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去世的,担保人仍要按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相关法律规范:《担保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扩展资料:如果担保人仅仅是在担保人处签名,属于约定不明,根据《担保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的规定,就可以认定属于连带担保。如果担保人只是在借条上签名,没有注明是担保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的规定,可以认定不是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已经签名按手印,就已经成立并生效,与有没有身份证复印件无关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一般保证就是当借款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债务。这种情况需要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借款人经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还款。由担保人代为还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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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只有借款人的签名是否有效,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借条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是违背当事人意愿或不知情情况下签订的,则不具备法律效力。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
借条上只有借款人的签名有效吗的回答是无效。因为借条要求有债权人及债务人或单位双方签字。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以上就是顾问团为您整理分析的解答,如果您合同拟定上需要帮助可购买模板或请律师代写。您也可以直接联系客服为您解决问题(添加微信/打电话)
如果没有其他内容划分两人责任,一般对外是连带责任,对内是平均分担,具体需要结合资料分析,有需要可以进一步联系。
1、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主张还款,但给予债务人一定的还款准备时间。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六十二条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2、担保人如果确实代偿了债务人的债务(需要提供还款依据),那么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法律依据:担保法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的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律师解答空白纸上签名按手印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合同的本质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产物。而在空白纸张上签名按手印,不具备双方当事人的要约、承诺等环节,所以是无效的。在空白纸张上签名按手印,容易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所以建议不要在空白的纸张上签名或按手印。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
在担保人我们一般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形式。他们的一个区别主要在于连带担保是直接对担保人的债务承担连带的一个偿还责任。而一般担保人在这个债务人被法院强制执行后,仍然没有钱偿还的情况下,才对这个债务人的一个债务承担这个偿还责任。但是下列情形的除外:第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情形。第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的程序。第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的这个权利
有抵押物的担保人也要承担责任。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
转让预售商品房,实质上是在预售商品房买卖契约的有效期内将该契约转让出去。一般来讲,国家对这种期房转让行为本身并不禁止,但利用转让进行倒买倒卖的炒作行为是不允许的。 内销商品房属于合法情形的,转让一般要通过以下手续进行办理: (l)签订转让合同:即原期房买方(转让方)与新买方(受让方)要签订转让合同(该合同也是一式四份)。合同中应包括如下内容:转让的预售契约编号、转让原因、转让金额、转让面积
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后转让抵押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抵押人应当将转让所得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抵押权人不得再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
这恰恰就是担保的作用呀!当然不能撤销。 银行明知借款人没有偿还能力?这个结论从何而来?如果是你主张的,你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这个结论不成立。而且即使证明了,在实际上也没有意义。 事实上,如果借款人没有偿还能力,那作为担保人明知这种情况,为什么还要提供担保呢?既然你已经提供了担保,对于银行来说,有了你的担保,且你有偿还能力。银行当然可以放心地放贷了。这实际上就是担保的作用。即银行对借款人的还
在借条上写明是证明人的话,也有责任,但不是像担保人的代为偿还借款的责任,而是借贷双方有纠纷需要证明借条真实性的时候有证明的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您作为借
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是有效的。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债权人第一次要求债务人偿还起计算。如果借条未约定偿还期限,也未向债务人主张债权,那么此债权的时效为二十年,二十年后则不再受法律保护。一、债务到期了怎么办?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债务逾期未偿还的,债权人可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债务。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时三年。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还款到期起算三年。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可给债务人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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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贷款人还不上贷款,担保人需要依照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
城市房屋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和户口本无关,只看房屋所有权证。户无房的那家不管是和房主是租赁还是借住,都是另外的法律关系,拆迁补偿只能给房主,也就是所有权人。但是如果该有户无房户只有这一套房屋用于居住,一般为保障其基本居住需要,拆迁人应为其安排周转房,拆迁后后的安置房他也有权继续继续居住,是否支付相应租金要看拆迁之前和房主如何约定的。在实践中也有拆迁人愿意对无房有户的情况
正常情况下,担保人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信用卡持卡人欠款金额达一万元,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讨仍不归还的,属于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持卡人应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作为信用卡的担保人,正常情况下是承担的民事担保责任,在持卡人发生信用卡欠款不还时,由担保人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对发卡银行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提供的是连带的担保责任的,则发卡行可以要求担保人先行负责偿还持卡人的欠款,之后由担保
在我国企业法人不偿还贷款,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如下责任:一般情况下,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若公司有证据证明该欠款系法定代理人或其他股东因重大过错导致的,应当由行为人自行承担清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