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哥哥、姐姐对于未成年的弟弟、妹妹是没有抚养义务的。但是,有负担能力的哥哥、姐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弟、妹妹,有法定抚养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九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1、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2、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条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
1、女婿对岳父岳母没有赡养的义务。2、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女婿对岳父岳母有赡养义务,只规定了子女对父母具有赡养义务。但子女作为赡养人,其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条规定,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如下: 民法通则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
你好!找银行了解下,是被谁冻结的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有: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等等
行政事业单位中餐补贴这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规定,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是用不完,年终要清零,并且只能在单位食堂吃
在退休之前,凡是城镇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和户口是没有关系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是和户口有关系的,退休之后,不论个人缴费还是城镇职工,都和户口没有关系了。国家缴纳养老保险,遵循的是属地原则,也就是说,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参保手续,异地是不办理参保手续的,但是,如果参保人属于某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职工,参保就不受户口限制,由用人单位负责参保缴费,如果达到退休年龄,缴费满十五年,就可以在单位参保所在地办理
一、出嫁女儿是否有权继承父母的土地和宅基地1、出嫁女儿有权继承父母的土地和宅基地。但是宅基地只能继承使用权,因为所有权不是属于个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
1.不一定,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2.没有遗嘱的,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按照现行的政策,退休养老金领取的差异,有职称无关,主要是和个人缴费账户累计额有关。2、工作时候给个人账户缴费多,退休以后,肯定就领养老金多。3、个人缴费额,与个人缴费基数挂钩,基数就是每个人的月工资,基数乘缴费比例,就是缴费额。缴费比例大家都是一样的,所以差异体现在个人的工资上。不同单位工资体系也不尽相同,但总的来说,个人月工资越高,缴费基数越高,缴费额就越高,退休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4、法律
1.不一定,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2.没有遗嘱的,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肯定有区别了。2、党员干部被刑事拘留前由纪委立案后,根据违纪程度给予党纪处分,若有触犯刑法的移交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再走批捕、公诉、审判等程序;老百姓刑事拘留是触犯了刑法,直接由公安机关侦查,再走刑事拘留、批捕、公诉、审判等。
一、人民法院是否有权查询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和财产信息1、有权查询。人民法院有权查询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与财产信息,掌握相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三条 二、法院强制执行财产的方式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查封是
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农村土地承包人对承包的土地有依法核准的使用,而无所有。所以版,权农村承包人的土地不属于个人遗产,不能被继承,只可依法进行流转。外嫁女依法具有娘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法具有娘家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并和父母同属一个以家庭为单位承包集体的,父母死亡后的土地可由外嫁女和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外嫁女户口已迁出,并在婚居地分包到土地的,或和父母不属一承包户的,则不能将父母死亡后
您好,需要区分情形: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如遇纠纷,可以拨打我头像下方的联系电话或者添加微信(手机号同为微信号),向我详细咨询,委托专业律师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子女有义务,母亲没有义务。理由:《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据此,孙子女对子女已经死亡或其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有赡养义务,即如果奶奶没有其他子女或者其他子女没有赡养能力的话,那么孙子女对奶奶是有赡养义
一、抚养权和户口是否有关系抚养权解决的是孩子与父母的关系,而户口是国家对人口的统计管理,两者是没有直接联系的。根据法律规定,孩子的户籍随父或者随母都可以。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并不强制户口必须跟随孩子的实际抚养人。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孩子户口不跟随实际抚养人,可能会造成一些实际的不便利。比如,孩子的就学问题。在实行划片入学的地区,孩子户籍不在学校所在地就无法划片入学。这会导致孩子需要离开实际居住地
一、父母、哥哥、姐姐是否可以为监护人2、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成年的哥哥姐姐在父母去世后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可以由有监护能力的兄、姐担任监护人。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