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夫妻公司指股东仅为夫妻二人的公司,这算一人公司吗?股东是否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债务人应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杨烁明律师以案说法,为大家分析法理,谋划应对之策。概 述一人公司,是指公司的出资全部属于单一股东的公司。我国《公司法》允许自然人或法人单独出资设立一人公司,而夫妻独资公司满足相应条件也可视为一人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一人有限公司制度有许多积极意义:
1.促进资本流动。股东以出资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投资者可在可预见的风险内进行资金运营,促进投资者创业,刺激经济发展。
2.增加交易机会。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受工商局监督的公司比个人的信用度更高,更容易创造交易条件和交易机会。
3.节约管理成本。传统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和监事会之间经常相互掣肘,甚至发生矛盾冲突导致公司僵局。一人公司的股东兼任股东和董事,既是投资者也是受益者,促进经营者勤勉尽职。 一人公司同样也有弊端。一人公司没有股东监督,投资者缺乏公司独立财产意识,容易发生财产混同,若股东被认定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股东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损失难以估量。 杨烁明律师发现,实务中存在较多仅由夫妻二人作为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这样的公司是否属于一人公司?夫妻二人是否需要参照一人公司相关规定,以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呢?本文将以案例为大家进行分析。以案说法观点一:夫妻公司不属于一人公司
最高院案例 -(2018)最高法民终1184号判决书:涉案公司系A和其妻子B出资设立,公司股东并非一人且均已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原告亦无证据证明A、B的财产与涉案公司的公司财产发生混同,原告主张参照一人公司的相关法律规定追究A、B的连带清偿责任,法律依据不足。
类似判决包括但不限于:
(2019)鲁民终1775号、(2019)晋民申1399号、(2019)吉民申1246号、(2018)鲁民申3225号、(2018)粤民申5912号、(2016)豫民再125号、(2018)吉04民终906号、(2018)桂民终124号
简析:部分法院认为夫妻公司不属于一人公司,主要依据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是指仅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公司,在无明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出资且股东为夫妻二人的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下,不能对题述问题予以肯定。
观点二:夫妻公司属于一人公司
最高院案例 -(2019)最高法民再372号判决书:涉案公司系夫妻二人婚后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①从《婚姻法》上判断公司归夫妻共同共有,涉案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即全部股权实质来源于同一财产权,并为一个所有权共同享有和支配,该股权主体具有利益的一致性和实质的单一性,难以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
②夫妻均实际参与公司的管理经营,夫妻其他共同财产与涉案公司财产亦容易混同,从而损害债权人利益。故涉案公司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主体构成和规范适用上具有高度相似性,应参照《公司法》规定,将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财产的举证责任分配给股东。
③涉案公司工商登记备案资料中并无夫妻财产分割的协议或证明,夫妻亦未补充提交,夫妻仅将股权分别登记在各自名下,不构成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
类似判决包括但不限于:(2020)最高法民申1515号、(2020)鲁民申3191号、(2020)赣民终401号、(2018)鄂民终1270号判决书、(2014)赣民二终字第14号
简析:上述法院通过阐述说理,认为应参照《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的规定处理夫妻全资公司的债权纠纷,笔者对此表示赞同。
尽管目前司法实践对于夫妻公司是否属于一人公司、可否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仍存在争议。但从最高院两个案例的变化中似乎可以看出最高院在对待夫妻公司态度上的变化:即从认定属于非一人公司转向一人公司。
杨烁明律师认为,一人公司相较于其他公司,更容易导致所有者与管理者职能混为一体,进而导致公司的人格被股东所吸收,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而夫妻公司尽管存在两名股东,但夫妻之间难以形成有效的利益平衡制约。因此,夫妻公司在其享有一人公司的便利的同时,也应受到一定的制衡,这样才符合民法的公平原则,才能更好地给予交易相对方利益的平等保护。应对策略杨烁明律师曾代理过多个涉及夫妻公司的债权纠纷案件,为多名债权人、债务人挽回大量损失,下文将根据实务经验为大家针对性提出诉讼策略,以更全面的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供参考。
1. 针对夫妻公司的股东,若想避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建议:(1)分割财产。设立公司时提交财产分割协议(需公证),以分割后的财产出资设立公司。若公司已设立,可约定各自持股为个人财产(注意:仅主张股权登记在各自名下不构成对股权财产的分割约定,必须有财产分割协议)。(2)实缴出资。股东应当依据公司章程将认缴出资打入公账并通过法定验资程序。若暂时资金不足,可通过法定程序减资或延长出资期限(仅对后续债务有效)。(3)独立公账。股东个人账户与公司账户收支分离,不通过个人账户收取公司往来款项(若已收取应及时转入公账),不侵占公司的资金、财产;(4)完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编制财务报表,保留交易相关的记账凭证、财务账册等。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实现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的隔离。(5)完善“三会”机制。在公司重大事务、财产处置上,应按公司管理制度协商处理,并保留股东会决议、董/监事会记录。例如关联交易应当通过公司内部审议,程序正当,价格公允。
2.针对债权人,若想起诉股东以更全面保障债权实现,建议:(1)委托律师调取涉案公司的工商内档,①若股东未按时实缴出资;②若公司未经法定程序减资;③若公司股东仅为夫妻二人,未提交夫妻财产分割协议书,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④若债务产生时公司股东为夫妻,现发生变化;⑤公司地址为夫妻共同所有不动产。满足上述一项或多项可将股东、公司列为共同被告。(2)委托律师调取股东身份信息、婚姻/房产/车辆登记信息,保全公司、股东名下财产,提高胜诉执行成功率。(3)提交股东微信、个人银行账户收款或挪用公司财产的证据,例如收据、聊天记录、银行流水、通话录音等证明公司财产混同的证据。(4)若已获得仅起诉公司的胜诉判决,若能证明公司财产混同,依据《九民纪要》,可在申请执行的时候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为了避免一人公司,你们一般会拉谁作为另一个股东?是不是很多都选择把老公老婆作为第二个股东注册进来?如果你就这这么干的,听完罗律师如下解读,会更吓你一跳。形式上看,夫妻2人成立的公司,不是一人公司。但是如果实质审查来看,这种情形下,依然是一人公司,依然需要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呢?第一,夫妻二人出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全部财产均来源于同一个家庭,由同一个家庭主体进行支配;第二,我国公司法
(一)清算的步骤1、成立清算组。2、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1)接管公司财产;(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4、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5、分配剩余财产。6、终结清算工作。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
我们知道,股权是股东基于其在公司中所持有股份或者是出资而享有的法定权利。股东死亡后,股权属于遗产的组成部分,可以继承,但它不同于有形财产的继承,因为其既要依照《民法典》规定的分配原则,同时还要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章程没有事先规制的前提下,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股东资格。由于股权继承与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相似,势必产生有限责任公司的信任危机,因此,公司章程可
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不一定在公司有职务,也不一定属于公司员工。如果该股东同时是公司职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资金的,则构成职务侵占罪,否则就是一般侵占行为
对于劳务派遣公司来说,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比全日制用工形式,可节约许多成本。因此,许多劳动派遣公司希望与员工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但《劳动合同法》对于是否能够与被派遣的劳动者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尚未作出相关规定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以下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和监督举报权。
你说的这种情况是挺奇怪的,哪个医院这么缴费流程?
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讨要薪水,申请劳动仲裁,必须要符合以下: 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 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 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就没什么关系。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高两年。
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虽然你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辞职,公司也不应该扣你工资,但是公司可能会以你的辞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种种借口扣除你的工资。建议你与公司去交涉的时候收集于你有利的证据
你好,根据法律的规定,劳动者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但须程序合法。即提前30天主动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不用书面形式。
一、用人单位只交五险不交一金合法吗?公司只交五险不交一金是不违法的,如果用人单位不为职工缴纳五险是违法行为,不交一金不存在违法行为。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国家的五险是属于强制性必须要交的,但是住房公积金并没有强制,所以,公司只交五险,不交一金并不违法。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缴纳公积金。《劳动法》第
你好,不要相信,这种情况,你不要按照他们的要求操作,没有实际拿到贷款,尽快停止操作,不要转款或交费,不用还款不用支付利息,也不要支付任何费用。停止按照对方的要求操作。身份证录到他们平台上了吗?
公司股权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7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
尊敬的求助人,您好,根据你向我咨询的问题,可以要求相应的法律权益,当然需要相关证明,建议协商,若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材料到法院起诉,取得生效胜诉判决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可以更详更具体阐述你的问题。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
1、公司不缴纳五险一金是违法的,社保局会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罚款;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会责令公司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手续的,处以罚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
你好,根据你这边描述的情况来看,可以要求补缴,大额医保不算是法定五险的,算是额外险种,生育险是法定五险之一,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对于一人有限公司的债务,在原则上由公司以公司的财产来承担,股东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2、但为了维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我国对一人有限公司规定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时,股东承担连
不是,你是辅警,没有正式的编制,签的合同一般都是和保安公司或者其他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再把你派遣到派出所或者分局,一般不会离开公安机关。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定时工时制,月休6天,每天工作8小时不合法。不定时工作制是一种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而直接确定职工劳动量的工作制度。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并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用人单位可以经劳动部门批准,与劳动者约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但不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