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回迁房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在婚前就获得回迁房的,那么该房产依法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依法不予分割;如果该房是一方在婚后所得,且夫妻间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那么该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交由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针对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现如今,法院的执行力度在不断的加强,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中,有一部分是属于被执行人的,法院当然可以执行。但是也只能执行被执行人一方的份额,对配偶的份额也是不能直接执行的。现在法院的做法中,会先行由债权人代为析产,之后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份额。
夫妻的共同财产能否被强制执行,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来执行。如果强制执行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债权人在诉讼时只起诉了夫妻一方,强制执行时想执行双方的财产,则可以提出增加被执行人的申请。此时有的法院会要求债权人另行提起诉讼解决或者按照诉讼的要求处理追加被执行人的事宜。如果追加上了夫妻另一方为债务人,那必然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并可以就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受偿。如果强制执行的债务属于夫妻
1、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情况。2、如果是结婚以后,夫妻一方的父母赠予的房产,没有明确指出给谁的,或者说赠予给夫妻双方的,一般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3、如果在婚后由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一方子女的名下的,可以按照规定视为只对自己一方的赠与,那么该不动产就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4、如果是由双方的父母出钱购买的不动产,而且把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那么
一、民法典中炒股欠款是否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夫妻一方为了炒股而向第三人借款是否构成共同债务还是要区分情况的,如果炒股是夫妻共同从事的投资行为或者是共同的意思表示,那么炒股欠款就属于共同债务。还有一种情况是借钱炒股产生的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则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是以上情况的,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
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吗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首先,考虑对可以分割的知识产权进行折价分割。例如夫妻共有的商标、商号及专利,均可以考虑首先进行知识产权评估,然后由知识产权所有方给付对方一定折价款。在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对著作权的物质载体进行分割,这样双方可以分担知识产权价值涨跌的风险。其次,行使财产期待请求权。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的期待权,在离婚时无确定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
1.在我国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一般不可以执行共同财产,因为一方的个人债务,依法归个人偿还;但是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偿还,可以执行共同财产。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
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属于自然增值的,则增值的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在婚后对婚前房产进行了经营管理导致增值的,则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
1、小产权房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方式:若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或双方约定归共同所有的,则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若该房为一方个人财产购买,且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则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一方公司股权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遗产不一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若夫妻间无特殊约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父母遗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父母指定自己的遗产只归自己子女所有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从父母处继承的财产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父母遗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夫妻一方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父母的遗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的父母在死前留有遗嘱,指定夫妻一方继承财产,此时夫妻一方继承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父母遗产不一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若夫妻间无特殊约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父母遗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父母指定自己的遗产只归自己子女所有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从父母处继承的财产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意见】股票是否夫妻共同财产,大致分为三种情况:第一、婚后的股票是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婚前股票或者是婚前股票婚后自然增值,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第三、婚前股票婚后积极管理所得收益,视为投资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
1.收费不合理,你可以去房产局申请更名,是可以更名的,来回只有工本费的钱。当房产证已成定局更不了名的话,你可以等满五年之后过户,这样可以省不少税收,五年之内办理过户的话付正常过户的50%的税收,建议不采纳这种办法,费神。只要房产证没有办都有办法更名的。呵呵!2.分割财产取决于,房产是否是你的婚前财产,第六套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离婚后和对方无半毛钱的关系,除了后来名字加上去的。只要是全额购买都可以加上
如果被拆迁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拆迁安置房自然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的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则拆迁安置房一般也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被拆迁的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但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或者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则对于安置房,另一方也是享有一定的份额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
军人转业费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1、离婚前的房产贷款原则上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2、但如果双方协商该房贷归个人债务的,或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双方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该房屋归属于登记一方所有的除外。
一、存款利息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1、存款利息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一方婚前个人存款在婚后产生的利息属于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
我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石振兴律师团队律师。对于您的问题,我们解答如下:【法律意见】属于共同财产。【法律依据】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您的问题我们擅长,因回答不准或者您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