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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被单位辞退 单位说事业单位适用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不适用于劳动法 不给辞退补偿

问题描述

事业编被单位辞退 单位说事业单位适用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不适用于劳动法 不给辞退补偿
1个回答

您好,单位做法不合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和第三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属于“人事争议”,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

事业单位编制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方式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事仲裁机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人事仲裁机构所作的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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