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患《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病种门诊就医管理办法所列病种的参保职工。
办理材料
1.《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病种认定表或《石家庄市享受公务员补助职工医保慢性病病种认定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章。
2.二级综合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加盖诊断证明章)
3.医保门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病的检查、化验报告复印件等
4.住院病历复印件(出院小结、住院志)。
5.一寸免冠照片1张。
办理流程
1.每年的3月份、8月份需认定慢性病的在职职工,将办事材料交单位;单位初步审核后报送到医保中心。
2.每年的4月份、9月份医保中心组织专家认定。
3、认定后,发放慢性病病历本;从次月起享受待遇。
流程图
办理地点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9号(槐安西路和南长街交叉口东北角)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审大厅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9月至5月)
下午:14:00——18:00(6月至8月)
周六、日休息
联系电话
机关事业医疗审核科83865076
省部属企业医疗审核科83865080
市属企业医疗审核科83865089
区属企业及灵活就业医疗审核科83865006
附: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病种门诊就医管理办法
为规范慢性病就医管理,保障参保职工门诊慢性病就医,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慢性病认定
参保职工患慢性病,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门诊相关资料、住院相关病历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病种认定表,由用人单位到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病种认定。
县(市)经办机构可组织相关专家,每年认定一或两次,具体申报材料及认定工作由各县(市)经办机构组织实施。市区经办机构每年的3月、8月收集慢性病申报材料,每年的4月、9月组织相关专家认定。
各地经办机构在认定慢性病时,根据慢性病标准,严格审核申报材料。认定后发放慢性病病历本,次月起享受慢性病待遇。参保地经办机构根据实际就医情况,进行复核。
二、病种范围及待遇
(一)未享受公务员补助职工
慢性病病种门诊医疗费的起付线为200元,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5%;三级医疗机构80%。
年度支付限额按病种费用水平类别分别确定。费用水平较高的病种为3000元,具体病种为:1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
2慢性肾功能衰竭(未达到透析程度);3精神障碍;4系统性红斑狼疮;5肝硬化;6帕*森氏病;7重症肌无力;8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9系统性硬化;10血小板减少性紫癜;11慢性骨髓炎;12运动神经元病。
费用水平较低的病种为2000元。具体病种为:1高血压(Ⅲ期高危及以上);2风心病;3肺心病;4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5心绞痛;6心肌梗塞;7慢性心房颤动;8各种慢性心力衰竭;9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10慢性肝炎;11慢性肾炎;
12肾病综合征;13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或严重脏器损伤);14癫痫;15活动性肺结核;16股骨头坏死;
17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18白细胞减少和粒细胞减少症。
患有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起付线不累加,年度支付限额累加,最高年度支付限额5000元。
(二)享受公务员补助人员
在职公务员慢性病病种范围如下:
1慢性阻塞性肺疾病;2肺心病;3各种慢性心力衰竭;4慢性心房颤动;5风心病;6高血压;7心绞痛;8心肌梗塞;9心肌病(原发性);
10消化性溃疡;11慢性肝炎;12肝硬化;13慢性肾炎;14肾病综合征;15慢性肾衰竭(未达到透析程度);16白细胞减少和粒细胞减少症;
17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18血小板减少性紫癜;19糖尿病;20甲状腺功能亢进症;21甲状腺功能减退症;22库欣综合症(皮质醇增多症);
23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24原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25系统性红斑狼疮;26系统性硬化病;27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或严重脏器损伤);
28脑血管后遗症;29多发性硬化;30帕*森氏病;31运动神经元病;32癫痫;33重症肌无力;34精神障碍;35结核;
36股骨头坏死;37慢性骨髓炎。
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按照《石家庄市市区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就医管理
认定慢性病后,参保职工应在参保地规定的协议医疗机构范围内,和普通病门诊共同自主选择一家或两家门诊协议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慢性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选择两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其中必须有一家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所选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年度内不予变更。医保年度末,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清零。
下一个医保年度初,重新选择本人的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非本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参保职工应持社会保障卡、慢性病病历本就医,使用与认定的慢性病相关的诊疗项目和药品。使用与认定慢性病无关的诊疗项目和药品,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各地经办机构可实行精细化管理,确定慢性病的诊疗项目和药品范围。
四、医疗费结算
慢性病门诊医疗费,自付部分由个人与协议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医疗机构记账结算。记账的医疗费,由参保地经办机构与协议医疗机构结算,具体结算办法由参保地经办机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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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具体认定流程认定材料的准备第一步领取慢性病认定表登录医保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慢性病认定表或到医保中心服务大厅领取慢性病认定表。第二步填写慢性病认定表城镇职工慢性病认定表需加盖所在单位或档案寄存机构公章;城乡居民慢性病认定表需加盖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工作站公章,没有劳动保障工作站的加盖乡(镇)卫生院公章。第三步准备病历资料诊断证明(需二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出
1、一般门诊就医流程:参保人员凭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查询办理)卡”)到定点医院门诊治疗、购药时,通过定点医院的读卡机刷卡结算,社保(查询办理)卡内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时,不足部分通过现金支付。就诊结算完毕,应及时打印发票。2、药房购药流程:参保人员持社保(查询办理)卡在定点药店进行购药时,通过药房的读卡机刷卡结算,社保(查询办理)卡内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时,不足部分通过现金支付。购药结算完毕后,应
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注销,注销条件,材料,流程有哪些当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出现死亡、出国定居等情况的时候,需要及时注销城乡居民医保。那么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注销呢?下文为您介绍城乡居民医保注销条件、材料和办理流程。城乡居民医保注销条件参保人员出现死亡、出国(境)定居、重复参保且无法转移衔接或已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况,应终止城乡居保关系,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参保人员)应到服务中心
一、职工医保二次报销条件是什么?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费用,农村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费用(简称“起付金额”),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二、二次报销的概念是什么“二次报销”就是
医保慢性病登记申请条件1.已经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的消费者;2.所患疾病为医保规定的慢性病病种。医保慢性病登记所需材料1.收取《医疗保险指定慢性病诊断证明书》原件;2.病历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收取复印件;3、如为委托代办(个人),需提供如下资料:(1)委托人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2)委托人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委托书原件。备
职工医保二次报销的条件必须是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病,符合当地规定的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当事人自己垫付的这些费用已经超过了本地上一年度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时符合以上这些条件才能进行二次报销。不过,二次报销主要是针对一些大型疾病的。
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费用,农村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费用(简称“起付金额”),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这就是职工医保二次报销条件。
职工医保普通病门诊待遇普通病门诊政策是:1.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2.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0%;3.年度报销限额在职职工为1500元,退休人员为2500元。各县(市)可参考执行。慢性病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慢性病和普通病分开管理,增加了慢性病待遇。起付线不区分医疗机构级别均为200元,报销比
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费用,农村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费用(简称“起付金额”),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这就是职工医保二次报销条件。
医保慢性病疾病病种有哪些?(1)慢性阻塞性肺病(2)慢性肺源性心脏病(3)支气管哮喘(4)高血压病(5)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6)慢性心力衰竭(7)心脏瓣膜病(8)心肌病(扩张型、肥厚型、限制型心肌病)(9)肝硬化(10)病毒性肝炎(11)胃食管返流病(含返流性食道炎、内镜阴性食管返流病)(12)消化性溃疡(包括食管溃疡、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残胃吻合口及鞍部溃疡)(13)慢性肾功能不全(14
一、城镇职工医保如果中断缴费,会对你产生直接影响:只要出现断缴,医保卡个人账户里面的钱只能用于购买药物,甚至不可用于普通门诊的刷卡支付。如果断缴的时间太长,甚至会影响医保缴费年限的计算,只有把断缴的钱补上,医保报销的待遇才会恢复!。二、断缴的情形一般来说分为两种:1.中断未超过3个月:必须补缴。补缴费用:补缴的缴费基数是根据新单位给您的薪酬标准。您只需将这部分费用交给公司的人事专员即可。2.中断超
石家庄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按市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计算,用人单位每月要为每位职工多缴纳约22元,个人多缴约5元,灵活就业人员则需多缴31元。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市统计局统计资料测算,2017年度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0649元。考虑金融危机影响,为减轻企业负担,医保缴费基数在此基础上降低2833元。度石家庄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7816元。也就是说,我市市区2
大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是在第一次报销后的基础上对参保者自付部分进行第二次报销,不过,其费用要超过600元才能进行报销。按照办理大病医疗保险的。1、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参合证(卡)原件;2、新农合补偿结算单;3、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或加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4、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5、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慢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门
职工医保退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跟养老保险的退休条件不同,养老是全国统一的。医保的退休条件是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由各省制定的。规定施行前已退休的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本规定施行后参加工作,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可以累积,这没有错,
一、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0%,个人缴费比例为2%;报销条件《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
?职工二次报销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报销。是根据《社保法》的相关规定来执行的,是购买了医疗保险或者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在去医院看病治疗的时候产生高额的医疗费用,进行相关报销,而且除了正常报销之外,还能再报一次大病保险。而具体流程一般是持享受二次补助人员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而是代理人来进行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社保中心办理
石家庄职工医保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市市区(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桥东区、郊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所有单位及其职工,都必须按照属地原则参加石家庄市市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的政策。第三条(略)第四条(略)第二章实施范围和对象第五条本市市区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列入本市市区基本医疗
职工医保门急诊报销范围1、新参保未发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2、社保卡挂失,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3、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未持卡就医发生的费用;4、欠费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5、手工报销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6、无生育险人员计划生育手术费用;7、符合本市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外购药品的费用;8、符合本市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在外埠就医时发生的费用;9、当年度费用须在次
办理医保卡需要哪些条件和材料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办理医保卡需要的证件和手续: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
职工医保门诊规定病种门规现金报销流程:申报单位经办人员收集相关材料后,报送至市社保局门规现金报销窗口,工作人员收录相关材料经审核、结算后,由基金管理处委托指定银行将报销费用打入参保人医保卡的金融区或发放银行存折。相关信息职工医保门诊规定病种门规现金报销材料:1.参保人的18位身份证号码;2.医疗费用发票原件(门规医疗费用发生时限为本医疗年度及上一医疗年度内);3.处方(药品需逐一划价);4.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