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主要有六大方面的权力,分别是投资经营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审批权、增减注册资本等的决议权、修改公司章程权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力。股东通过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决定公司的重大事务,控制和管理公司。作为公司股东来说,股东会决议体现了其对公司所拥有的权力。一般情况下,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时,采资本多数决原则,一项股东会决议的作出,从开会流程到审议事项均必须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那么哪些情形下,股东会决议不成立呢?一、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
1、会议召集人不适格;
2、会议通知或公告瑕疵;
3、非股东或非股东代理人参与表决;
4、决议未达法定最低表决权数;
5、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如果董事会决议存在上述情形,直接利害关系人亦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无效或撤销之诉。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决议的无效或被撤销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公司法》解释四》第四条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主要有六大方面的权力,分别是投资经营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审批权、增减注册资本等的决议权、修改公司章程权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力。股东通过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决定公司的重大事务,控制和管理公司。作为公司股东来说,股东会决议体现了其对公司所拥有的权力。一般情况下,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时,采资本多数决原则,一项股东会决议的作出,从开会流程到审议事项均必须符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认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之规定:对下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
(1) 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或者鉴定事项超出本鉴定机构项目范围或者鉴定能力的;(2) 鉴定人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鉴定人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鉴定人违反回避规定的;(3) 鉴定程序、方法有错误的;(4) 鉴定意见与证明对象没有关联的;(5) 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6) 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确实被污染且不具备鉴定条件的;(7) 违反有关鉴定特定标准的;(8)
醉驾的司机有悔罪情节或坦白表现;醉驾的事实不清,证据不充足;醉驾的犯罪情节较轻,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这三种情况都是醉驾不起诉的情形。醉驾属于违法行为,会吊销司机的机动车驾驶证,5年之内不能重新考证。
醉驾的司机有悔罪情节或坦白表现;醉驾的事实不清,证据不充足;醉驾的犯罪情节较轻,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这三种情况都是醉驾不起诉的情形。醉驾属于违法行为,会吊销司机的机动车驾驶证,5年之内不能重新考证。
合同无效与合同不成立的区别是什么第一,从两者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来看,合同的不成立是指当事人未就合同的主要条款未达成合意,如未作出承诺,或未就法定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达成书面的协议。而合同的无效是指合同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可见,判断合同的不成立和合同的无效的要件显然是不同的。第二,从合同解释方法的运用来看,由于合同的成立主要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因此在合同当事人对合同
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停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五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行政案件
最新合同不成立的情形范围合同成立始于承诺生效,它是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数量等内容协商一致的结果。所以,合同成立必须有以下两个要件:1、须有两方以上订立合同的当事人;2、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等内容经协商一致,达成合意。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1、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3、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权出租的,该租
《公司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了决议无效,第2款规定了决议可撤销。公司决议作为法律行为的一种,就如同合同分为不成立、无效、可撤销一样,公司决议自然也存在不成立的情形。 《公司法》没有规定决议不成立,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对其作出了补充,规定了决议不成立的情形。 其第一条规定:“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情形,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中国刑法把情节分为定罪的界限的定罪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来理解,如果某行为虽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能认为是犯罪。既然不是犯罪,而是一般违法行为,人民检察院当然不能提起诉讼,作出起诉决定。 (2)犯罪已过追诉时
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如下:1、故意犯罪的:职工故意犯罪造成自身伤亡,应由职工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2、醉酒或者吸毒的:酒精具有麻痹神经中枢的作用,导致行为人的判断能力和反应能力迟钝,难以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职工在工作时因醉酒导致行为失控而对自己造成的伤害,不认定为工伤。吸毒后,人的控制力降低。职工在工作时因吸毒导致行为失控而对自己造成的伤害,不认定为工伤。3、自残或者自杀的:自残或者自杀,其行为
劳务服务指的是劳务派遣服务。一 劳务派遣的含义: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营业执照范围包含劳务分包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的经营活动。二 具体包括如下范围:1 办公文秘派遣服务;2 家庭服务员派遣服务;3 家庭教师派遣服务;4 建筑劳务人员派遣服务;5 工业生产人员派遣服务;6 医院陪护人员派遣服务;7 劳务境外
一、可以不退定金的情形有什么1.可以不退定金的情形有: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不能要求退还定金。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因给付定金一方的原因导致债务无法履行的,可以不退定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2、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指控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有异议的;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或者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4、被告人对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但经审查认为量刑建议不当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没有就赔偿损失、恢复原状、赔礼
依《合同法》第110条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形不适用强制履行:1、不能履行,使合同失去标的,失去意义,应当消灭,而不是也不能强制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所谓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指债务的性质不宜强制履行,比如委托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演出合同、出版合同等。这些合同通常具有人身专属性,不能够由其他人代替履行,在性质上决定了不适于强制履行。所谓履行费用过高,是指对标的物若要强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这是因为,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需要适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即需要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与开庭传票,一次公告就需要六十天,而我们整个简易程序的审限才三个月并且不得延长,因此种类案件不适合用简易程序。2、发回重审的。发回重审的案件往往在事实认定或者诉讼程序方面存在错误,为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不适宜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该类诉讼因涉及到人数
专业分析:异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一)不经处理设施直接排放部分或所有污染物;(二)在非紧急情况下打开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紧急排放阀,直接排放部分或所有污染物(3)将未处理的污染物从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直接排出的;(四)在生产经营作业中停止运行污染物处理设施的;(5)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设施无法正常发挥处理作用的;(六)污染物处理设施故障后,污染物排放公司不及时或不按规定进行检查和
1.违法事实不成立是指经办案机构查明,当事人确无违法行为,即当事人原先涉嫌违法的事实不成立。认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进而作不罚决定的,需要证明公安机关已经进行充分、全面、客观的调查,所得证据不能证明违法事实存在且排除对事实的合理怀疑。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九条 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
1、长期利率和短期利率是以时间长短为标准对利率进行划分的。一般而言,贷款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利率被称为短期利率;借贷期限在一年以上称为长期利率。2、利率的高低与期限长短有关,一般而言,贷款期限越长,利率越高;贷款期限越短,利率越低。利率的高低和风险的大小有着直接的联系。贷款期限越长,未知因素越多,出现各种风险的可能性也就越大,相应的,银行也就会要求更多的回报,因而利率也就比较高;如果贷款期限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