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第二类人群即可向户籍所在区房管局进行申请,广大市民非常关注。对此,市国土房管局负责人解答了申请家庭资格认定等相关热点问题。
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新房源
今年3月,本市首批推出了3个项目、3378套公租房,面向取得住房保障“三种补贴”资格但未租赁住房的家庭配租。这次推出的6000套新房源,秋悦家园只面向取得住房保障“三种补贴”资格的家庭,而华丰家园、天欣花园、金秋新苑、民盛园及民兴园既面向取得住房保障“三种补贴”资格家庭,也面向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
未取得“三种补贴”资格的家庭如何申请公租房
申请人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住房情况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区房管局审核住房情况,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民政部门审核收入情况,经对住房、收入情况审核合格公示后,区房管局为符合条件家庭开具《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
未取得“三种补贴”资格的家庭如何进行资格认定
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住房等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审核认定:
申请家庭户籍的认定。申请家庭户籍以户口簿记载为准,按具有天津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的非农业家庭户籍(含因就业在本市落户的单位城镇户籍集体户口)认定。
申请家庭人口的认定。申请家庭人口按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认定。申请人同户籍父母也可作为家庭人口认定。申请家庭人口数量以2010年12月31日前户口簿记载为准。
因结婚新增人员、新出生人员、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津定居人员、退出现役人员、在外地上学毕业人员、离婚人员、知青及其子女、刑满释放人员迁入申请人户籍的,或按政策在津新落户的不受落户时间限制。
申请家庭收入的认定。申请家庭收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民政部门按照《天津市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核对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认定。
申请家庭住房面积的认定。申请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的,视为无房;家庭成员名下有住房的,按该处住房面积认定;家庭成员有两套(处)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认定。
申请家庭有私产住房的按房屋权属证明记载面积认定;承租公有住房的,现住房面积按《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记载的使用面积(即计租面积加阳台面积)乘以相应系数计算。
高层和多层成套住房系数为1.3;平房和非成套住房系数为1.15。
申请家庭原住房出售或置换,且家庭成员名下没有其他住房的,现住房面积按已出售或置换住房面积核定计算;住房出售或置换三年以上的,已出售或置换住房不认定面积。
申请家庭原住房拆迁实行货币安置,且家庭成员名下没有其他住房的,现住房面积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记载的面积核定计算;住房拆迁三年以上的,被拆迁住房不认定面积。
离婚人员住房以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及履行结果为依据认定。离婚须在一年以上(以判决书或调解书日期为准)方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未取得“三种补贴”资格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缴存租房保证金的标准是多少
按照承租公租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缴存。
缴存的租房保证金按照同期银行1年定期存款利率计息,未满1年的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时,抵扣欠缴租金和违约赔偿,一次性结清本息。
预登记项目如何选房
在预登记项目房屋面积测量确定后,按批次先后和摇号顺序,组织申请人选房。经营单位按照“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类、再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类、最后其他符合条件类”次序组织选房工作。
在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属于同类别的申请家庭,申请人本人、配偶或与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的优先选房。
预登记项目配租完毕,经营单位应及时发布公告。(通讯员**朱景旺记者邵隽)
相关部门咨询电话
市国土房管局23316187
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23394500
和平区房管局23329370
河西区房管局28138773
河东区房管局84122032
南开区房管局27228633
河北区房管局26293509
红桥区房管局87724222
东丽区房管局84375958
津南区房管局28398430
西青区房管局27916803
北辰区房管局2639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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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的申请流程是: 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收入证明等材料,前往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予以审核,审核通过的,向社会公开,审核不通过的,书面告知申请人。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第
公租房的申请流程是: 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收入证明等材料,前往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予以审核,审核通过的,向社会公开,审核不通过的,书面告知申请人。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第
你好,可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
我国对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政策推出相关优惠政策,对于中等以及低等收入 家庭可申请公租房需要具备条件包括,具有在南京市户籍满五年的居民等,那么南京如何申请公租房和廉租房?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南京如何申请公租房和廉租房 根据《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江南六区范围内的公租房和廉租房将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
外地人申请公租房如下:1、填报申请表,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2、住房保障部门受理申请,进行资格审核;3、经过终审,符合条件的纳入轮候区。
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何申请公租房?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一、有稳定工作是指: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外地人申请公租房如下:1、填报申请表,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2、住房保障部门受理申请,进行资格审核;3、经过终审,符合条件的纳入轮候区。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
一、申请受理时间安排201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时间为9月2日—9月30日;收入认定申请的时间为9月2日—10月10日;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接受收入证明的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二、拟分配房源今年拟分配成套住房3448套,其中西蒋峪、清雅居、文贤居、乐天居项目3351套,原廉租住房腾空房源97套;拟分配集体宿舍房源为磐苑新居174间。三、享受优惠政策的收入标准根据市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我市上年度城
苏州市公租房申请条件:一、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当地户籍,并符合现行城市居民住房保障条件;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但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除外;3、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申请人及其家庭人员在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后,不再享受住房保障的租赁补贴政策。二、新
一、申请公租房深圳基本材料1、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2、申请人及共有人身份证3、申请人和共有人户口本根据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还可能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残疾证2、居住证3、关系证明4、就学迁出证明5、婚姻状况证明6、军官证、士兵证7、独生子女死亡证8、抚恤定补优抚证9、学历或职称认证文件二、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
申请条件:1、“三房”轮候家庭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2、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与申请家庭成员在
网上如何申请公租房网上如何申请公租房解答一:条件需符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1套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市里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
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富阳区,下同)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具体条件如下:(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
公租房申请资料: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婚姻证明: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6、房产证明: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1)如户口与房产证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2)本市户口迁入满一年,需提供迁出地相关房产证明及
深圳近年来最大一批保障性住房申请在即。昨天,深圳市国土房产局专门就此事进行了政策答疑。记者了解到,按照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单身人士须年满37周岁。在2005年12月31日前为单身的人士,如果在之后婚姻状况发生了变化,还能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吗?对此,市国房局解释,凡在2005年12月31日年满或超过35周岁的单身人士,从2006年1月1日截至签订本次租赁合同之日,婚姻状况发生变化,且符合公共租赁
符合条件即可申请当地的公租房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公租房申请资料: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
公租房申请1、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及其它相关表格。2、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3、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
残疾人申请廉租房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通过。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在梁平石马社区如何申请公租房:一、相关材料:1、申请家庭住房情况;2、身份证;3、户口本;4、婚姻状况证明;5、申请家庭成员收入及住房情况证明;二、申请流程:1、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籍家庭的申请程序: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经初审、公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复审、公示,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公示。2、无本地常住户籍但在本地有稳定工作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申请程序:申请人向工作单
一、如何申请公租房1、申请廉租房的流程:(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收入证明等材料,前往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予以审核,审核通过的,向社会公开,审核不通过的,书面告知申请人。2、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