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丢失的事情多得去啦,至于是人才交流中心还是劳动保障局搞丢的,都一样,都是自己受累,跟部门去争论责任是没有结果,肯定不会有人来承认是他们的过错,也别指望保障局的人帮你去补档案,一是他们不肯,二是他们也补不来。
曾经帮朋友补过档案,其实档案里的材料也不是所有的东西都要补,有一些是无论如何也补不回来的啦,找一些用得着的来补就行啦。
主要有以下的东西要补:1、人事档案目录内的第四大类:学历、职称;2、是第九大类的报到证及毕业生接收函。主要就是些东西。
1、学历是就是要毕业登记表,这个要回学校补,学校有记录,重做一份毕业生登记表,注明是补的。职称材料如果是单位评审就让单位给补个证明,或者是复印一份通过评审的文件(加注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如果是人事局评审的,直接去人事局职称办复印通过评审的文件(加盖公章),2,报到证,本来是一式两份,一份存个人档案,另外一份报到时由人事局收回,学校所在的地省高教厅存有相关的报到派遣的表,把那张表复印盖章;
毕业生接收函找接收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人事局会有记录也会帮你补办的。这些东西只有自己跑才能办下来,或者找留在学校附近的朋友帮忙,要不就自己跑一趟,让保障局补偿你的路费,这个还是有可能争取的。
您好,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您好,最好先和学校协商采取补救措施,如果无法补救,并确实因学校的过失给您带来重大损失,可以提起诉讼
公司乱罚款可以投诉的部门有劳动行政部门,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
查找档案资料,向劳动部门申请视同缴费年限确认。当事人因为工作调动,1986年止1995年档案丢失,办理退休将不能证明个人缴费实施之前丢失档案期间的工作年限,由于丢失档案期间大部分是属于视同缴费年限,将直接影响到这期间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待遇。当事人应当努力寻找档案,实在无法寻回,可以通过当年办理招工手续的劳动部门及其所在地档案馆查找“招工录用通知书”、原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文书档案或者会计档案查找工资介绍
团员证、团档案同时遗失的,须持原毕业中学团委出具的证明才可。所以应到原先就读的学校补办团员证和团员材料。补办方法:如仅是团员证丢失,向校团支部提交书面报告,先出具团员证明以应急。至于补发团员证,手续较复杂,可待后办理。证明团员身份的除了团员证还有《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由自己保管,其它材料由团组织管理。你的团员证丢了,但入团志愿书等应该在你入团的学校保管,如果你没有办理转移团关系的话。所以,你只要到
查找档案资料,向劳动部门申请视同缴费年限确认。当事人因为工作调动,1986年止1995年档案丢失,办理退休 将不能证明个人缴费实施之前丢失档案期间的工作年限,由于丢失档案期间大部分是属于视同缴费年限,将直接影响到这期间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待遇。当事人应当努力寻找档案,实在无法寻回,可以通过当年办理招工手续的劳动部门及其所在地档案馆查找“招工录用通知书”、原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文书档案或者会计档案查找工资介
1、先找快递公司理赔。正常是凭发货单找快递公司理赔,如果快递公司不处理可以到国家邮政总局投诉,因为快递是服务型产品,发件方其实是此类产品的消费者,快递单其实是双方的格式合同,如果协商处理不成还可以选择到人民法院起诉。2、《邮政法》第四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3、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在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
1、房产证丢了可以补办。到房管局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后,即可补办。2、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3、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规定:(一)申请登记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全体申请人提出撤回登记申请的;(二)登记机构应当将登记申请书以及相关
1、查询个人户籍档案常住户口当地派出所可以查到自己的户籍档案及户口迁移情况,在异地居住的情况,在居住当地派出所不能查询到自己户籍档案,除非是国家司法部门因公需要。2、公民可以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查询本人的户籍资料。户主可以查询本人和户内成员的户籍资料。3、公民需要出具关系证明、历史迁移情况证明的,可以核查常表底册后,根据底册内容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户口专用
人民法院处理案件是依据当事人的证据,如果丢失证据,判决就失去根据。根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的规定,因过失导致案卷或者证据材料损毁、丢失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如果是二审案件,当事人可以提交证据,审理二审案件。一审的依据调理处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法发()61号第八十八条因过失导致案卷或者证据材料损毁、丢失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
如果在网上贷款被骗,借款人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然后向当地的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举报,如果用户被骗的金额较大,那么建议选择报警,通过公安机关帮你追回欠款。
你可以去办案单位了解情况
你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皆系未成年或年龄相近,并且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不承担相应责任。
车辆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之后,可以申请办理注销之前的道路运输证,由新车主申请办理新的道路运输证。一、项目名称:道路运输证件过户。二、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五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条、第八条。三、办理程序:企业、业户→窗口受理→审核办理。四、申报材料: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2、新车主身份证(单位为代码证),工商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明
无法协商的,提交法院处理,由法院依法判决
举个案例,赵某因未补交之前欠下的物业费,物业拒绝给他们房屋的钥匙。他们对这套房子的一些地方不满意,还在找开发商协调修缮,也就一直没有交物业费,但小区完成开发后,开发商就把所有业主的钥匙都交到了物业公司手中。他认为,业主缴纳物业费和拿钥匙完全是两码事,物业不应该以此为由扣着钥匙不发。这种事法律上是如何评价的呢?法律有明文规定,业主必须履行缴纳物业费的义务。物业拒绝提供钥匙的做法也涉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能否追回,什么时候能追回,能追回多少都是不能确定的,主要看公安机关办案中的工作情况,若钱被犯罪分子挥霍了,那个追回的可能性就更是未知数了
?他说我是敲诈 -发生家暴应当立即报警固定证据,然后起诉离婚,受害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可以要去多分财产
公司不让辞职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不能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这样30天过后就可以离职了。
嫖娼诈骗,应及时报警,如果警方最后破案追回赃款,可以追回钱。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但是,招嫖本身是违法行为,可能会被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