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可以向罪犯所在监区或看守所提出申请罪犯保外就医的要求。
你好,你可以向他要求民事赔偿
你好,可以直接起诉主张所有权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您好,如果公安机关不处理的话,您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同居期间财产、债务的处理依然是参照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其规定为: 1、分割财产时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3、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4、解除同居关系时
租房签订合同后违约租金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退还,租房押金不退,当事人可以通过自行协商、申请调解、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请求收受押金的一方合理退还相应的押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首先应当确认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以及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没有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借款关系发生争议时,主张存在借款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如果借款金额较大还是银行转账就应当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或者转账记录,如果借款金额较小,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就不需要转账凭证
妻子要离婚,其财产的分割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双方在结婚之前约定了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按照约定分割,没有约定的其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依据法院判决分割。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单位不交社保的话对于个人而言只能要求其补缴,但是没有赔偿的。用人单位不及时为员工参加社保的话,只能由当地社保机构等依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要求对其进行处罚并督促其及时为员工参保
你好,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需要根据招标文件来确定
你好,转保肯定是要将所有的钱款都转了。如果你不放心,你可以去社保或农保机构查一下。
被朋友拿走一张银行卡用,后来涉嫌诈骗了,公安也做过笔录了,我名下所有的银行卡都被限制非柜台交易了,里面有没有电诈的钱
不可以啊,人家老人生前用自己的实际行为告诉大家这个钱给他孙子,除非你说是老人跟孙子写一个协议说借用孙子的名义存款。
1、并不是所有企业都必须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2、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业道、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缴存住版房权公积金。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文物都归国家所有,而是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文物的所有者可以是各类民事主体,民事主体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享有对文物的所有权。依照文物保护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以下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二、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
首先,如果夫妻尚在一起居住的话,可以在对方没有完全防备的情况下,注意收集对方的存折、银行卡信息,可以将相关材料复印,或号码抄下。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但知道在具体哪一家银行开的账户,一般也可以将储蓄信息查到。其次,如果夫妻未在一起居住,又无法通过上述手段查到对方的银行存款信息的,可以采用以下方法了解对方银行存款情况:(1)起诉后,申请法院调查。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有义务查询当事人的账户余额。另外
员工要求单位补交社保,既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举报,也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
订金的退还,要看双方具体的约定,或给付人的违约是否给收受方造成损失来决定是否应该退还订金。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被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当事人没签购房协议,但已经缴纳定金的情况下,如果定金是作为按期签署购房协议的担保而设立,之后因为收受定金一方的原因没有按期签署购房协议,则有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是因为支付定金一方的原因没有按期签署购房协议,其无权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