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父母名下房子,但当时买房时是我拿的全款,现在姐姐主张平分,法律上是否有依据此房产为我与父母的共同财产

问题描述

父母名下房子,但当时买房时是我拿的全款,现在姐姐主张平分,法律上是否有依据此房产为我与父母的共同财产
1个回答

1.收费不合理,你可以去房产局申请更名,是可以更名的,来回只有工本费的钱。当房产证已成定局更不了名的话,你可以等满五年之后过户,这样可以省不少税收,五年之内办理过户的话付正常过户的50%的税收,建议不采纳这种办法,费神。只要房产证没有办都有办法更名的。呵呵!

2.分割财产取决于,房产是否是你的婚前财产,第六套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离婚后和对方无半毛钱的关系,除了后来名字加上去的。只要是全额购买都可以加上,价格200元左右,离婚后各分50%,除一方放弃拥有权力。

3.可以加上的,他没有权利分割财产。但是你以后再买房就属于二套房了。

4.最好的就是,结婚前把房产证的名字变成你的名字。

相关问题

大家都在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