守本协议,除非甲方同意放弃对乙方的其他竞业禁止及相关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资料、私自或委托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资料复制、记录载体,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资料交还义务。
2、若乙方任职的单位或关联企业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则视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责任义务,除非乙方能证明乙方任职单位或关联企业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
1)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2)分别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
3)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从损失额中抵扣。乙方获得的任何利益均视为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利益非为货币形式的,应折抵为货币赔偿给甲方。
第七条、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经营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劳动法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保密内容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要求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双方商定价格保密成如下协议: 1、价格保密 经甲乙双方商定,在双方建立合作关系基础之上,乙方给于甲方最高优惠价( )元,可加附页,但双方必须保证,不向外透露具体价格。 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所签定的价格,双方必须严加保密,不向第三方提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鉴于乙方受聘甲方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会对甲方造成极大损害。为保护甲方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在商业和技术合作中涉及的专有信息(如本协议第一款所定义的内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1.定义: 1.1专有信息的定义: 1.1.1本协议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所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该产品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
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紧急联系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商业秘密是其自身劳动成果的结晶,是一种无形资产,属于正当合法权益,乙方作为甲方的员工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并承诺未承担其他公司的竞业限制义务。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条款如下:一、乙方有为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一)甲乙双方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单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现在住所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参加由甲方于_________ 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98修订)》等法律、法规,为确保甲方国家秘密事项的安全和经济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就乙方在工作期间承担或参与各种管理、研发、生产任务时所掌握、知悉、管理的国家秘密、工作
合作协议应该包含哪些内容(1)合作企业名称(或字号)和所在地及地址;(2)合作人姓名及其家庭地址;(3)合作企业的经营以及设定的存续期限;(4)合作企业的设立日期;(5)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6)合作人的投资形式及其计价方法;(7)合作的退伙和入伙的规定;(8)损益分配的原则和比率;(9)付给合作人贷款的利息;(10)付给合作人的工资;(11)每个合作人可以抽回的资本;(12)合作人死亡的处理以及
xxx年x月x日。。。。。。(叙述事故经过和损害事实)。事后,肇事司机xxx即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现关押于广州市xxx看守所。 事故发生后,xxx的家人非常重视,当即替xxx支付了死者丧葬费 元,其后又积极与我们家属协商进一步赔偿事宜,并已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替xxx支付了全部的赔偿款 元。 通过协商过程我们了解到xxx家庭也很困难。。。。。。(叙述xxx家庭困难情况)。这种困难情况下,x.
在工作中,用人单位一般会在员工入职的时候,要求员工签署书面的保密协议,约束双方的权利义务。那么,保密协议未约定补偿 是否有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保密协议未约定补偿 是否有效 协议是有效的,但是你在履行了协议后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工资的30%要求支付补偿金。 二、保密协议 甲方:_________(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_
公司要起诉泄露保密协议,可以委托律师应诉
我们都知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该签订劳动合同,而根据公司类型的不同,可能会涉及到保密协议的签订,来保障公司的相关权益。以下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可以不签保密协议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可以不签保密协议吗 可以不签。 但是保密义务一般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义务。 劳动者履行了保密义务
生活实践中,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对所欠债务约定偿还的具体时间,这也就是欠款还款协议书。那么,欠款还款协议范本?还款协议书的法律效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欠款还款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甲方___________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借给乙方___________,帮助其进行资金周转,乙方将自己身份证复印件
离职是可以拒绝签保密协议的。但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操守,恪守职业道德。一般是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与公司订立保密条款的,当事人可约定离职后的一段期限内,员工仍需遵守保密义务,而公司需要给保密的员工经济补偿。
当劳动者从事一些比较特殊的岗位时,在入职的时候除了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外,还需要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以及保密协议。那么,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的最主要目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的最主要目的 1、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
离职拒签保密协议的,有以下的后果:劳动者离职时拒绝签订保密协议的,如果劳动者属于应当签订而不签订的,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般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其他经济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保密协议满足以下条件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意思表示真实;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承担保守相关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以及竞业限制的义务,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以下方法:1、依《民法》规定追究违反保密协议的当事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追究侵害商业秘密的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2、依据《劳动法》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违反上述约定的劳动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查处和制止侵权行为,并要求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等等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以下方法:1、依《民法》规定追究违反保密协议的当事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追究侵害商业秘密的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2、依据《劳动法》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违反上述约定的劳动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查处和制止侵权行为,并要求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等等
这种情况属于公司之间的竞争问题,你属于牺牲品,如果你与上海公司之间有合同,那么上海公司不要你的话,应该给予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