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青岛《独生于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享有的补助费包括以下几项:
(一)从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月起至子女年满14周岁止,每月给予不少于13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50%。
机关、事业组织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从公益金中列支;城镇无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 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区市财政予以适当补贴;
(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5%的退休金,加发后超过100%的部分不予计发,其经费从原工资渠道列支。
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本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三)独生子女的医药费、就读普通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杂费和普通高中、职(农)业高中的学费,可按有关规定由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报销;
(四)未成年独生子女死亡的,可给予其父母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补助,所需经费按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渠道列支。
(五)符合生育第2个子女条件,有生育能力,自愿不再生育,且已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由夫妻双方单位分别发给不低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所需经费,机关、事业组织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从公益金中列支;城镇无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户籍所在区市人民***或镇人民***(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负责兑现。
(六)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原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不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线三分之一的照顾。
(七)建立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年满49周岁后,每人每年给予1200元或960元扶助金。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乡居民,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0元或者一次性奖励1500元。1、有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支付50%,仅一方有工作单位或者一方亡故的,由另一方所在单位全额支付;2、无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和农村村民,经户籍地计生部门确认,由当地财政发放。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
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是社平工资的30%
原标题:青岛基础养老金7月1日起翻番6月30日,从青岛市人社局了解到,自今年7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110元。届时,此项政策将直接惠及93万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届时全市月平均养老金将达到202元左右。据了解,2010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2011年6月顺利实现了制度全覆盖。截至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了24
有关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奖励政策(1)根据自1980年2月2日起实施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没有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干部、职工,退休金加发5%(按工资100%发给的除外)。”(2)根据2002年9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2002年9月1日后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职工在退休时可以获得一次性奖励金。即退休时
法律分析: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和双方单位证明(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领取。父母退休时可以领取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依据各地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一次性奖励。具体金额各地不同,一般不少于每人1000元。但补贴政策每个省份因经济发展水平等各项指标差异而有所不同,具体需要查询当地计划生育条例。法
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如下: 1、夫妻双方均为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家庭,在退休时可享受到每人5000元合计1万元的补助; 2、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年满60岁以后双方均可领取每年720元的补助; 3、一方为农村户口一方为城镇户口的家庭只能领取5000元的补助。 根据《广东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第四条规定,奖励金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放。该奖励金不影响其享受城镇居
缴费年限的计算方法: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加上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一是指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职工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符合国家规定;二是指经认定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年限。基本医疗保险是对个人医疗健康的基本保障,是保障广大参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的险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
由承担丧葬费用的亲属领取。丧葬费系对死亡人员丧葬补助费用,应用于死亡人员丧葬事宜。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丧葬费不属于遗产。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
一、丧葬补助费标准是多少?目前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职员死亡丧葬补助费发放标准进行了统一规定,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但我国社保条例并未对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及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丧葬补助费发放标准进行统一规定,由各省市按照本地实际情况执行制定发放标准。二、领取丧葬补助费需要哪些材料?1、《市企业参保员工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申
1、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工伤期间,为进行必要的伙食消费,由其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发给的伙食补助费用,因该项费用的支出是治疗工伤所必须的,也是工伤事故发生的后果之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含工伤康复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5元,住院伙食
根据《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第二十六条,凡持有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按每人每年二十元至六十元的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第三十二条各地:独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鉴定为二级以上残疾的,由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给予其父母一次性补助。独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从女方满49周岁起,由人民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康复或者扶助对象再生育、收养子女的,终止发放特别扶助金。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其独生子女死亡或者因伤(病)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优先享
工伤9级起,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 16180-2014 工伤待遇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含工伤康复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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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精神,日前,我市调整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调整后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工亡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参
法律分析:职工退休时的社保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法律分析:不同城市对于低保户的存款上限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以各地的政策要求为准。比如说广东省规定:想要申请低保,家庭的人均存款不能超过本地区的6个月低保标准。如果每个月领取500元的低保金,6个月就是3000元,家里如果有5个人,就是15000元。也就是说申请低保,家里的存款需要小于15000元。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
1、病人每次住院的医院级别不同,收取的“门槛费”也不同。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的“门槛费”标准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所用的医药费中除去“门槛费”,其中乙类药品个人先支付10%后,剩余的费用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二、三级医院分别报销75%、70%、65%、60%。2、“门槛费”规范名称为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即城镇职工、居民医保住
法律分析:国有企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执行以下标准:1、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按照不超过60平方米控制,其他负责人及所属重要子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不超过45平方米控制。2、市(区)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按照不超过45平方米控制,其他负责人按照不超过36平方米控制。3、县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按照不超过36平方米控制,其他负责人按照不超过32平方米控制。4、各企业所属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